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牧场畜禽标识制度按照国家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牧场为加强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建立畜禽及畜禽产品可追溯制度,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本制度。1、按规定使用及申领畜禽标识;2、新生犊牛按规定统一编号,及时在耳部加施标识,并建立电子档案(头部,左右两侧照片),包括出生日期、父号、母号、初生重,存档保存;3、掉标及标识不清的及时补标;4、标识号一牛一标,不得重复使用;5、牛只标识有接产人员负责,按牧场标识规定,在犊牛出生当天给予加施,兽医主管负责监督核对,牧场统计负责新生犊牛电子档案的建立,畜牧人员负责掉标牛只的补标及标识不清牛只的标识更换。本制度从即日起实施,相关部门及人员请遵照执行!!XXX生态示范奶牛养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