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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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林义辉二〇一三年九月LOGO目录一、建设背景二、目标任务三、建设条件四、建设内容五、建设标准六、项目管理七、资金管理LOGO一、建设背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中共十八大报告加快绿色发展走生态立省道路,建设幸福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建设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关于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决定》加快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省政府督办涉林工作要点之一LOGO一、建设背景探索我省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经营管理新模式、新路子的需要成绩:–1994年我省结合二类调查工作,区划了5000万亩的生态公益林;1999年重新核定了全省生态生态公益林面积5102万亩;到目前,全省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面积逐步增加到6214.2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37.7%。–1998年省政府颁发第48号今,规定我省对生态公益林实行效益补偿。省财政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标准从1999年的2.5元/亩逐步提高到2013年的20元/亩。–我省自1999年起在全国率先实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以来,全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经过多年的保护和建设,生态公益林体系基本形成,生态公益林林分质量逐步提高,森林生态状况明显改善。问题: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制度不健全,效益补偿和投入机制不完善,经营管理不到位,经营机制不灵活等。探索:以建设生态公益林示范区为载体,继续探索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经营管理新模式、新路子,通过设立示范区,建设高质量的生态公益林。以点带面推动我省生态公益林建设上新台阶。LOGO二、目标任务任务:1、2015年,全省建立200个左右生态公益林示范区,生态公益林示范区面积达到500万亩左右;2、2020年,全省建立800个左右生态公益林示范区,生态公益林示范区面积达到全省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总面积三分之一左右。LOGO二、目标任务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使示范区逐步实现“林分质量提升,保护管理规范,经营利用合理”,成为展示我省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果的窗口,探索经营管理模式的试验田,开展森林生态效益监测的基地。LOGO三、建设条件1、区位重要–重点安排在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大中型水库及周边,大江、大河流域,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红树林以及城市、工业厂区周边和交通干线两侧的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范围内。2、面积合适–面积一般要求2万亩以上,相对集中连片;对于生态资源特别珍贵的区域,可以建立生态公益林示范点,面积可以放宽到2万亩以下。3、产权明晰–要求林地权属清楚,不存在山林纠纷或权属争议。LOGO三、建设条件4、补偿落实–必须根据《广东省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将损失性补偿足额发放给签订生态公益林现场界定书的林地经营者或林木所有者。–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分山到户的生态公益林,其损失性补偿资金必须全额直接发放给农户,对仍由集体统一经营的生态公益林,其损失性补偿的70%以上必须按股均分到户。–损失性补偿资金必须通过银信帐户发放到补偿对象。LOGO四、建设内容各地生态公益林示范区要按照省林业厅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各建设区域的实际情况和建设条件,确定具有本地特色的建设内容。LOGO四、建设内容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分三种类型开展建设:保护管理类、生态恢复及提升类、经营利用类。生态公益林示范区要按照不同的类型开展不同的建设内容:LOGO四、建设内容(一)保护管理类保护管理类示范区一般选择在生态基础较好的生态公益林区域建设,应侧重生态公益林的宣传,保护、管理、监测、科普、示范推广工作,建设多功能的省级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在保护管理类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内,应进一步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建立和健全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落实各项生态公益林保护措施。主要建设内容可细分为8项:LOGO四、建设内容-保护管理类1、设立明显的示范区标志和建设规划图:在主要入口处要设有至少1个大型示范区标志和建设规划图;2、设置永久性宣传牌(碑、栏):在人为活动较为频繁的区域,设置5个以上的永久性宣传牌;3、落实示范区管护责任,按3000亩/人的标准聘请专职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划定责任区,制定护林员管理考核办法并严格执行,严防森林火灾及重大盗伐林木案件和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林地保护法律法规案件的发生。LOGO四、建设内容-保护管理类4、全面实行封山育林等管护措施,促进森林生态系统的恢复、更新和演替。5、有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示范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6、完善生态公益林基础数据和档案管理。7、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信息系统。8、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林业生态科普宣传、效益监测工作。LOGO四、建设内容-保护管理类示范区建设示例近年来,已有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樟木头林场、广州市白云区、佛山市云勇林场等单位开展了生态公益示范区建设的试点和探索。LOGO九、建设内容-保护管理类-示例白云区生态公益林示范区示范区标志LOGO四、建设内容-保护管理类-示例白云区生态公益林示范区示范区管理站LOGO九、建设内容-保护管理类-示例白云区生态公益林示范区林相与景观LOGO四、建设内容-保护管理类-示例罗浮山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规划图和示范区标志LOGO四、建设内容-保护管理类-示例罗浮山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宣传栏LOGO九、建设内容-保护管理类-示例樟木头生态公益林示范区示范区监测点LOGO四、建设内容-保护管理类-示例樟木头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宣传牌LOGO四、建设内容-保护管理类-示例樟木头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宣传牌LOGO九、建设内容-保护管理类-示例大桂山生态公益林示范区林相与景观LOGO四、建设内容-保护管理类-示例大桂山生态公益林示范区示范区监测站LOGO四、建设内容-保护管理类-示例档案室现场监测LOGO四、建设内容-保护管理类-示例生态公益林科普宣传活动生态公益林科普宣传LOGO八、建设内容-保护管理类-示例大桂山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宣传牌LOGO四、建设内容-保护管理类-示例护林人员LOGO九、建设内容-保护管理类-示例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LOGO四、建设内容-保护管理类-示例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视频监控宣传牌LOGO四、建设内容-保护管理类-示例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制度上墙LOGO四、建设内容-保护管理类-示例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人员LOGO四、建设内容(二)生态恢复及提升类生态恢复及提升类型示范区除了要参照保护管理类开展相关8项建设内容外,要针对区内的林中空地、残次林、水土流失、土地退化的林地,结合其它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共同实施采取林分改造、封育管护等措施,恢复、提升区内森林资源质量,促进森林生态系统的正向演替。LOGO四、建设内容-生态恢复及提升类-示例云涌林场生态公益林示范区造林前后对比LOGO四、建设内容-生态恢复及提升类-示例生态公益林生态恢复及提升示范建设人工造林及抚育现场LOGO四、建设内容(三)经营利用类1、经营利用类示范区建设应符合有关文件规定: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发办[2012]42号)②《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粤府办[2012]86号)③《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2]132号)④《关于做好加快林下经济发展工作的通知》(粤林函[2013]493号)⑤《广东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12-2020年)》LOGO四、建设内容-经营利用类2、对一些自然条件较好,生态资源较为丰富的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可在不影响原有生态功能发挥的前提下,经批准后可适度发展珍贵树种及林药、林茶、林果、林菌、林禽和森林生态景观旅游观光为主要内容的林下经济,以充分利用林地,科学经营林地。3、根据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具体条件,合理确定林下经济发展方向和模式,积极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采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促进林下经济发展和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经营,开辟林农增收的新渠道,促进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可持续发展。LOGO四、建设内容-经营利用类4、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发展林下经济要充分考虑示范区生态承载能力,科学规划,加强监督管理,严禁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乱砍滥伐林木、擅自改变林地性质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范围的行为。LOGO四、建设内容-经营利用类-示例培育铁皮石斛LOGO四、建设内容-经营利用类-示例森林旅游LOGO四、建设内容-经营利用类-示例林下种植春砂仁林下养殖家禽林下养殖蜜蜂林下种植蘑菇LOGO五、建设标准生态公益林示范区,经过一段时间(如5年)的建设后,有关指标达到了相应的建设标准,经评估后认定为建设达标。建设标准包括五项共性指标和六项分类指标,这些指标将按一定权重进行计分统计。LOGO五、建设标准(一)共性标准1、任务落实情况:按建设方案完成建设任务;建设任务按规范要求实施,按方案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2、建设管理情况:相关建设资料归档,档案管理完善,建设管理信息系统有日常更新、维护、管理。LOGO五、建设标准-共性标准3、资金使用情况:建设资金到位,配套资金落实;资金使用规范。4、管护情况:按规定标准聘请专职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划定责任区,制定护林员管理考核办法并严格执行。加强管护设施建设。LOGO五、建设标准-共性标准5、宣传情况: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宣传媒体宣传报道生态公益林政策法规及建设意义,展示其建设成就。大型示范区标志和建设规划图规格不小于6×12米;永久性宣传牌,规格不小于3×6米;宣传设施应维护良好。LOGO五、建设标准(二)分类标准1、恢复及提升类(1)森林覆盖率:90%以上。(2)生态公益林功能等级一二类林比例:80%以上。(3)乡土阔叶树种混交比例:85%以上。(4)林木整体长势好。(5)林分平均郁闭度:0.7以上。(6)新造林(包括人工造林、套种补植、更新改造)面积保存率:95%以上。LOGO五、建设标准-分类标准2、保护管理类(1)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信息管理系统。(2)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示范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在示范区内初步开展林业生态科普宣传或生态效益监测,有基本的科普宣传设施或生态监测设施。(3)区域内无非法使用林地行为,无开垦、采石、挖砂、采矿、取土、造坟、建墓地等行为。LOGO五、建设标准-分类标准-保护管理类(4)区域内无非法采伐林木行为,无采脂、打技、放牧、狩猎、铲草等行为。(5)区域内年森林火灾受害率0.3‰以下;区域内年森林病虫害成灾率0.3%以下。(6)单位面积活立木蓄积量:5立方米/亩以上。LOGO五、建设标准-分类标准3、经营利用类(1)经营期内,经营措施不破坏原有森林植被,森林覆盖率和生态功能等级不低于初期指标数据。(2)经营期内,无生态破坏重大事件,无环境污染和旅游安全等重大事故。(3)种养类生态公益林经营面积比例合理,有新技术示范推广宣传资料及设施;森林旅游类生态公益林经营面积比例合理,有森林旅游示范宣传资料及设施。(4)示范区内经营单位面积产值1000元/亩.年以上。LOGO五、建设标准-分类标准-经营利用类(5)种养类生态公益林经营单位为龙头企业,产业基地化率100%;森林旅游类经营单位为县(市、区)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旅游企业。(6)种养类生态公益林经营实现农民增收,经营方式要求有“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森林旅游类生态公益林经营要求有企业与农民签订的生态公益林补偿协议。LOGO六、项目管理(一)申报–材料包括:1、申报文件。2、示范区建设(经营)方案。3、其他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如生态公益林权属证明,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材料等。申报材料在每年8月底前上报省林业厅。LOGO六、项目管理(二)审核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向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报;地级以上市林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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