—1—消防安全检查要点一、消防安全检查通用要点1.是否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检查档案台账,是否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是否存档《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表》。2.是否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否及时落实整改;是否组织每日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检查记录本》、《自动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和《防火巡查记录》。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并设置明显标志。检查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和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检查通向疏散楼梯的疏散通道,检查高层民用建筑、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占地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商店建筑、展览建筑等单、多层公共建筑是否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是否保持畅通,并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相应《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志》。—2—4.灭火器、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等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并设置明显标志。检查灭火器是否保持工作压力,选型是否正确,外观是否良好,是否在有效使用期限内;检查消火栓是否存在遮挡现象,配件是否齐全,试水查看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检查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查看手动、远程启动、联动情况。5.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现象,电气线路是否穿管保护。尤其要注重查看强弱电竖井,配电间内是否堆放杂物。6.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现象。查看厨房、发电机房、配电房、瓶组间、锅炉房、储油间等防火分隔是否到位,是否设置防火门,厨房排烟道是否保持洁净,是否定期清洗。7.是否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是否达到“一懂三会”要求。(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提问员工有关消防常识并让员工操作消防器材,查看熟知度。8.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检查预案是否符合单位实际,查看《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记录》,是否符合每半年一次的频次。9.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自动—3—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委托检测单位每年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检测,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委托专业机构维保。检查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在岗,在岗人员是否持证,是否掌握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检查《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是否在一年有效期内;检查是否签订维保合同,维保机构是否具备资质。10.是否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装备器材,开展日常训练,发生火灾时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处置”。检查制度是否上墙,装备器材是否齐全,拉动演练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到位,人员是否掌握消防常识和器材装备的使用。二、七类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要点在消防安全检查通用要点的基础上,七类场所分别增加以下检查内容:(一)人员密集场所1.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是否至少每2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后是否及时切断电源。2.是否定期开展电气线路和燃气设备消防安全检测,是否定期清洗厨房油烟管道。3.是否违规存放、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设置醒目的禁烟火标志,是否存在违规吸烟和违章动用明火现象。4.“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动态数据是否及时维护更新。—4—(二)易燃易爆场所1.消防工作档案是否完整,包括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微型消防站的组织管理、电气设备防雷和防静电检测、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的结论文书和档案留存情况。2.是否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重点工种人员是否符合上岗条件。3.“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动态数据是否及时维护更新。4.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情况是否与原审批意见一致,包括储罐区、厂区道路及铁路、污水处理场、高架火炬、消防站、厂区绿化、总变配电站、汽车装卸站及生活区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5.是否在明显位置设置“禁止烟火”等消防安全标识;进入生产、储存、装卸等危险区域的机动车排气管是否装配阻火熄火设施;单位(场所)员工是否按照防静电要求着装并使用无火花工具作业。(三)高层、地下建筑1.外墙保温材料是否采用阻燃材料,保护层是否覆盖到位;外墙未使用阻燃材料的高层建筑是否落实下列防范措施:—5—(1)在高层建筑主入口及周边相关醒目位置设置统一标识,标示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防火要求以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2)限期拆除外墙上已安装的广告灯箱等易产生高温的设施;(3)按照现行规定对燃烧性能等级偏低、隐患较大的部位实施改造。2.登高场地是否被占用,并设置明显标志。3.是否违规存放、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设置醒目的禁烟火标志,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4.管道井、电缆井,以及管道、电缆穿越楼板和墙体处的孔洞是否封堵密实,管道井、电缆井内是否堆放杂物,楼梯、走道内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5.是否在地下建筑内违规设置仓库或出租房(宿舍)等场所。(四)老旧小区1.是否将消防安全纳入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内容。2.管道井、电缆井,以及管道、电缆穿越楼板和墙体处的孔洞是否封堵密实,管道井、电缆井内是否堆放杂物。3.楼梯、走道内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4.登高场地是否被占用,并设置明显标志。5.居民区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6—(五)工业企业1.是否定期开展电气线路和燃气设备消防安全检测,是否定期清洗食堂厨房油烟管道。2.是否违规存放、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设置醒目的禁烟火标志,是否存在违规吸烟和违章动用明火现象。3.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4.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5.甲、乙类厂房(仓库)是否落实更为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和防爆措施。(六)居住出租房1.是否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是否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是否完全分隔,并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2.内部隔墙是否采用不燃材料并砌筑至楼板底部。3.外窗是否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确需设置的,能否从内部易于开启。4.除厨房外,是否使用明火;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罐的厨房是否与建筑内的其他部分采用不燃烧体隔墙和密闭门、窗分隔,并设置自然通风窗。5.是否配备灭火器、口罩、报警哨、手电筒等设施。(七)民宿(农家乐)—7—1.是否经公安派出所消防安全检查,并取得治安部门特种行业许可。2.是否每层配备2具3公斤以上ABC型干粉灭火器,并放置在公共部位;客房、厨房、内走道是否安装独立式或联网型火灾探测报警器,楼梯间、疏散走道是否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客房是否配备逃生用口罩和手电筒等器材;3层及3层以上楼层是否每层配置逃生绳、逃生梯等逃生设施并采取保护措施。3.是否在窗户上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时,应能从内部易于开启,并可供人员逃生。4.除厨房外,其他部位是否违规使用明火、存放瓶装液化石油气;厨房与其他部位是否采取分隔措施,并设置自然排风窗;燃油、燃气锅炉房是否设置在主体建筑内。5.除棋牌室、音乐茶座外,建筑内是否设置其他营业性娱乐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