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课程目标目标领域目标基本要求1教育信念与责任1.1具有正确的儿童观和相应的行为1.1.1理解幼儿阶段在人生发展中的独特地位和价值,认识健康愉快的幼儿园生活对幼儿发展的意义。1.1.2尊重和维护幼儿的人格和权利,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自信心。1.1.3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相信幼儿具有发展的潜力,乐于为幼儿创造发展的条件和机会。1.2具有正确的教师观和相应的行为1.2.1理解教师是幼儿学习的引导者和支持者,相信教师工作的意义在于帮助幼儿健康成长。1.2.2了解幼儿园教师的职业特点和专业要求,自觉提高自身的科学与人文素养,形成终身学习的意愿。1.2.3了解教师的权利和责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1.3具有正确的教育观和相应的行为1.3.1理解教育对幼儿成长、教师自身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意义,相信教育充满了创造的乐趣,愿意从事幼儿教育事业。1.3.2了解幼儿教育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认同素质教育理念,理解并参与教育改革。1.3.3形成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对与幼儿教育相关的现象进行专业思考与判断。2教育知识与能力2.1具有理解幼儿的知识和能力2.1.1了解儿童发展的主要理论和儿童研究的最新成果。2.1.2了解儿童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和影响因素,熟悉幼儿年龄阶段特征和个体发展的差异性。2.1.3了解幼儿认知发展、学习方式的特点及影响因素,熟悉幼儿建构知识、获得技能的过程。2.1.4了解幼儿情感、社会性发展的特点,熟悉幼儿品德和行为习惯形成的过程和规律。2.1.5掌握观察、谈话、倾听、作品分析等基本方法,理解幼儿发展的需要。2.1.6了解幼儿期常见疾病、发展障碍、学习障碍的基础知识和应对方法。2.1.7了解我国教育的政策法规,熟悉关于儿童权利的内容以及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的途径。2.2具有教育幼儿的知识和能力2.2.1了解我国幼儿园教育的目标和任务,熟悉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各领域的教育目标,学会以此指导自己的学习和实践。2.2.2了解幼儿教育的基本原理,理解整合各领域的内容、综合地实施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学会设计和实施幼儿教育活动。2.2.3了解幼儿的生活经验,学会利用实践机会,积累引导幼儿在游戏等活动中建构知识、发展创造力的经验。2.2.4掌握照顾幼儿健康地、安全地生活的基本方法和技能。2.2.5了解教育评价的理论与技术,学会通过评价改进活动与促进幼儿发展。2.2.6了解与家庭、社区沟通的重要性,学会利用和开发周围的资源,创设有利于幼儿发展的环境。2.2.7掌握幼儿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识,学会处理幼儿常见行为问题。2.2.8了解0-3岁保育教育的有关知识和婴儿保育教育的一般方法。2.2.9了解小学教育的有关知识和幼小衔接的一般方法。2.3具有发展自我的知识与能力2.3.1了解教师专业素养的核心内容,明确自身专业发展的重点。2.3.2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阶段与途径,熟悉教师专业发展规划的一般方法,学会理解与分享优秀教师的成功经验。2.3.3了解教师专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学会利用以课程学习为主的各种机会,积累发展经验。3教育实践与体验3.1具有观摩教育实践的经历与体验3.1.1结合相关课程学习,观摩幼儿的生活和教育活动的组织与指导,了解幼儿园教育的规范与过程,感受不同的教育风格。3.1.2深入幼儿园和班级,参与幼儿活动,获得与幼儿直接交往的体验。3.1.3了解幼儿园保教工作的特点和幼儿园各部门工作的职责和要求,感受幼儿教育实践的丰富性和复杂性。3.2具有参与教育实践的经历与体验3.2.1了解实习班级幼儿的实际情况,在指导下设计教育活动方案,组织一日活动,获得对教育过程的真实感受。3.2.2参与各种教研活动,获得与幼儿园教师直接对话或交流的机会。3.2.3与家庭和社区合作,提高沟通能力,获得共同促进幼儿发展的实践经历与体验。3.2.4参与不同类型的幼教机构活动和幼儿教育实践活动。3.3具有研究教育实践的经历与体验3.3.1在日常学习和实践过程中积累所学所思所想,形成问题意识和一定的解决问题的能力。3.3.2了解研究教育实践的一般方法,经历和体验制订计划、开展活动、完成报告、分享结果的过程。3.3.3参与各种类型的科研活动,获得科学地研究幼儿的经历与体验。2.课程设置学习领域建议模块学分要求三年制专科五年制专科四年制本科1.儿童发展与学习2.幼儿教育基础3.幼儿活动与指导4.幼儿园与家庭、社会5.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儿童发展;幼儿认知与学习;特殊儿童发展与学习等。教育发展史略;教育哲学;课程与教学理论;学前教育原理等。幼儿游戏与指导;教育活动的设计与实施;幼儿健康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语言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社会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科学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艺术教育与活动指导;0-3岁婴儿的保育与教育;幼儿园教育环境创设;幼儿园教育评价;教育诊断与幼儿心理健康指导等。幼儿园组织与管理;幼儿园班级管理;家庭与社区教育;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幼儿教育政策法规等。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研究方法;师幼互动方法与实践;教师专业发展;教师语言技能;音乐技能;舞蹈技能;美术技能;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等。最低必修学分40学分最低必修学分50学分最低必修学分44学分6.教育实践教育见习;教育实习等。18周18周18周教师教育课程最低总学分数(含选修课程)60学分+18周72学分+18周64学分+18周说明:(1)1学分相当于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课程学习18课时,并经考核合格。(2)学习领域是每个学习者都必修的;建议模块供教师教育机构或学习者选择或组合,可以是必修也可以是选修;每个学习领域或模块的学分数由教师教育机构按相关规定自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