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河北律师收费标准(2018)为了规范本单位律师收费,根据河北省律师协会2016年1月26日发布的《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冀律协2016第7号)以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司法机关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收费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5000—50000元;二、民商事案件按标的额比例收费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8%,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10万—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6%,100万—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4%,1000万元以上部分:2%三、办理刑事案件收费1、侦查阶段4000—20000元;2、公诉阶段5000—30000元;3、一审阶段8000—50000元;4、刑事自诉案件代理或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5000—50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规定执行。四、采取计件收费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的,代理一个案件多个诉讼阶段(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仲裁程序),从第二个阶段起,可酌情减少收费。五、风险代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事务,律师事务所可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数额在标的额10%至30%内议定,具体比例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六、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收费可高于规定的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的五倍。七、法律顾问服务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可根据聘请单位的注册资本数额、企业规模、年营业额、法律事务的多少及难易程度等确定法律顾问费数额,每年法律顾问费数额可在3万元至60万元以内议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经营性单位聘请法律顾问,可参照企业法律顾问的收费标准经协商确定。八、实行财政补助的律师事务所及贫困县律师事务所原则上应按上述收费标准的低限收费,或按低限与委托人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