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区卫生工作会议交流材料之三强化措施提升水平扎实推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彭阳县卫生局彭阳县辖3镇9乡156个行政村80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5.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3.4万人,占91.1%。现有医疗卫生机构22个,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5个,乡镇卫生院1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个,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78人。村卫生室156所,乡村医生193人。自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以来,我县严格按照区、市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9类3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乡村及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分别为95%和92.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9.5%,住院分娩率99.8%,0—3岁儿童保健管理率96.5%,儿童免疫规划报告接种率达到95%以上,传染病网络直报率100%,高血压和糖尿病规范管理率分别为86.5%、79.2%。2009年基本医疗服务就诊42.23万人次(其中体检10.46万人次),参合农民平均就诊1.92次,核销门诊统筹基金227.85万元(其中体检费用30.99万元),基金使用率34.53%。2010年就诊48.78万人次(其中体检7.52万人次),参合农民平均就诊2.18次,村卫生室次均费用8.59元,核销门诊统筹基金527.21万元(其中体检费用168.57万元),基金使用率78.62%。一、落实保障措施,推动项目顺利实施我县把实施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项目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和提升全县卫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有效途径,摆在突出位置,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任组长,卫生、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县卫生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及各乡镇卫生院院长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重新修订了《彭阳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施方案》,提高了门诊统筹资金标准,由2009年的30元/年提高到40元/年;增加了基本医疗服务核销机构,确定乡镇卫生院为门诊补偿定点医院,门诊报销比例为40%,平均处方金额控制在25元以下,每人每年累计核销金额不超过260元;扩大了村卫生室药品种类,由74种增加到121种;将慢性病纳入门诊统筹补偿范围。进一步扩大群众受益面,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贴近实际,更暖群众心窝。三是落实配套经费。县财政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足额拨付中央、自治区及县级配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项目工作经费372.89万元,有效保障了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卫生局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照社区卫生服务站每服务人口15元、乡镇(中心)卫生院7元、村卫生室8元的标准,及时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极大地调动了工作人员参与项目、服务项目的积极性。二、抓好政策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坚持将宣传培训贯穿于项目实施全过程,紧紧围绕群众所好、所乐、所需,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一是围绕群众所好开展宣传活动。制作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政策宣传年画,印发了《致全县城乡居民的一封信》和《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政策问答》等宣传单,广泛宣传实施项目的目的、意义及服务内容。累计制作宣传框173个,发放宣传单60000张、宣传画3000张。二是围绕群众所乐开展宣传活动。采取广播电视、墙体标语、制作光盘、手机短信等宣传形式,大力营造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舆论氛围。累计在县有线电视台宣传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政策50次,发放专题纪录片光盘200张,刷写固定标语316条,悬挂横幅20条,利用移动公司信息平台,为全县干部群众群发相关手机短信10余次。三是围绕群众所需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县、乡级巡回医疗队,在下乡开展义诊活动的同时,进行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政策宣讲;组织乡、村干部进村入户宣传项目服务内容、就医程序、报销限额等相关政策。通过全方位的宣传,基本形成了群众积极参与、部门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全力配合的良好氛围。三、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基层服务水平按照分级负责、层层培训的要求,认真开展基层人员培训,切实提高乡、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执行政策和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能力。一是强化政策培训。对各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相关人员以及156个村的村医分期分批进行集中培训,使他们掌握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政策。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对县、乡、村三级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工作流程培训,依次由各乡镇卫生院分别对本院职工和辖区村级卫生人员进行重点业务知识培训,使其掌握9类3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流程。三是强化随访培训。针对督查中发现的政策没吃透、运作不规范等情况,一方面及时派出巡回指导组,分赴各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采取参与式培训,解决村医对政策理解不透彻、技能掌握不全面等问题;另一方面向各村开通随访电话,随时解答项目实施中出现的疑难问题。通过培训,有效提高了乡村两级卫生人员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项目执行能力。四、严格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规范运行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项目规范、有序运行。一是严格定点机构准入。制定了《彭阳县关于开展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乡村医生准入管理办法》,按照“一村一室”的原则确定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定点村卫生室。对部分年龄偏大、知识老化,不具备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村医,由乡镇卫生院暂派工作人员代管,并负责对村医进行带教,直到村医具备服务能力为止,确保了项目工作全覆盖。二是严格执行药品政策。严格执行《固原市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用药目录》,制定了《彭阳县基本医疗服务药品管理办法》,加强对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加强药品配送企业与医疗机构的协调、沟通,保证了药品配送及时到位,配送率达到95%以上。三是统一规范管理。统一印制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村级工作指南》、“村卫生室禁止输液”标识牌以及登记册、处方、财务统计报表、公示单、督导记录、转诊记录等。坚持对就诊患者疾病病种和核销药品品种逐月进行统计、排序,为政策的调整提供科学依据。制定《彭阳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选择草庙乡卫生院、新集乡沟口卫生院开展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对乡村医生实行聘任制、绩效考核制,对村卫生室实行以“一独立(即责任独立承担)、六统一(即人员准入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制度建设统一、档案管理统一)”为基本内容的一体化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乡村卫生机构的服务行为,为项目工作规范运行奠定了基础。四是严格督导考核。印发了《彭阳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成立督导检查组、技术指导组和绩效考核组,负责协调配合、督导检查、技术指导、业务管理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建立县包乡、乡包村的工作机制,实行县级双月、乡级每月进行定期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及时解决,对现场解决不了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保证了项目工作顺利实施。经过两年的辛勤努力,我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创新了工作机制。实施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创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筹资和支付机制,使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与新农合医疗保障机制有机衔接,使村卫生室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机构。二是方便了群众看病。实施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建立了双向转诊制度,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分流病人,构建“首诊在基层,大病去医院,康复回基层”的服务格局,极大方便了群众就近诊疗。三是减轻了群众负担。实施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建立以绩效考核为基础的政府购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由村卫生室免费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极大地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四是规范了医疗行为。基本医疗服务的开展,界定了村医的服务职能,杜绝了村医滥用药、不合理用药、输液等行为,促进了村级医疗服务规范化发展,农村医疗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虽然我县在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个别村卫生室管理还不规范、村医整体服务水平较低等困难和问题,与上级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借鉴兄弟县(区)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完善制度,扎实工作,抓重点、攻难点,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各项目标如期实现。一是根据区、市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科学调整用药目录,在确保合理用药的同时,尽量满足群众用药需求。二是全面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努力实现村卫生室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服务能力显著提高。使广大农民享受到优质、价廉的医疗、预防、保健服务。三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引导群众改变用药习惯,自觉使用基本药物,规范村医诊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提高群众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