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自动分段计算的年假表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说明:如需查看明年的年假情况,请把系统时间改成明年的时间或等到明年。制度(摘要)1.定义工龄:根据中国法规规定认可的累计工作时间司龄:在本公司内累计工作时间法定年休假天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规定的员工应享有的年休假天数2.参考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2007)《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2008)《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3.年休假天数计算3.1.根据员工工龄、公司工龄(以下简称司龄)及岗位类别,员工可享有带薪年休假的天数如下表所示。该年休假高于法定年休假天数,故法定年休假已包含在内。3.2.员工当年度全年可享有的年休假天数,将在每年1月1日计算,若工龄或增长使年度中年假享有天数变化的,按日历日分段折算相加,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不计。若年中调整岗位类别,当年度可享有年假天数将不再重新计算调整。如:主管某某某的工龄起算日为2000年5月20日,司龄起算日为2002年7月10日,其2010年应享有年休假分3段计算如下:1月1日-5月19日:工龄9年,司龄7年,年休假12天/年,本段年休假139天/365天*12天5月20日-7月9日:工龄10年,司龄7年,年休假17天/年,本段年休假51天/365天*17天7月10日-12月31日:工龄10年,司龄8年,年休假19天/年,本段年休假175天/365天*19天2010年度年休假天数:139/365*12+51/365*17+175/365*19=16天3.3.新入职员工自入职之日起享有年假。其当年度休假天数按当年在公司工作日历年天数折算,折算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计。3.4.以下人员不享有带薪年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3.5.年休假的申请和批准3.5.1.员工根据岗位及部门工作情况,可分一次或多次休假,年休假最小休假单位为半天或1个出勤班次。3.6.当年未休完的年休假最多5天可延至次年一季度,超过5天的部分视为自动放弃。3.7.主管部门将在每年末及次年1、2月末提醒员工计划并申请休完上年度年休假余额。截至3月31日,员工未申请的年休假余额将被视为自动放弃。10年10年≤N20年N≥20年法定年假无510153年71217≥3年91419≥8年1116203年101520≥3年121720≥8年141920公司工龄员工工龄员工主管及以上2020年年假表序号姓名部门工龄起算日司龄起算日岗位类别病假累计第一段天数第一段工龄第一段司龄第一段全年年休假第一段年休假第二段天数第二段工龄第二段司龄第二段全年年休假第二段年休假第三段天数第三段工龄第三段司龄第三段全年年休假第三段年休假全年年休假上年余额年休假年休假合计法定年假备注1976/10/212008/3/31主管及以上904311204.9204431220####724412203.920########1976/1/21976/1/2主管及以上14343200.104444200.0365444420####20########1976/1/31977/1/4员工24342200.114442200.1363444320####20########1976/2/281976/2/28员工584343203.204444200.0308444420####20########1976/2/291976/2/29主管及以上594343203.204444200.0307444420####20########2004/2/292006/2/28主管及以上581513193.011514190.1307161419####19########1976/2/281976/2/29主管及以上584343203.214443200.1307444420####20########1976/2/291976/3/1员工594343203.214443200.1306444420####20########1996/3/11999/3/1员工602320203.302421200.0306242120####20########2020/9/26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法规标题】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颁布单位】国务院【发文字号】【颁布时间】2007-12-14【失效时间】【全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第十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解读年休假条例1)享受年休假的工作时间如何确定?答: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包括当知青、参军、临时工等时间),均应当累计为工作时间。2)怎样计算享受年休假的天数?答: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其中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3)在什么情况下职工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答:(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劳务派遣单位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第(二)、(三)、(四)、(五)项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4)可否分段休年休假?答: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年度”是指公历年度,即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5)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如何支付工资?答: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应得工资总额减出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6)职工年中进入新单位当年度年休假如何计算?答: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新进用人单位后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新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其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7)职工因本人原因不休年休假如何支付工资?答: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8)职工在年休假期间如何享受工资待遇?答: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同其他计酬方式确定的日工资收入计算方法相同。9)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工未休年休假如何处理?答: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其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10)劳动合同约定的年休假天数可否高于法定标准?答: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11)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年休假发生劳动争议解决途径?答: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年休假发生劳动争议的,可按规定申请劳动仲裁,也可向有关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12)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如何享受年休假?答: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享受年休假待遇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不适用上述职工。13)船员的年休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如何计算?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船员的年休假按其在船舶上每工作2个月不少于5日的年休假。年休假期间享受不低于其在船工作期间平均工资的报酬。1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起始时间?答: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1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何时发放?答: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

1 / 6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