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管理规定一、目的为提升员工的职业素养,提高工作技能,规范公司的培训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适用范围集团总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各工厂、各驻外项目组。三、职责1.集团企管部负责制定及修订本制度。2.集团企管部负责集团总部培训计划的制定及实施,并辅导和检查各子公司(分公司)、各工厂、各驻外项目组的培训实施情况。3.集团子公司(分公司)、各工厂、各驻外项目组企管部/现场负责人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培训计划及计划的实施。四、内容1.入职培训1.1公司级(一级)培训1.1.1上海地区入职的新员工,包含集团总部、集团子公司(分公司)、工厂、驻外项目组,由集团总部企管部在一个月内集中安排公司级(一级)入职培训,如遇特殊情况最长延迟不得超过二个月。1.1.2非上海地区入职的新员工,由各集团子公司(分公司)、工厂的企管部安排公司级(一级)入职培训。1.1.3公司级(一级)培训应包含如下内容:公司概况、公司产品、企业文化、员工手册、管理方针目标、质量意识、环境意识、安全意识。1.1.4参训人员到场参加培训,需在培训签到表(XTL/QG-1.0-028)上签到,不得代签冒签,一经发现此次培训视为无效。1.1.5入职培训需在新员工入职的二个月内完成,未经入职培训的新员工不得转正。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参加培训的,部门负责人需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给予员工补培训。1.2部门级(二级)培训1.2.1新员工至部门报到后,部门负责人需对其进行部门级(二级)培训。1.2.2部门级(二级)培训应包含部门组织结构、部门职责、业务状况、工作流程及方法等内容,以使新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提高工作绩效。1.3岗位级(三级)培训1.3.1完成部门级(二级)培训后,新员工需接受岗位级(三级)培训,该培训由岗位负责人完成。1.3.2岗位级(三级)培训应包含岗位职责、作业规范、操作程序、技能、劳动保护、紧急应变措施等内容。1.3.3职能人员的岗位培训应由其岗位负责人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按照表单XTL/QG-1.1-039职能人员入职/调岗/转岗培训计划表中的各项规定,并按照此计划逐一实施,并于试用期转正时连同试用期转正评估表一起提交,以此作为转正必须条件,否则将不予转正。1.3.4工厂班组的三级培训请参照XTL/QG-X011《班组入职培训流程》操作。2.在职培训2.1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部门工作需求,按专业分工不同对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和职业素养培训。2.2集团各子公司(分公司)、工厂、驻外项目组、集团总部各部门负责人于每年度12月份提出本单位/本部门来年的在职培训需求(XTL/QG-1.1-032),并上报至总部企管部。备注:“集团各子公司(分公司)、工厂、驻外项目组、集团总部各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部门”。2.3集团企管部审核各单位/部门上报的培训需求,再结合公司来年的发展需求和战略目标,汇总编制成年度培训计划总纲要,并报总经理审批。2.4获总经理批准后,企管部将年度培训计划总纲要分发至各单位/部门,各单位/部门根据此份年度培训计划总纲要再编制成各自的培训计划(XTL/QG-1.1-034《________年___半年度培训计划》),并上报至集团企管部审核。2.5经集团企管部审核通过后,各单位/部门依照此份培训计划开展培训活动。2.6为确保培训活动有计划、有目标的实施,各单位/部门需确定好各自的例行学习日及时间段上报至集团企管部,遵循人均培训时间不少于4小时/月要求。2.7每月月初(5日之前)各单位/部门将各自的培训情况制作成月度培训报表(简称培训月报,集团企管部提供统一格式)附带培训记录(培训签到表,可以为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交至集团企管部培训专员处。集团企管部将以此作为抽查和监督依据。3.委外培训3.1委外培训是指需要外聘非公司内部的讲师或外出参加由其他机构主办的培训。3.2委外培训需由各部门主管提出申请(XTL/QG-1.0-040),申请表内需详细填写培训项目、参训对象、拟定培训时间、拟定培训费用及申请理由,再提交各分管单位领导审批,再提交至集团企管部。3.3集团企管部收到委外培训申请表后,对培训项目、培训费用进行审核,并初步对培训机构进行咨询,包括课程内容、课程费用、讲师等各方面信息,把咨询意见填入申请表,最终提交至集团总经理审批。3.4如审批合格,企管部着手安排具体参训事宜。3.5如外训时间超过半年或培训费用在人民币2000元及以上的,培训者需与公司签订《培训服务协议》。3.6参加委外培训的人员在完成培训项目后,需提交一份培训总结,以此作为培训效果验证。如参加职业技能、职称考试的,需向企管部提交合格证书原件。如员工离开公司,可向企管部取回证书原件。4.调岗/转岗培训4.1因公司业务需要或人员结构调整,会发生人员岗位横向变动的情况,此时人员接收部门需要对调岗/转岗员工做好培训工作。4.2做调岗/转岗培训时,接收部门的岗位负责人需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按照表单XTL/QG-1.1-039职能人员入职/调岗/转岗培训计划表中的各项规定并按照此计划逐一实施。4.3转岗员工的工作观察期为2个月,其上级主管应在这2个月内对其的务掌握能力、独立完成工作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做出评价,并把是否留用的意向及时向企管部汇报。4.4如评价结果为该员工不能胜任该岗位,部门主管应及时向企管部提出人员增申请。5.培训评估5.1各类培训结束,都需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评估的方式可有笔试、口试、总结培训心得、绩效考核、日常行为观察等,各培训负责人可视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评估方式。5.2效果评估需有书面记录,与培训签到表一起保存。6.培训监督集团企管部作为整个集团公司培训计划的制定者和执行监督者,每月随机抽查各子公司(分公司)、驻外项目组的培训实施情况,如发现有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等情况,一律上报至集团总裁处,通告整个集团公司,并对相关负责人做出相应的处分(具体处分细则视情况严重程度而定)。五、相关文件XTL/QG-X011《班组入职培训流程》六、相关记录XTL/QG-1.0-028《员工培训签到表》XTL/QG-1.1-032《培训需求调查表》XTL/QG-1.1-034《________年____半年度培训计划》XTL/QG-1.0-039《职能人员入职/调岗/转岗培训计划表》XTL/QG-1.0-040《委外培训申请表》七、本制度由集团企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