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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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浙江省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资源已成为事关全局的战略性要素资源。在我省实施“八八战略”、建设“平安浙江”、加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时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全省的水资源保障体系,切实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支撑我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全省八大水系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及城镇供水水源规划等一系列规划,在此基础上,2003年7月开始组织编制《浙江省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下称《规划》),并通过了省咨询委组织的专家论证。《规划》按照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根据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和三大产业带发展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各市城市总体规划等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测,在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等相关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中心任务,统筹考虑保护与利用、开源与节流、水质与水量、近期与远期、流域与区域的关系;通过对全省水资源状况和开发利用程度的调查评价,科学规划全省水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确定全省水资源保护与配置的总体格局,提出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2用的具体要求和措施。规划范围为全省行政区域;规划期限近期为2010年,远期为2020年,并以2010年前为规划重点。《规划》是我省今后一段时期内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指导性文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3第一章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现状一、水资源总量与结构(一)水系浙江省河流众多,自北至南有苕溪、运河、钱塘江、甬江、椒江、瓯江、飞云江、鳌江等八大水系,其中钱塘江为第一大河,流域面积55558平方公里。上述河流除苕溪注入太湖、京杭运河沟通杭嘉湖平原水网外,其余均为独流入海河流;此外,尚有众多独流入海小河流,另有部分浙、闽、赣边界河流;杭嘉湖和萧绍宁、温黄、温瑞等主要滨海平原,地势平坦,河港交叉,形成平原河网。浙北和滨海地区为河湖和浅海沉积形成的平原,区域内河湖相连,水网密布,是著名的“江南水乡”。(二)水资源量1.降雨浙江省位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冬夏季风交替显著,降水充沛。全省多年平均降雨量1603毫米,历年降雨量在1100~2200毫米之间。我省降雨在时间和空间上分布不均,年内降雨主要集中在5~9月,约占总降雨量的70%;年际降雨量差别较大,枯水年份降雨量仅及丰水年份的1/2;受地形影响,降雨在地域上差异也较为显著,自西向东、自南向北递减,山区大于平原,南部山区年均降雨量超过2000毫米,而北部平原和海岛略超过1000毫米。42.水资源量我省陆域面积10.38万平方公里(含围垦新增土地面积0.2万平方公里),其中山区占70.2%,平原占23.4%,河流湖泊占6.4%。我省山林植被较好,涵蓄水土能力较强。但夏季高温,秋冬干燥,年内蒸发量也相对较大。经50多年长系列实测资料计算分析,我省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955亿立方米,其中河川径流量为944亿立方米;浅层地下水资源量221亿立方米,其中与地表水重复计算量210亿立方米。不同频率的全省水资源量分别为1194亿立方米(P=20%)、927亿立方米(P=50%)、745亿立方米(P=75%)、525亿立方米(P=95%)。全省各市行政区不同频率水资源量见附表1。3.入海水量与出入境水量浙江省入海主要水系多年平均入海水量为786亿立方米(集水面积86922平方公里);从邻省流入钱塘江水量为70亿立方米(集水面积6418平方公里);沿浙江省界流出水量为84亿立方米,其中流入江西水量为6亿立方米(集水面积511平方公里),流入福建水量为25亿立方米(集水面积2367平方公里);苕溪、运河水系流入上海、江苏境内的出境水量约53亿立方米(集水面积12274平方公里),通过杭嘉湖南排工程流入钱塘江年平均水量约5亿立方米。5(三)水质状况1.地表水水质水质现状评价的基准年采用2002年。地表水评价标准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水质评价标准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1)河流水质。通过对全省主要河流155个水质监测站点(评价河段总长度3367公里)监测资料的年均值评价,属地表水Ⅰ~Ⅲ类水的河长2103公里,占评价总河长的62.5%;属地表水Ⅳ~劣Ⅴ类水的河长1264公里,占37.5%。苕溪水系:东苕溪上游水质较好,为Ⅱ类水,中下游属Ⅲ~Ⅳ类水;西苕溪以Ⅲ类水为主。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运河水系:嘉兴地区河网水质长期处于Ⅳ~劣Ⅴ类,湖州地区河网水质处于Ⅲ~Ⅳ类,长兴平原水质处于Ⅲ~Ⅴ类,运河杭州段水质处于Ⅴ~劣Ⅴ类。主要超标项目为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钱塘江水系:新安江、富春江为Ⅰ~Ⅲ类水,衢江、兰江为Ⅲ~Ⅴ类水,马金溪为Ⅰ~Ⅱ类水,常山港为Ⅲ类水,东阳江、南江上游为Ⅲ类水,东阳江、南江下游为Ⅴ~劣Ⅴ类水,金华江为Ⅴ~劣Ⅴ类水,浦阳江以Ⅱ~Ⅲ类水为主。曹娥江干流为Ⅲ~Ⅳ类水,长乐江为Ⅱ类水;澄潭江、黄泽江为Ⅱ~Ⅲ类水,新昌江上游水质为Ⅲ类水,新昌江下游水质为Ⅴ类水。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6总磷。甬江水系:奉化江水质以Ⅱ~Ⅲ类为主,姚江干流余姚以下、甬江干流宁波以下为Ⅳ~劣Ⅴ类水,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生化需氧量、总磷。椒江水系:始丰溪、永安溪以Ⅱ类水为主,灵江河段上游为Ⅲ类水,永宁江、金清水系、椒北河网水质为Ⅴ~劣Ⅴ类水。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个别河段挥发酚、氟化物超标。瓯江水系:瓯江总体水质较好,以Ⅰ~Ⅱ类水为主。温瑞塘河水质为Ⅴ~劣Ⅴ类水。飞云江水系:干流上游水质为Ⅰ~Ⅱ类水,下游氨氮、高锰酸盐项目超标,水质为Ⅳ~Ⅴ类。鳌江水系:干流上游水质为Ⅰ~Ⅲ类,中下游氨氮、高锰酸盐指数超标,水质为Ⅴ类。(2)水库(湖泊)水质。经对西湖、鉴湖2个湖泊和新安江、青山、老石坎、对河口、南山、长诏、石壁、陈蔡、铜山源、碗窑、湖南镇、汤浦、长潭、里石门、牛头山、紧水滩、珊溪、泽雅、桥墩等19座大中型水库进行水质评价,西湖和鉴湖水体均符合景观娱乐要求,19座大中型水库除青山水库为Ⅲ类水水体外,其余水库除氨氮、总氮、总磷等个别指标为II类水质水体外,绝大部分指标均达到I类水体水质标准,水库水质普遍较好。营养化评价表明西湖、7鉴湖均为富营养;在19座水库中,紧水滩水库、新安江水库为贫营养,湖南镇水库为富营养,其余均为中营养。全省地表水有机污染重于毒物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氟化物等。湖泊因总磷、总氮偏高,水体富营养化程度较重;河流水体中,城市内河、河网和各水系流经城镇的河段水体污染严重。2.地下水水质全省浅层地下水资源量为221亿立方米,其中符合地下水Ⅱ类标准的为22亿立方米,占总量10%;符合地下水Ⅲ类标准的为26亿立方米,占总量11.8%;Ⅳ类、Ⅴ类地下水分别为119亿立方米、54亿立方米,分别占总量的53.7%和24.5%。全省地下水主要超标项目为铁、锰和氨氮,其中山丘区基岩裂隙水受土壤、岩性的影响,主要为铁、锰超标,非污染所致;平原区浅层水受地表水入渗补给,主要为氨氮超标。3.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经对我省县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调查表明,现状101个水源地中,38个在河道取水、63个在湖、库取水。其中11个地级市现有饮用水水源地24个,河道取水和湖库取水分别为10个和14个;杭州、嘉兴、湖州三市的城市用水全部从河(江)道取水,绍兴、金华、台州、衢州、温州和舟山市等六市主要从水库取水,宁波、丽水两市同时从水库、河道取水。县级市共有29个饮用水水源地,8河道取水和湖库取水的分别为10个和19个;各县共有48个饮用水水源地,河道取水和湖库取水分别为18个和30个。上述101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为Ⅰ、Ⅱ、Ⅲ、Ⅳ、Ⅴ类的水源地个数分别为20、56、19、5和1个。其中河道型水源地水质为Ⅰ、Ⅱ、Ⅲ、Ⅳ、Ⅴ类的个数分别为3、19、10、5和1个;湖库型水源地水质无Ⅳ、Ⅴ类,为Ⅰ、Ⅱ、Ⅲ类的个数分别为17、37和9个。在水质为Ⅰ、Ⅱ类的76个水源地中,22个为河道型(占29%),54个为湖库型(占71%)。在水质为Ⅲ类的19个水源地中,10个为河道型,9个为湖库型。水质为Ⅳ、Ⅴ类的6个水源地均为河道型。水库水源地水质普遍较好,明显优于河道水源地水质。此外,全省乡村还有1000余万人的饮用水是直接从江河、溪流和浅井取水,没有经过净化处理或只经简单处理,水质得不到保障,农村改水任务繁重。二、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一)水资源供给能力近年来,以温州珊溪水利枢纽工程、宁波白溪水库、绍兴汤浦水库为代表的一大批大中型水源和引水工程相继建成。台州长潭水库、临海牛头山水库、德清对河口水库等原有以农业灌溉为主的一批水库逐步转向城镇供水。目前,全省已建成水库3900余座,其中大型水库28座,中型水库119座,总库容为380亿立方米,兴利库容210亿立方米;提水工程4.2万座,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引水工9程5.6万座;地下水工程14万眼。此外,沿海分散岛屿地区由于地形地貌特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方式和工程类型多样,以小规模分散开发为主,工程数量众多,尚有海水淡化、屋顶接水等工程。现有供水工程设计年供水能力总计约235亿立方米。我省城市供水事业有了很大发展。2003年全省城镇水厂供水规模1350万立方米/日,年供水总量27亿立方米。除杭嘉湖平原地区外,大部分城市供水已由水库水源供水,全省70%左右的城市人口和重要工业用水已由水利工程提供水资源保障。(二)水资源利用结构2003年全省实际总用水量为206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量112亿立方米,占54.4%;工业用水量55亿立方米,占26.7%;城乡生活用水量27亿立方米,占13.1%;生态用水量12亿立方米,占5.8%。地表水源供水量为197.1亿立方米,占95.7%;地下水源供水量为8.5亿立方米,占4.1%;其他污水回用、屋顶集水等其他水源供水量为0.4亿立方米,占0.2%。另外,海水利用量为58.6亿立方米(主要为沿海火电厂冷却用水)。在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供水量为74.08亿立方米,占37.6%;引水工程供水量30.57亿立方米,占15.5%;提水工程供水92.43亿立方米,占46.9%,另外,人工载运水量0.05亿立方米。2003年全省降水量为1201毫米,较多年平均降水量减少25.1%,地表水资源量为564亿立方米,较多年平均值偏少40.2%,属枯水10年,天然径流量小,供水不足,大部分地方均发生干旱缺水,部分地区自来水实行限制供水等措施,舟山等地农业灌溉为城镇供水“让路”,大部分中小水库干涸或蓄水严重不足,用水量大幅压缩,故全省供水量比上年减少2.03亿立方米。全年优质用水缺水5~6亿立方米,农业和一般工业用水缺水约20亿立方米,沿海岛屿和宁波、台州、玉环、义乌等地出现供水紧张局面。(三)水资源利用水平近年来我省水资源实际利用量约为210亿立方米,占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的22%,约占可开发利用量的60%,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率与世界上缺水国家相比还处于中等偏下水平。目前我省人均年用水量约450立方米,与全国人均年用水量430立方米接近,与世界上缺水国家中的以色列、摩洛哥等国家相近,低于韩国的人均年用水量630立方米;农田亩均灌溉用水量约440立方米,与南方地区以水稻种植为主的省份相比处于中等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115立方米,低于全国的平均数250立方米。三、水资源特点及存在问题(一)水资源总量较为丰富,但人均水资源量相对不足浙江省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955亿立方米,平均单位面积水资源量为92万立方米/平方公里,按单位面积计算的水资源量较丰,仅次于台湾、福建、广东,居全国第四位,总体上我省在全国属水资源较为丰沛的地区;人均水资源量2100立方米,略低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