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度***中学学生科学实验发明制作奖励制度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提高学生在科学技术方面的素质,更好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订我校学生发明制作奖励制度如下:二、参加对象在校全体学生。三、征集办法1、各班上报的作品经初选后,合格作品选送到上级参评;2、选送的作品必须填写作品说明表一同上报。四、参评要求1、作品要求构思新颖,符合科学性、实践性,具有可操作性。小制作要精致、美观。小发明要有一定的科技含量;2、小制作、小发明要源于生活实践,种类不限。可以结合教材中的小实验、小制作的内容进行创作,也可以是学生结合生活以及科学知识等方面进行的小发明、小创作;3、小制作、小发明可以利用废旧物品做材料。小发明可以是改进原有的功能或增加新的功能,也可以自己发明;4、参评作品必须是自己独立设计、制作完成的。教师或家长在学生制作过程中可以进行指导,但不得替代,如发现是剽窃他人发明成果或别人替代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五、评选、奖励办法1、学校按制作发明的方向组织专门教师按要求进行评选;2、学校对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但更突出精神奖励的原则。凡作品获校级以上奖励的报销制作材料费用,并奖励价值50元以内奖品;3、学生作品受到奖励按级别给予指导教师以奖励。学生科学实验发明制作奖励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激发学生科技制作及发明的兴趣,特制订学生发明制作奖励制度如下:一、参加对象本校全体学生。二、征集办法1、各班上报的作品经本校初选后,合格作品选送上级参评;2、选送的作品必须填写作品说明表一同上报。三、参评要求1、作品要求小制作要精致、美观、构思新颖、符合科学性。小发明要有一定的科技含量;2、参评作品必须是自己独立设计、制作完成的。教师或家长在学生制作过程中可以进行指导,但不得替代,如发现是剽窃他人发明成果或别人替代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四、评选、奖励办法1、学校组织教研组教师按要求进行评选;2、学校对学生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但更突出精神奖励的原则。凡作品获校级以上奖励的报销制作材料费用,并奖励30─60元;3、学生作品受到奖励按级别给予指导教师以奖励。学生科学实验发明制作奖励制度为夯实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发学生参与劳技、科技制作及发明的兴趣,特制订本奖励制度。一、参加对象本校全体学生。二、征集办法1、各班上报的作品经本校初选后,合格作品选送上级参评;2、选送的作品必须填写作品说明表一同上报。三、参评要求1、作品要求小制作要精致、美观、构思新颖、符合科学性。小发明要有一定的科技含量;2、参评作品必须是自己独立设计、制作完成的。教师或家长在学生制作过程中可以进行指导,但不得替代,如发现是剽窃他人发明成果或别人替代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四、评选、奖励办法1、学生按时参加科技兴趣小组活动并能认真完成活动任务,奖励1分值学分,在兴趣活动中表现优异者可奖励1—2分值;2、学生的科幻画、电脑制作活动、科学探究、小作文、小发明、小制作(含航空、桥梁等模型制作)、小创造在班级评比中获得前三名中分别给予3、2、1分值,并作为班级评选“科技之星”的重要依据;3、班级定期开展读一本科技书、看一部科普影片、写一篇科普小作文、出一期科技小报、做一件科技小制作等活动科技活动,依据情况班级给予相应的分值奖励;4、学校每年进行表彰奖励,设置科技之星奖项,对获得此荣誉称号的同学给予表彰奖励;5、学生作品受到奖励按级别给予指导教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