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5页第0页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3C认证管理制度(2007A版定稿)编制:品管部审批:生效时间:共5页第1页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管理职责…………………………………………2第三章3C认证的实施经办………………………………3第四章3C认证的日常管理………………………………4第五章附则………………………………………………5共5页第2页3C认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产品3C认证是有关产品安全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它不但是产品市场销售所必须的通行证,而且是产品品质和公司实力的标志,与公司形象及客户、消费者对公司的信心密切相关。第二条为加强本公司产品3C认证工作的管理,规范产品3C认证的经办程序和获证后的应用,以便把产品3C认证中所取得的信息和特殊要求,应用到产品的开发、生产等方面,提升公司产品品质,确保产品3C认证在促进产品销售方面发挥重大作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品管部负责3C认证工作的日常管理(一)负责产品3C认证的具体经办,包括申报、测试和取证等过程的实施;(二)负责向公司各部门提供有关3C认证法规、政策咨询,把最新的政策、通知等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三)负责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认证法规和认证产品知识的培训;(四)负责“3C”标志使用规范的备案和实施;(五)负责认证执行情况和“3C”标志使用情况的检查;(六)负责认证事务的日常管理和证书、获证产品有效性维护;(七)负责认证变更的实施和备案;负责认证过程中不合格项目、整改项等信息的反馈。第四条其它部门责任(一)开发部负责3C认证的立项申请,样机制作、样机整改和资料准备等;(二)开发部负责“3C”标志使用方案的确认;(三)生产部对产品生产与认证要求的一致性负责;(四)采购部负责相关零部件3C证书的管理;共5页第3页第三章3C认证的实施经办第五条立项审批(一)开发部根据新产品开发计划,填写《产品认证立项审批表》,经主管副总审批后,由品管部按程序办理;(二)所附《产品认证立项审批表》内容,要求注明产品名称、型号、功率、容量和需要证书日期,并简要描述产品特点;同时,根据本部门产品策划的要求,尽可能把较多型号放在同一表中进行申报;(三)全新产品获证周期为10个工作周,扩展产品获证周期为7周;注:获证周期是指从提供合格样机到取得证书的时间。(四)认证内容、获证周期若有特殊要求的,需在审批表备注栏注明;第六条认证实施(一)品管部根据《产品认证立项审批表》的要求,按认证程序开展工作,在样机制作、整改和资料准备过程中,相关部门要给予积极配合;(二)若因其它因素造成认证内容或认证周期需进行变更,品管部要及时通知立项申请部门,并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实施变更。第七条获证后信息反馈认证完成取得证书后,品管部要及时把证书复印件、“关键零部件清单”和《认证产品信息反馈表》提供给相关部门;(一)在《认证产品信息反馈表》中所包含的内容,是针对认证过程中的产品不合格项的整改、产品和证书需着重注意的事项等,它仅对认证时所提供的样机负责,供有关部门在产品开发、生产时参考;(二)认证过程中若没有特别需要注意的事项,或因其它特殊情况《认证产品信息反馈表》可不予提供。第八条“3C”标志使用情况备案(一)在取得证书产品开始生产时,要对获证产品“3C”的标志使用情况向国家有关机构进行备案,方案以单张证书所包含的产品型号为单元,包括“3C”标志的使用方式、大小、颜色和位置;(二)“3C”标志使用方案由开发部确认,品管部根据其方案具体经办备案事宜,备案完成后的资料要分发给各相关部门,作为铭牌、包装等设计印刷的标准;共5页第4页第四章3C认证的日常管理第九条已获证书的监督维护(一)对公司已获得的3C证书,在产品销售、市场推广和宣传时,要严格按证书内容进行,不得任意涂改或增删证书内容;(二)证书年检和公司的复查由品管部和认证机构协调进行,相关部门要予以配合。第十条获证产品的一致性保持(一)获证产品在设计、生产中,要按照认证的要求进行,尤其是“关键零部件清单”、《认证产品信息反馈表》的内容,不得随意更改,以保持获证产品的一致性;(二)获证产品“3C”认证标志的使用,要严格按备案要求的格式印刷和使用,不允许随意更改。第十一条认证变更(一)因特殊原因需更改3C证书的,如功率、容量等内容的更改,由提出部门填写《获证产品变更申请表》,注明更改内容,经主管副总批准后,由品管部经办执行;(二)“关键零部件清单”中的关键零部件需要更改的,如增加供应商、变更供应商等,由采购部填写《获证产品变更申请表》,同时提供新零部件的相关认证证书,由品管部经办执行;若更改关键零部件的同时,又要更改关键零部件的技术参数,则变更要求和第十一条(1)的要求相同;(三)获证产品凡重大结构或性能的更改,对产品安全有直接影响的,由开发部填写《获证产品变更申请表》,并提供详细资料,由品管部向认证机构备案或判断是否进行证更改的备案;(四)获证产品已备案的“3C”认证标志使用方式需要更改的,由开发部提供更改方案,同时填写《获证产品变更申请表》,经主管副总批准后,由品管部经办执行。第十二条认证信息管理和培训(一)除认证完成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之外,品管部还要及时把有关3C认证的政策、法规等内容向公司各部门发布,配合公司培训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对员工进行有关知识的培训;(二)品管部根据已获证书情况,每两个月编制《认证证书状况汇总表》(见附表4),发放至相关部门或将汇总表放在公司内部网站公共平台上,以供各部门查询;第十三条认证执行检查品管部定期对产品认证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认证要求的提出限期整改;多次共5页第5页违反规定因此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损害公司声誉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和造成损失大小,按公司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所针对的是国家强制要求的3C认证,对国家非强制认证要求的,如节能等自愿认证,也可参照本制度执行。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品管部负责制订、修改并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件:附表一《产品认证立项审批表》附表二《认证产品信息反馈表》附表三《获证产品变更申请表》附表四《认证证书状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