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抽运处理合同甲方:湖北省路桥集团杭州生物医药产业园二期项目乙方:杭州开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杭州生物医药产业园二期项目部生活区需要,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定期污水抽运处理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一、污水抽运处理范围:甲方内部(东湖高新杭州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化粪池、隔油池的污水处理。二、乙方抽运工作时间在不影响甲方生活施工的前提下可自行安排并满足甲方生活区污水排放需求,在甲方检查等活动时要配合甲方加强抽运力量。三、乙方作业人员在抽排工作时须做到安全操作,如操作不当造成对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四、甲方应提供抽排场地,无遮挡无货物无材料堆放等问题,影响抽排车辆正常工作及通行。五、经双方商定,污水抽运费以600元/次计算(大写:人民币陆佰元整),污水抽运费用每次结清,该费用包括:污水运输车辆费用、人员工资、工具使用及污水处置等所有费用。六、本合同限期一年,自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为止。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