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连锁门店文件文件标题《门店药品报损和销毁操作规程》总页数共1页文件编码RKMD-SOP-13版本号00执行日期20XX.X.X起草人质量管理部审核人批准人起草日期20XX.X.X审核日期20XX.X.X批准日期20XX.X.X修订原因20XX年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一、目的:为规范不合格药品报损和销毁的管理流程,特制定本操作规程。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三、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不合格药品报损和销毁的过程管理。四、职责:门店质量管理员对本操作规程负责。五、内容:1.不合格药品需要销毁时,应由营业员登录系统,进入药品报损模块,按照规定的内容填报《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2.《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经门店质量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报门店负责人批准。3.营业员根据报损审批表所列内容,将报损药品集中存放,并设置明显标识。4.营业员在门店质量管理员的监督下,对照报损审批表清点报损药品。5.清点完毕,营业员在门店质量管理员的监督下,采用深埋、焚毁等方式,将报损药品销毁,最后将剩余残渣处理干净。6.销毁完毕,营业员填写《不合格药品销毁记录》,并由门店质量管理员在监销人处签字确认。7.由门店质量管理员主持查明药品的不合格原因,分清责任,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