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XXX小区全体业主:由于现任业主委员会现任到期年月日,依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90日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应当组织换届筹备领导小组”的规定,现倡议组建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如有组织能力强、文化素质较高、热心公益,能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自觉履行业主义务的业主,可在本倡议公示日起7日内,前往物业管理处领取《筹备组成员自荐表》填写,将相关资料交到以下联系人和联系地点。根据有关规定,筹备组成员有效数5-15人,筹备组组成人员数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应当不少于业主大会筹备组人数的一半,XX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担任筹备组的组长,组织协调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联系人:联系地点:联名业主签名(姓名门牌号)居委会意见(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