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异动管理规定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人事调动工作,保证公司内部各部门的员工调动工作能够有序、及时的完成,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及分支机构,但不包括临时工、返聘员工和兼职人员等人员调动。三、内容与程序1.调动类别1.1调岗当公司内部出现岗位空缺时,除考虑内部提升及外部招聘外,亦考虑平级调岗。公司有关部门及员工本人可提出调岗。1.1.1公司提出调岗的,由企管部负责协调,取得调出与调入部门经理的同意后,填制《员工岗位变更表》,按人员招聘权限报公司领导批准。1.1.2员工提出的调岗,应由本人提出书面调岗申请,填写《员工岗位变更表》并报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由企管部参照员工招聘录用审批程序办理。向各工厂及项目组提供最新版本的劳动合同范本。1.2借调:由于某项工作需要,各个车间之间临时借入人员,在完成某项工作或借调期满时需返回原部门。被借调人的劳动合同关系情况不变,有下面两种:1.2.1调动人的工资及考核仍在原部门,由原部门负责,福利待遇按调动人原待遇、原规定执行;1.2.2调动人的劳动关系仍在原部门,工资及考核由调入部门负责,福利待遇按调入方的规定执行。借调不需要填写调动表,但须借调部门与调动部门经理协调好,借调工资及考核由调入部门负责的需向企管部报备,发生问题由借调双方部门负责协调。2.任命及调动公司内部招聘或公司指定人员发生岗位变动、公司会议中形成的调动员工的会议决议,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由集团企管部下发公司文件进行任命,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由相应企管部下发岗位变动通知,并通知本人及调入、调出部门(借调不发通知)。3.职位升迁员工职位升迁,部门内部升迁不调离原岗位的不填写调动表,除此以外由本人填写《员工岗位变更表》,并由企管部按照升迁职位的聘用权限报公司领导批准,并根据级别由集团企管部以公司红头文件下发到公司各部门。4.员工调动工作原则4.1因工作需要,公司各部门、公司可申请在公司内部调配人员。非工作需要或无特殊原因的人员调动一律不予办理。4.2人员调动审批手续必需报公司企管部审核后,再由公司领导批准。4.3调动人员审批手续办理完毕,按规定办理完调离原工作岗位手续后,方可到调入部门报到,否则不得离开原部门和工作岗位。4.4未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明确调动的,或调动双方自行私下调动的,一律视为无效调动,公司将根据公司制度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四、附则4.1本规定由企管部负责解释。4.2生效时间: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五、相关表单1.XTL/QG-2.0-008《员工岗位变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