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健身会员章程一、原则本章程的建立,为确保会员的权利及义务,确保XX健身(所有文件简称“XX健身”或“会所”)的运营得到规范支持。所有进入XX健身消费的客户及会员均需遵守本章程。二、关于XX健身XX健身位于XX市,由多家经营实体组成,经营涉及但不限于客房餐饮、游泳水疗、羽毛球等内容。三、会所运营时间1.营业时间:夏季上午8点30分至晚上22点;冬季上午9点至晚上22点,若有变动参会所内部或网站通知。2.临时关闭,在以下情况之一:由于天灾等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时;或因设施设备定期维修保养时;或会所根据运营需求对服务、项目及设施设备进行取消或改造时;或因国家法规及行政干预等因素影响会所营业时。3.完全关闭,在以下情况之一:由于天灾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再开业困难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不能够正常营业时。四、入会与会员1.符合本章程条件,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如实填写入会协议,缴纳项目卡费用,并拍摄照片及指纹,即可成为会员(购买运动类卡种的会员,60周岁以上的人员必须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否则在会所内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2.会所仅有财务部门有权收取会费及发放会员卡,不承认任何工作人员关于权益及财物的口头承诺;请客户在入会时确保本人权益,本会所不承担任何非会所官方书面约定的责任。五、关于项目卡1.使用1)所有项目卡均有权益说明,如限定在指定场馆消费、指定时间消费、限定人员消费等,具体以会所内部说明为准。2)所有项目卡均有有效期限制,会员购卡后务必关注有效期;有效期到期之前可按照章程规定转卡等,超过有效期的均为作废无效卡。3)项目卡均为记名卡,开卡需拍摄会员照片及采集指纹;部分项目卡仅限本人使用(限本人在场使用的属于此类),不得借用,不得携带任何人员入场(含儿童)。4)如果遗失项目卡、遗忘密码或卡片受损,请及时向会所电话挂失,同时当事人48小时内持有效证件到会所办理挂失、补卡或换卡等相关手续;补、换卡须交纳工本费25元/张(续卡除外)。2.变更1)转让:未经会所系统变更转让的,为客户私自转让项目卡,会所概不承认其合法性,仅当作主动出借项目卡处理。在会所转让项目卡时,需缴纳换卡费和手续费(手续费为项目卡购买价格的20%)。转让后,转让方不再享有该卡的所有权益。2)会员资料变更:当会员资料发生变更时,请及时到会所办理资料变更手续。3.停卡1)仅有水疗馆的年卡类可以停卡,年卡会员因本人原因(如出差、留学、怀孕、住院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来消费时,可持相关证明,务必提前到会所前台提出停卡申请,经会所审核后,方可停卡。次卡、小时卡等不得停卡。2)每张年卡只能免费停卡1次,总限期为2个月(含)以下(特殊规定的除外);有需要超出2个月的,可缴纳超出部分停卡管理费80元/月;任何停卡不满1个月的按照1个月计算。3)年卡会员因怀孕、重大疾病而申请停卡的,须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可免费停卡1次,最长期限为12个月(含)以下。4.续费项目卡到期前1至2个月,会所将通知会员续费;如该会员不再续费,项目卡到期时,该项目卡失去任何权益。5.退费1)客户一旦购买项目卡,因自己原因要求退费,会所概不退还。2)若由于特殊原因退卡的,购卡及试用期间所有的赠送取消,已经发生的所有消费按照单次消费原价计算。3)由于天灾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会所无法正常经营时,会所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六、会员权益1.在XX健身会所及其特约商家享受会员待遇。2.会员对会所有监督权,有权提出意见建议和投诉。七、相关管理规定1.进入任何场馆,须主动出示项目卡,并遵守《会员章程》及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服从教练及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管理。2.会所更衣柜锁为电子磁锁,每张项目卡限提供一把钥匙(即一个更衣柜);使用人若丢失或损坏电子锁,须照价赔偿。3.会所除会员专用租柜外,所有更衣柜为会员临时用柜,会员不得将物品放置在更衣柜过夜;会所将于每天营业结束时,清理消毒临时用柜,柜中遗留物品作抛弃处理,会员若有因此造成的物品遗失,会所概不负责。4.会所为无烟环保会所,任何人任何时间不得在会所内吸烟,同时会所不提供任何一次性饮用杯具;为了会员健康,不提供拖鞋。5.会所仅向健康人群开放,会员具有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判断谨慎入会的义务,患病人员须出示医生相关证明并经会所认可后方可入内运动、消费(不限本人消费的卡种,卡所有人有告知前来消费的非卡所有人的义务);否则发生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不限本人消费的卡种,所有责任由持卡人承担)。6.禁止与劝退:1)进入运动区域时不按规定着装的,例如:游泳及水疗时不着泳衣、泳裤、泳帽的,健身时未穿衣服的等。2)在会所内进行推销或有私人教授行为的。3)将危险物品、或宠物带入会所的。八、赔偿责任1.会所不免费提供物品暂时寄存服务;会所为会员公共消费场所,会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如发生遗失或损坏,责任自负,会所不负赔偿责任。如会所拾到客户遗失物品时,将免费保留两周,过期会所将自行处理。2.会员前来会所活动,为了安全起见,请勿携带15岁以下儿童进入健身训练区,否则如有意外,后果自负。3.使用会所设施时,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自负,会所不予赔偿。4.使用会所设施时,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物品损坏,该人要负责所有赔偿责任。5.使用会所设施、物品时,如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进行操作,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设施、物品损坏的,应照价赔偿。6.如果会员带来的客人在会所内出现任何意外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会员按照前述约定承担责任。九、会员除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会所有权在不通知会员的情况下,强制没收、取消该会员资格。1.违反本会员章程的。2.入会时申报资料不属实的。3.破坏卫生、吸烟、粗言秽语、嬉戏打闹、不雅行为及酗酒的。4.损害会所名誉或破坏会所秩序的,例如恶意破坏会所内设施的。5.患有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的,或医生认为不适合运动的人。6.在会所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中伤、诽谤、恐吓及暴力行为的。7.丧失政治权利及其它负有刑事责任在身的人。8.影响会所经营秩序的,例:用限本人使用卡为他人刷卡开门或借他人使用的、强制携带非会员人员(含儿童)入场的。9.会所认为不适宜成为会所会员的。十、会员在入会协议签名时,表示已经阅读、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将自觉履行会员权利及义务。十一、以上章程XX健身温泉度假会所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拥有最终解释权;并保留修改并不另行通知的权利,会员应注意及时关注会所内现行有效章程。我知悉同意本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