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股权分红协议书甲方:乙方:民族:汉族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特订立本协议。第一条占股比例乙方经公司审核,同意乙方享有公司分红。比例为:(公司代理记账年营业额(2012-1-1到2012-12-31)80万以下1%;80万到100万1.5%;100万以上2%;)第二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双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第三条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公司实施分红权与所有权分离,分红所有人只参加利润分配。是否参加经营管理由股东大会决议为准。第四条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2/31、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所有人一年内不得随意撤销。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第五条违约责任1、股权分红所有人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2、股权所有人每月迟到不能超过次。每月旷工不能超过次(无故迟到半天或者未请假则算旷工)3、股权分红所有人如有中途离职,则分红自动失效。4、股权分红所有人不能泄露公司客户机密,公司运营模式,公司的各项数据。如有发现,分红自动取消。5.股权分红所有人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如有违反,经劝说仍无法改变者,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其拥有股权。6.股权分红所有人不能运用公司业务资源平台私下接私单,如发现一次可以进行劝说沟通,如劝说无效,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其拥有股权分红,情节严重予以开除处分。第六条争议的解决3/3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第八条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上交公司之日起生效。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存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名:签字日期: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