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汽车4S店关于车辆品质异响投诉以及质检管理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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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关于车辆品质异响投诉以及质检管理的补充规定随着近期投诉率的不断攀升,客户对于车辆品质中关于异响的投诉更是逐日增加,为降低因此造成的不良影响,结合经销店自身状况加强质检管理,特做如下补充规定:1、针对反映车辆品质异响相关案件,客户入厂时要求SA务必开具施工单,并详细问诊,认真听取客户的心声,并仔细记录。每发现一例不按规定操作者,当事人处以10元罚款。2、前台调度根据车间派工流程,维修技师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拒接,一经查明情况属实,对相应班组停止对其派工一天,并做深刻反省,同时异响结果必须由车间主任(李朋朋)或者技术总监(刘玉伟)现场确认,并在施工单上签字确认,并与SA达成一致共同做好客户的解释工作,违者罚款20-50元的罚款。3、车间技师按照工单要求仔细检查,如发现第二次同一故障再次入厂,必须由初次入厂诊断技师再次确认,按照《服务部返修管理办法》处理,并处于责任班组每例20元罚款。4、针对二次异响再次处理的车辆要求维修班组必须找车间主任和技术总监同时到场,协助维修班组及时共同研究解决,维修或检查完成维修班组、车间主任和技术总监同时在施工单上签字确认,防止客户抱怨升级,违者对当事人处以20-50元罚款。5、修理过程中的检查(指发动机、制动器、变速箱、转向系等大修),维修项目多、返修、维修难度大的车辆,维修完成必须由车间主任(车间主任不在时由技术总监代理)进行质检并在施工单上签字确认质检;6、上述出厂质检,必须由车间主任或者技术总监签字做终检确认,前台方可结算,例行保养、常规维修车辆由班组长质检,每发现一例不按规定操作者,违者当事人和SA分别处以20元-50元罚款。(副)总经理签字:报备管理部:抄送财务部:签字确认:XX服务部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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