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还剩 ... 页未读,继续阅读 >>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页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统计工作的交接1.统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认真办妥交接手续,在未办妥以前,原任统计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更不得因工作调动而影响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2.统计人员调离工作时,必须做好下列工作:(1)将经办工作的情况全面地向接替人员交待清楚;(2)培训接替人员的业务,使其能独立工作;(3)所有统计资料(包括原始凭证、统计手册、台帐、报表、文件、历史资料等)与统计用具(如计算机、绘图仪、书刊等),应一一造出清单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