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岗位调动协议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就乙方工作岗位调动事宜,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一、乙方于年月日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现根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等情况,经协商一致,对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二、乙方同意甲方作出的关于调动乙方工作岗位的决定,即自年月日起由原部门岗位调至部门岗位。三、乙方同意,岗位、部门调动后其薪资标准参照岗位调动后的岗位、部门相关的薪资规定执行。四、乙方因工作能力、专业技能等因素,不能胜任岗位调动后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任何经济权利。五、甲乙双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关系依照双方签订的原劳动合同执行。六、本协议系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本协议与《劳动合同》存在冲突,以本协议为准。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签名、手印):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