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部门相关制度一、质量管理部工作内容第一条参与产品的研究开发及试制。第二条对产品、原物料、加工品等规格及作业标准,提出改善意见或建议。第三条制订进料、加工品、成品检验标准,检查是否确实执行。第四条制订制程检查标准,并稽核检查站检查人员是否确实实施。第五条质量异常的妥善处理,鉴定报废品。第六条检验仪器与量规的管理与校正,库存品的抽验。第七条原料供应商、外协加工厂商等交货质量实绩的整理与评价。第八条督导并协助协作厂商改善质量,建立质量管理制度。第九条制程巡回检验。第十条制程管理与分析,专案研究并作改善,预防等再发防止措施。第十一条客户投诉案件及销货退回的分析、检查与改善措施。第十二条把资料反馈给有关单位。第十三条执行质量管理日常检查工作。第十四条做好质量保证作业。第十五条研究制订并执行质量管理教育训练计划。第十六条制订质量管理规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第十七条其他有关质量管理事宜。二、进料部工作细则第一条制订进料检验标准,确实执行进料检验。第二条进料质量异常的妥善处理。第三条原料供应商、协作厂商交货质量实绩的整理与评价。第四条对原料规格提出改善意见或建议。第五条检验仪器、量规的管理与校正。第六条进料库存品的抽验,鉴定报废品。第七条把资料反馈给有关单位。第八条办理上级所交办事项。三、加工品部工作细则第一条制订加工品的检检检准,确检检行检料检检。第二条加工品检量异常的妥善检理。第三条外检加工厂商、检作厂商交检检量检检的整理与检价。第四条检加工品检格提出改善意检或建检。第五条检检检器、量检的管理与校正。第六条把检料反检给有检检位。第七条检理上检所交检事检。四、制造部工作细则第一条制订检查标准,并稽核检查站检查人员是否确实实施。第二条协助生产单位做好品质管制。第三条工序巡回检验及质量异常原因的追查与处理。第四条半成品库存的抽验及鉴定报废品。第五条生产管理与分析。第六条选定生产成本较高或发生较多的不合格品的事项或可能有问题的工序进行研究、分析,制订改善、预防等措施。第七条对作业标准提出改善意见或建议。第八条检验仪器、量规的管理与校正。第九条把资料反馈给有关单位。第十条办理上级所交办事项。五、成品部工作细则第一条参与产品的研究开发及试制。第二条对产品规格提出改善意见或建议。第三条成品库存的抽验及鉴定报废品。第四条制订成品检验标准,检查是否执行成品检验。第五条成品质量异常的妥善处理。第六条检验仪器、量规的管理与校正。第七条客户投诉案件及销货退回的分析、检查与改善措施。第八条督导并协助协作厂商改善质量,建立质量管理制度。第九条执行质量管理日常检查工作。第十条把资料反馈给有关部门。第十一条办理上级所交办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