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连锁门店文件文件标题《门店远程审方操作规程》总页数共1页文件编码RKMD-SOP-25版本号00执行日期20XX.X.X起草人质量管理部审核人批准人起草日期20XX.X.X审核日期20XX.X.X批准日期20XX.X.X修订原因20XX年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一、目的:为规范门店远程审方和远程药学服务流程,特制定本操作规程。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三、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门店远程审方和远程药学服务的管理。四、职责:营业员、药师(药学技术人员)对本操作规程负责。五、内容:定义:远程审方:连锁门店因特殊原因造成执业药师不在岗或不设执业药师的,可请求总部技术力量支持协助,对医师的处方进行远程审核,为患者提供用药指导,帮助患者正确进行药物治疗,并向患者提供健康保健常识,提醒患者药物治疗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这种审核处方的方式,称为远程审方。1.很据实际经营需要,门店可以采取远程审方的方式销售处方药参与远程审方的门店应配备远程审方处方录入系统、扫描仪、高清视频设备和语音系统,并配备至少一名药师(药学技术人员)进行处方的初步审核,营业面积150平米以上的应配备2名。2.门店进入计算机系统,打开远程审方模块,录入处方内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注意事项和处方药品等信息),并处方将扫描,与处方内容一同发送至总部。总部审核完毕返回门店。3.门店按照总部审核结果进行处理:3.1审核合格的处方,按照处方内容进行调配、核对和销售,调配的具体流程参照《门店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和《门店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调配人员、核对人员按照操作顺序登录计算机系统进行确认,系统自动记录调配人员、核对人员姓名和操作时间。4.审核不合格的处方,门店根据总部执业药师签署的审核意见,与顾客进行沟通解决,不得销售。5.门店顾客需要药学服务的,通过高清视频设备和语音系统在线与总部执业药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