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保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建立健全物业保安服务规章制度,预防、维护服务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及公共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辖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管辖的区域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三条保安队长岗位职责(一)熟悉各岗位防范情况,了解各岗位治安动态,对队内的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对何处设岗,加岗提出建议,对队里每一个保安员的工作能力以及工作状况要做到心中有数。(二)上岗前集合本班队伍,检查着装。仪容、佩带值勤标志、检查保安员装备完好程度,按岗位要求上岗值勤。(三)负责对各岗位保安员交接班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四)工作时负责各岗位之间的协调工作,工作中,以身作则,起好带头作用,负责检查岗位上岗情况,岗位发生事件队员处理不了的问题,由队长妥当处理。(五)对违反《保安员条例》工作不负责任且无组织、无纪律的保安员,按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同时上报管理处并做好记录。(六)熟悉本队情况,了解队员的思想,搞好队员上岗前的业务指导。(七)对部门领导的工作指令要绝对服从和支持,提倡给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良好的作风,不定时召开工作会,总结经验教训,布置下一步工作。(八)写好值班记录,对重大治安状况要及时报告,负责检查落实服务区域的防火安全。-2-(九)队长对本队内工作负责。第四条保安员岗位职责(一)保护服务单位的财产安全,维护服务场所的正常秩序。(二)保护服务区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者灾害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四)把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公安机关或保安组织。(五)做好服务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六)严格遵守辖区内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与客户交往只限于服务性礼节,不能过于亲近,未经组织许可不得同任何客户有其他来往。(七)不准以工作之变的任何方式,向客户索要钱物、小费或提供违法之便。(八)不准私自接受客人赠送的物品,如谢绝不了应及时报告。(九)不准参与客户(住主)或其他任何违法乱纪得行为。(十)保安员拾到任何物品、钱财都应上交公司。(十一)保安员上班必须着整洁的工作服,佩带值勤标志,不准留长发、胡须、指甲。(十二)有事必须先请假,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十三)保安员的工作期间,非自身受到侵害时不得使用警具,更不能超限度使用。(十四)尊敬领导、团结同事、礼貌的对待每位住户,树立良好的保安员形象,不论在何种情况下,不准先动手打人。(十五)上班时不准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上岗,各岗位配发用品须妥善保管,损坏按价赔偿。(十六)对任何记录及投诉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实事求是上报。任何人不得隐瞒、涂改、撕毁假造,更不能利用职务之便报复他人。(十七)上班期间,喝水和上洗手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换班吃饭不得超过六十分钟,每班次十二小时。(十八)熟悉业务,记牢有关电话号码、联络信号,处理事故程序,发生火警、盗警或其他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听从指挥,各岗位要密切配合,参加抢-3-救或缉拿等工作。(十九)要认真学习有关知识,增加法制观念,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的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二十)协助调解住户之间的纠纷。(二十一)讲文明礼貌,告诉住户遵守服务区的各种规定,共同搞好住服务区治安管理,班前不准喝酒,严格执行保安员职责。第五条巡逻岗位职责(一)当值班巡逻员要认真对所辖区域、楼层进行仔细巡查,发现可疑人或事,要礼貌查询或做好监控,但不能无故进入住户房内。(二)检查治安、防火、防盗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三)检查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机房门、电梯门等是否有损坏和关闭,如无关闭,应将其关闭。(四)检查走廊、消防楼梯等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公用通道灯光是否有熄灭现象。(五)检查电器开关、水笼头、门窗是否关好,若无,请随手关好。(六)制止住户在走廊燃烧纸等物品,随时查看装修队、施工队是否违章装修或违章施工。(七)负责巡逻区域的车辆安全,绿化带是否践踏,以及公共设施是否被人损坏等。(八)巡查人员每天都对巡查内容进行登记,属于损坏或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报告队长,队长在每天或工作例会时交与管理处处理。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六条门卫制度(一)保安人员在必要时,查询进入服务区的陌生人,并向住户解释,以加强小区内治安管理,若有失敬及不便,敬请谅解。(二)本服务区按规定严格禁止闲杂人员进入,严禁废品收购人员及可疑人员进入辖区,实行24小时保安巡逻和电子监控,外来人员进入须实行登记制度。(三)为保护住户财产安全,住户搬出物品时,须请业主到物业办公室办理-4-放行手续并领取物品出入证,非住户人员携带贵重物品进出需要出示票据和登记,对未办理物品放出手续或未登记者,值勤人员有权利拒绝放行。(四)严格落实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查询。(五)装修人员和临时人员必须办理出入证,由住户作保证,大件物品必须有出门证可放行。第七条交接班制度(一)队长提前15分钟集合全队人员,清点人数,整理着装,队长要简单扼要交待上岗工作,提出注意事项,队员对待的相关内容清楚后方可上岗。(二)队长带队到各岗位进行交接,认真查看上一班记录,听取上班值勤情况的报告。检查通讯器材和岗位上的各种设备,物品是否齐全、完好,对上班遗留问题,及时向队里汇报。(三)交接清楚后,在30分钟内巡查完各岗位,对上一班遗留问题及时了解清楚,掌握情况后逐一进行处理。第八条考勤制度(一)保安员实行24小时制,两班倒制,分白班夜班,每班12小时,每周日转换班次。(二)上班时间白班:早7点——晚7点,早班中午吃饭一小时,11—12点。下午下班后用餐。上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三)按时上下班。无迟到、早退全月出勤30分,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及每分1元,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扣完本项分数及扣发全勤奖。请事假一天扣2分,请事假1天,病假3天以上,扣全月出勤分值。旷工一天取消当月出勤分值。第九条奖励制度(一)对保安队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有一定成效的。(二)在工作中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遵守工作细则及各项规章制度的。(三)工作中秉公办事,廉洁奉公,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格抚行职责,完成任务出色的。(四)在值勤中及时发现火险,火情等事故苗头,并及时果断处理的。-5-(五)积极参加训练、学习培训及工作的。(六)积极配合班长做好各项工作。(七)在工作中遇到违法犯罪分子敢于斗争,机制灵活,舍己为人或好人好事表现突出的。(八)其他应给与奖励。第十条奖励方式口头表扬,物资表扬、报公司表扬。第十一条处罚制度(一)无故迟到、早退10分钟或10分钟以上分别扣2分,30分钟为矿工。(二)当班时仪容不整,未按规定着装,服装不整洁,未佩带工号牌扣1分。(三)当班时间睡觉和脱岗、串岗、坐岗、做与值勤无关的事,不足10分钟且未造成损失者,扣2分,超过10分钟或造成损失的另作处理‘(四)交接班手续不全,未按规定交接班的,交代不清的且未造成损失的,扣1分。造成损失的另作处理。(五)当班期间,服务意识差,态度不好,文明礼貌不够的,遭住户合理投诉的,扣2分,情节严重的另作处理。(六)巡逻或上班不认真,不按规定签到巡查的且未造成损失的,扣2分,造成损失的另作处理。(七)违反保卫员职责规定其他内容的,且情况轻微的,扣2分。(八)公司领导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的,将严肃处理。(九)违反1—8条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由保卫部按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十)无故不参加训练、学习、培训者,扣2分。(十一)学习、训练时不认真,态度不端正,不听从指挥,故意捣乱者扣3分,视情节轻微重屡教不改的另作处理。(十二)训练、学习业务考核不合格或达不到要求两次者,每次扣2分。注: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其他制度,及处罚条令中其他项目的,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6-第十二条处罚方式书面警告、扣分、其它处理。注:奖惩制度与考核标准分值有冲突不统一时,取两者平均分值做依据。第四章安保器材使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保安员警用器材(一)保证对讲机警用器材功能完好,使用正常,由专人统一领用、配发、送检、保养。(二)对讲机只能提供部门管理者,当值班上班人员使用,严禁用作其它用途,特殊情况由保安负责人同意方可;(三)对讲机严格规定频率,严禁保安员、干部私自拆乱调频率,否则按违纪处理;(四)保安员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五)专人领用对讲机自行负责维护保养;(六)保安员要爱护使用警棍,严禁使用警棍嬉戏打闹,或给他人玩耍;(七)警棍只能提供保安员紧急情况下防卫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戴和使用。(八)警棍提供给他人使用,无特殊情况或保安负责人批准的,严禁携带警棍外出,一切责任由提供者负责;(九)保安员要爱护使用手电筒、雨衣、雨鞋,非晚间或下雨时不得使用,严禁将雨衣,手电筒,电池占为己用;(十)对雨天用过的雨衣、雨鞋要及时用抹布擦拭干净并折叠整齐后交当班负责人保管,对使用完毕的手电要用布擦拭干净并将电池抠出;(十一)交班时对对讲机、警棍、雨衣、手电筒、雨鞋进行检查后,是否完好或正常,并记录在《保安员值班记录》上,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第十四条保安员服装使用规定-7-(一)保安员服装冬季、夏季制服使用期限均为1年;(二)保安人员对服装,应爱护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和非因工作造成的破损应按折旧缴纳折旧费,因救灾、抢险、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损可视破损程度进行更换;(三)保安人员入职服务不到3个月(含三个月)离职时,扣回服装费用80%,服务满3个月,不满6个月时,扣回服装费用50%,超过半年减免服装折旧费用;(四)试用期间不符合用人标准被辞退或在工作期间违反管理规定的要按上述标准办理。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变化缩减保安辞退人员,不收取服装折旧费用,但旧装应交回公司;(五)扣回的服装费从保安人员辞职的结算费中扣取;(六)服务时间从试用期入职之日开始计算;(七)服装折旧费应由行政人事部计算结算工资时,负责扣减并通知财务发放清算工资;(八)冬季进入公司的保安,4月1日前配发夏装,夏季进入公司的保安人员10月1日前配发冬装;(九)保安服不得与便服混穿;第六章保安员对紧急情况处理程序第十五条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凡遇突发事件(指火警、凶杀、抢劫、勒索、打架、闹事、伤亡或重大纠纷等),必须保持冷静,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当值主任。(一)火警1、如发现火情,保安员应迅速赶到现场,立即报告消防控制中心及管理处负责人,保安员(班)组织人员扑救,同时根据火灾现场情况,拨打报警电话,并立即报告管理处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2、迅速封闭现场,尽快疏散住户和其他人员。3、如有发现罪犯要奋力擒拿。尽可能利用一切消防设备控制灾情直到扑灭。-8-4、为警察和消防车辆安排好进出口路线,登记抵达时间、人员、数量、灭火时间。5、火灾扑灭后,要继续保护现场,劝说周围群众离开现场。6、尽可能地阻止记者拍摄有损辖区声誉的照片或录像。7、事后应协助公司及有关部门查找火灾的原因。(二)谋杀1、全体保安队应以辖区及住户的生命财产为己任,如发现谋杀案应立即报告保安队长、管理处主任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公安机关。2、维护现场,劝令闲人迅速离开,等待警察和医生到来。3、阻止一切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并且保护好现场。4、如发现凶手要奋力擒拿。5、全力协助警察的工作,如有目击提供或传闻证据在握,在管理处主任或相关负责人的同意后可提供有关人员资料。6、不要干预事件现场,记录一切细节,包括发现时间、目击证人等。7、技巧地阻止记者拍摄有关损害辖区声誉的照片。8、在停车场安排好有关单位车辆停放,登记有关人员姓名、单位、车牌号码及抵达时间。9、如公安机关提取被害者的财务,保安员有权要求其给予清单的复印件本,若被害人及亲属问及,可予恰当答复。10、保安队长须书面报告管理处领导,有关事件的过程及处理情况。(三)打劫1、在辖区范围内,如抢劫者携带武器,保安员应迅速报告保安队长、管理处及公安机关。2、发现抢劫者配有汽车或摩托车应:记录下车牌号码、颜色、车辆型号、人数及性别,当其逃跑时,应紧紧跟踪,详细记录一切情况。3、保安员要保持清醒头脑,注意观察抢劫者的面貌、衣着及明显特征,看准时机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