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制度1、总则1.1为规范XX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技项目管理,保证科技计划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公司新产品研发、现有产品和技术的改进、工艺优化等科技项目的管理。1.3科技项目管理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倡导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探索创新,追求“合作、创新、严谨、勤奋、高效”的工作方式。1.4公司对科技项目的管理,除应遵循本制度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其他相关规定。1.5科技项目的管理包括立项与审批、实施与考核、验收与结项、成果与推广、经费管理、归档与保密、附则等几个部分。2.立项与审批2.1科技项目须由项目组长提出申请,并由技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能立项。2.2立项申请条件2.2.1必须符合公司科技发展规划以及公司建设和发展的需要;2.2.2必须具有较为重大的科学或技术价值,能够为公司创造显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2.2.3申请者必须了解该项目国内外目前的发展现状及趋势;2.2.4必须有切实可行的施行方案和明确的预期目标;2.3立项申请程序2.3.1公司各部门均可在任何时候提出项目的立项建议和申请。2.3.2提出立项申请必须按要求详细填写《科技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并提供该项目具体论证的《项目建议书》(见附件2)一份。2.3.3立项申请书和项目建议书的书写应遵循以下几点:搜集资料必须广泛、确凿;陈述要客观、全面;论证要充分、有力;语言要表达准确、简明。22.4立项审批2.4.1技术委员会收到《科技项目立项申请书》及《项目建议书后》,及时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评审会参加人员包括项目组主要人员、技术委员会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2.4.2项目提出人员对项目情况进行详细阐述,技术委员会对提出项目的技术创新性、先进性、经济合理性、实施可行性及风险性等方面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与论证,并出具评审意见。2.4.3评审通过后项目可正式立项,项目资料在技术委员会、所在单位、财务部、投资管理部备案,纳入项目管理计划。2.4.4未获批准立项的项目,根据技术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对项目进行暂缓立项或取消立项。2.4.5技术委员会根据需要,决定参与市级、省部级和国家级评选的项目。3.实施与考核3.1项目的实施3.1.1项目组负责科技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项目组为临时机构,项目验收结束后即行解散。3.1.2项目组设组长一名,项目组长负责制定研究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跟踪和监督项目的实施,确保研究进度,指导和解决研究中出现的问题。3.1.3项目组长负责编写《项目时间表》(见附件3),掌控项目进度,定期召开项目会议,对项目进度进行追踪和协调。3.2项目的考核3.2.1公司技术委员会负责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3.2.2项目组长每月的28日之前向技术委员会提交一份书面小结,每年的12月30日之前提交一份全面总结,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进展、取得的成果、经费支出明细、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计划。3.2.2技术委员会定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召开会议,对立项项目进行考核,听取项目组长的书面答辩(ppt形式),形成考核意见,并根据项目进展和市场变化情况对项目进行调整。对长期不能获得突破,或因市场变化等情况而无法进一步进行的项目,委员会有权决定项目的终止和撤销。3.3项目的变更与终止3.3.1项目的内容、项目组成员、进度计划及经费预算一经确定,即为项目实施的法定依据,未经技术委员会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进行修3改的,由项目组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4)向技术委员会提出变更申请,按程序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变更批复文件交技术委员会、所在单位、财务部、投资管理部存档备查。3.3.2若因客观原因,项目在预期的时间内尚未完成或未达到预期目的,由项目组长以书面形式写出拖延原因,上交技术委员会,由技术委员会再次就市场现状及公司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核,形成审核意见。有继续研究价值的项目,制定延期研究计划并在下一研究周期内完成。无继续研究价值的项目,由项目组长写出终止原因报告,经技术委员会批准后予以终止。项目组长应做好技术资料的清理、归档和仪器试剂的清点移交工作,剩余经费收回。项目终止资料交技术委员会、所在单位、财务部、投资管理部存档备查。4.验收与结项4.1验收申请4.1.1项目工作已达到或完成预期的目标或任务,即可申请项目验收。4.1.2项目组长必须向技术委员会递交完整的《项目工作总结》、《项目验收申请报告》和《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件5:《项目验收申请报告》的格式与要求、附件6:《项目验收申请表》)。4.2项目验收4.2.1技术委员会收到项目验收申请报告和项目验收申请表后,及时召开技术委员会项目验收评审会,对项目严格按照项目预期的技术参数、考核指标、实施期限等进行验收,以书面形式提出验收意见结论。4.3项目结项项目经评审和验收,审核通过后,技术委员会组织资料存档,项目即告结束。5、成果与推广5.1项目研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成果所有权归公司所有。5.2市级、省部级或国家级科技项目,根据相关规定参加相应的成果验收,并申报公司市级、省部级或国家级成果鉴定。公司自选的科技项目,由技术委员会决定是否申报以及申报何种级别的科技成果鉴定。鉴定资料准备工作由项目组长负责。5.3公司鼓励研发人员将研究成果整理成为专利或科技论文发表,但必须取得项目组长的同意并经其审核。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以及专利的专利权人必须为XX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所撰写论文或专利必须符合相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技术核心。若违反规定,造成公司技术泄漏,由此产生的后果全部由当事人(含项目组长)承担。5.4对于论文和专利,以及创造出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按照《XX技术服务有限4公司科技项目奖励制度(试行)》对完成人进行奖励。5.5项目研究中形成的,能够直接应用到生产中的成果,技术委员会向公司下发推广通知,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阻挠成果的推广工作。项目组所有技术人员需协助接产单位,做好技术指导工作。6、经费管理6.1项目经费适用于项目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材料费、燃料动力费、科研设备费、其它直接费用、人员费、管理费等。6.2资金预算管理6.2.1项目立项时,除项目建议书中列出资金预算外,同时该项目组还要制定一份详细的“项目资金预算”,分类列明该项目所需要的费用,及费用需求时间。6.2.2项目经费实行预算管理制度,目的是为了确保资金在计划、可控的环境下运动。每个项目的费用原则上必须按“项目资金预算”执行。6.2.3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所用到的新材料不明价格的,在列预算时可以根据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进行预估,允许20﹪的预算误差率。6.2.4“项目资金预算报告”经技术委员会批准后,列入公司项目经费年度计划,由财务部列入财务预算。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等均应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单独建账,统一管理,专款专用。6.3资金支出管理6.3.1项目所有款项的支出,由项目组长提出计划,经技术委员会审核无误,财务部核准后使用。6.3.2项目经费按单项预算拨给,单列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由技术委员会掌握,财务部门监督,不准挪作它用。6.3.3若有“项目资金预算”外的费用,由项目组提出申请,技术委员会审核,根据公司“财务报销制度”申请报销。7、归档与保密7.1项目会议纪要交由项目组长保存管理。文件或资料的借阅须经项目组长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外借。7.2技术委员会会议纪要交由秘书长管理。如需借阅,需经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同意,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外借。7.3项目完成后,项目的原始记录、研究总结等资料随申报资料统一交由技术委员会秘书长保存管理。57.4上述各种文件和资料不能由个人保存,项目参与人员不得擅自将所有参与项目的任何形式的文件及资料给无关人员和单位,在离开本岗位时要将所有相关文件交付给项目组长。7.5发表论文、专利时,必须保守技术秘密,相关事项见5.3条款之规定。8、附则8.1本制度所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原有关规定执行。8.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技术委员会所有。8.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XX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XX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