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培训(法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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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师考试培训讲座能源管理培训讲座(上)2020/9/251第一章法规与政策基础知识一、法规的概念与效力从通常意义上讲,法规是指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章程等法律文件的总称。从严格意义上讲,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颁布的行政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或批准的地方性法规。法规的效力通常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是指法规的约束力与强制力;狭义的是指国家规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包括法规的效力层级(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效力范围(人、空间、时间)等。2020/9/252二、政策的概念与功能从广义上讲,政策是国家、政府和政党为实现其目标而制定的总体方针、行动准则和具体行动的总和;从狭义上讲,政策是国家、政府和政党有关行动的规则体系。政策的功能:一是调整利益关系,调动积极性;二是规范人们的行为,统一行动步伐;三是协调社会系统,维持国家秩序。节能政策是围绕着加强节能工作制定的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属于公共政策范畴。按照影响的范围,节能政策可以分为中央政策和地方政策;按照政策的作用,可以分为激励性政策和约束性政策;按照内容涉及面,可以分为综合指导性和单项指导性政策;按照政策的时效性,可以分为长期效力政策和短期效力政策。2020/9/253三、法规的特点1、法是调整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法具有规定人们的行为模式、指导人们行为的性质。法所规定的行为模式包括三种:人们可以怎样行为(可为模式);人们不得怎样行为(勿为模式);人们应当或必须怎样行为(应为模式)。2、法是以对权利义务的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的社会规范。3、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了国家对人们行为的评价,具有国家意志性。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手段的规范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5、法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具有普遍性。6、法是有严格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2020/9/254四、政策的特点1、合法性:政策的制定和政策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2、超前性:政策是针对现实问题而提出的,是为了指导今后工作,所以政策的目标及其相关内容要有前瞻性。3、周期性: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修正,到政策的终结。4、相对性:同一规定相对于不同的范畴可以赋予其不同的意义,在一定的意义上可以称为政策,在另外的意义上又可以称为制度、原则或其他规范。如联产承包责任制既是一项经济制度,又是党在农村的一项重要政策。2020/9/255五、政策与法规的区别1、政策由党和政府制定,法规由国家立法机关和政府制定。2、政策的表现形式多样,法规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表达。3、政策可以是临时的,也可以是针对具体问题和特定人群的;法规是普遍的规则,具有全局性和普遍性意义的政策才需要上升为法规。4、政策在执行中具有灵活性,规范性弱;而法规具有明确的规范性。5、政策的执行靠行政措施和纪律;法规在实施遇到障碍的情况下,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6、政策可以是探索性的;法规更具有稳定性。2020/9/256六、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这样或不可以这样行为;或者要求他人可以这样或不可以这样行为。比如我们可以上街购物,但是购物一定要付款,这就是权利与义务。可见在社会生活中权利和义务几乎是无处不在的。在一个法治比较健全的国度里,人们的行为时时处处都会受到法的规范,因此时时处处就会产生或存在权利与义务。从一定意义上说,依法履行义务就意味着维护自己的权利,合理合法地实现自己的权利,也就象征着履行义务。2020/9/257第二章《节约能源法》一、《节约能源法》的制定与修订《节约能源法》是1997年11月经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于1998年1月1日起施行。进入新世纪,经济发展速度加快,特别是进入了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速时期,钢铁、电力、建材等重工业高速发展,国际经验表明,这一阶段能源供需矛盾突出。特别是2003年至2005年,能源利用效率出现逆转,单位产值能耗分别上升4.9%、5.5%、0.2%。《节约能源法》在某些方面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节能管理对法律制度的需求。2020/9/258“十五”时期能源消费总量2020/9/2592005年10月,党的第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我国土地、淡水、能源、矿产资源和环境状况对经济发展已构成严重制约。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切实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节能降耗已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的关系到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问题。2020/9/25102006年3月十届四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要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这个目标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为积极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由全国人大财经委组织,自2006年3月开始,历时一年半时间,对原《节约能源法》的进行了修订。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共七章八十七条,分别是总则、节能管理、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一般规定、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公共机构节能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节能技术进步、激励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修订后的《节约能源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2020/9/2511与原节能法相比,新法在法律的层面上确定了节能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战略地位,明确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节能工作中的职责,规定了一系列重要的节能制度,提出了促进节能工作的政策导向和重要措施,强化了节能法律责任。原节能法第一条:为了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保护环境,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制定本法。新法第一条: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2020/9/2512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要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大力推进能源节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缓解能源供求矛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是落实十七大精神,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2020/9/2513第三条本法所称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第一,节能必须以技术进步为依托,必须从技术上获得必要的支持,超越技术发展水平的节能是不现实的。第二,与能源使用行为一样,节能也是一种经济行为,要考虑用能单位的承受能力和经济收益。一方面节能的开支必须是财务上可以承受的,另一方面用能单位应当从节能中获得经济效益,这也是企业和家庭节能的内在推动力。第三,节能水平的提高与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资源节约意识有很大的关系。2020/9/2514原法第四条:节能是国家发展经济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能工作,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进节能技术进步,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改善能源的开发、加工转换、输送和供应,逐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国民经济向节能型发展。新法第四条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2020/9/2515增加了:第五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编制和实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节能计划。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节能工作。第六条国家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每年向国务院报告节能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2020/9/2516国务院批复的节能指标分解方案地区地方GDP能耗下降率(%)地区地方GDP能耗下降率(%)地区地方GDP能耗下降率(%)海南12辽宁20重庆20西藏12黑龙江20四川20广西15上海20贵州20广东16江苏20陕西20福建16浙江20甘肃20云南17安徽20宁夏20青海17江西20新疆20北京20河南20山东22天津20湖北20山西25/22河北20湖南20内蒙25/22吉林30/22172020/9/25172007年11月17日,国务院“国发36号文”印发了《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把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以下称“三个体系”),并将能耗降低和污染减排完成情况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要求各省(区、市)制定本地区的年度节能目标,并规定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要求,进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通知》要求各千家重点企业也要制定并落实年度节能目标。这是各地、各企业建立和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的依据。同时根据本条的规定,不仅“十一五”期间,“十一五”以后都要坚持节能目标责任制。2020/9/2518根据《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有关要求,2008年四、五月份,国家发改委会同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对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7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其中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山东6省(市)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吉林、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14个省(区、市)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黑龙江、江西、河南3省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河北、山西、内蒙古、海南、贵州、宁夏、新疆7省(区)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度40%以上的有北京、天津2个地区;完成进度30%以上的有福建、上海、陕西等15个地区;完成进度20-30%的有云南、四川、湖南、重庆、河北、贵州、内蒙古、山西、吉林、宁夏10个地区;完成进度低于20%的有新疆、海南、青海3个地区2020/9/25192008年各地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公告如下:北京、天津、河北、辽宁、江苏、山东、云南7个省(市)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陕西、甘肃、宁夏19个省(区、市)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海南、西藏、青海3省(区)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四川、新疆2个省(区)因地震灾害影响等原因没有完成当年节能任务,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度超过60%的有北京、天津、湖南、陕西、江苏、湖北、河北、广西、福建、广东、浙江11个省(区、市);完成进度50-60%的有山东、重庆、江西等16个省(区、市);完成进度低于50%的有四川、海南、新疆、青海4个省(区)。2020/9/25202009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公告如下: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陕西、宁夏18个省(区、市)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河南、湖南、广西、海南、甘肃、青海10个省(区)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西藏自治区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贵州、新疆2省(区)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根据国家统计局初步核算数,截至2009年底,已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有北京、天津2个直辖市;完成进度超过80%的有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