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科工作职责一、目的:规范安全环保科的工作职责二、范围:适用于生产部下的安全环保科三、责任者:生产部经理、安全环保科科长四、正文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工作。2.制定、修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月”、“环境保护宣传周”教育、培训活动。4.配合上级安全、环保等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环保检查,协同有关部门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5.做好内部日常性的安全、环保工作监督检查,纠正违章。遇有危及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6.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大修、技改项目的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协助有关单位按时做好特种设备的检测和办证工作。7.监督检查有关单位特种设备、各类安全附件和安全技术装备以及环保设施的维标题安全环保科工作职责编码页数共2页起草部门生产部颁发部门质量保证部起草人/日期QA审核人/日期审核人/日期批准人/日期生效日期分发号分发部门生产部、质量保证部、行政人事部护保养和管理。8.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做好各种安全台帐、票证管理。9.负责动火审批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10.按时参加上级召开的安全、环保工作会议,做好各种月度、季度报表的统计上报,完成上级部门和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五、变更历史版本生效日期变更描述起草人1执行新版GMP文件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