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报材料全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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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报材料申请单位*****************有限公司主管直属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日期******备案申请材料目录(一)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书(二)《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申请表》。(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新版“三证合一”复印件)。(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五)《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六)《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复印件)。(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八)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经管制度(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和处理制度等)、企业组织机构以及负责进口肉类的部门和岗位职责等日常经管制度。(九)《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答卷》;(十)近3年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品种、数量)的相关说明。(十一)食品安全经管员任命书。(十二)食品安全承诺书。(十三)境外供应商备案名单和国内销售或加工企业名单。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书致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我公司*********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在**市的进出口企业,计划经营进口及国产肉类产品的综合型专业贸易服务公司。业务范围将包括国外订货,进口操作,国内分销、批发、配送以及品牌专卖。浙江省是肉类产品消费大省,但是已得到肉类收货人资质的企业甚少,只能通过其他省市进口商间接进口和销售,增加了进口环节和运输成本。我公司立足义乌市,业务范围将辐射浙中及周边地区,立志做良心企业,将国外质优价廉的进口牛羊肉从货源地直接采购送到浙江省义乌市,以满足义乌地区日益增长的牛羊肉需求。采购业务计划将涉及巴西、蒙古、澳洲、新西兰、阿根廷、加拿大等国家的牛羊肉产品,我司已与这些国家的加工厂和贸易代理公司取得了联系并建立了初步的合作意向。我司承诺将食品安全放在首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用心做好每一步,保证进口、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能快速准确溯源。希望能得到贵局的批准。***********有限公司2018年3月21日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申请表申请形式√初次申请□变更申请□重新申请企业类型√自营进口□外贸代理申请单位**********有限公司主管直属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日期2018年3月21日备案表编号:收货人中文名称注册资金:万人民币收货人英文名称工商注册地址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传真进口部门负责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前次备案批准日期是否曾开展进口肉类业务前次取消备案日期取消备案原因营业执照范围(营业范围中应注明包含食品或农产品生产、经销或代理业务)其他需补充说明事项(包括受奖励或处罚、经营资格变动等情况)无申请人声明1、保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章;2、保证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准确;3、服从主管部门对进出口食品行业的经管,自觉遵守行业自律要求,维护行业经营秩序;4、按要求认真填写、及时提交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5、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本备案资质及其他文件。以上如有违反,将自愿承担一切责任。法人签字:(申请单位盖章)日期:2018年3月21日收货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直属局填写审核意见:初审人员签字:日期:审核意见:审核人员签字:日期:(直属局盖章)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经管制度1.目的:保证进口肉类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出口食品安全经管办法》、《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经管办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有效控制进口肉类产品质量,防止出现不合格产品。2.适用范围:用于我司肉类产品进口、贮存、检验、销售等环节的质量控制。3.部门职责:质检部负责运输、检验、贮存等各环节的产品质量检验,冷藏部负责产品出入库经管,产品质量随时抽检、不合格品标识、隔离、退货。4.工作流程4.1将进口肉类产品贮存在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指定的进口肉类备案储存冷库中。4.2进境肉类产品必须按进出口食品安全局指定的口岸入境,按规定报检。未经口岸或指定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施检并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调出指定备案存放冷库。4.3进口产品外包装要求清洁、坚固、干燥、无毒、无霉、无异味,外包装上须有明显的中英文标识,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工厂注册号和目的地等内容,目的地必须注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封口处应当加施一次性检验检疫标识;使用的包装材料必须无毒、无害,符合食品用包装材料的卫生要求,纸箱不得使用铁钉和铁卡。内包装使用无毒无害的全新材料,并标明品名、注册厂号等。按规定随机抽取进口肉类产品数件,打开包装检查货物是否腐败变质,是否有毛污、血污、粪污。有无出现淤血、淤血面积大小及其所占抽样的比例。是否夹带有禁止进境物,是否有其他动物尸体、寄生虫、生活害虫、异物及其他异常情况。4.4检验品种规格是否与合同等单证或规范相符,包装外标记是否与内容物一致。须实验室检测的,按规定抽样送检。根据现场检验检疫的情况,对进境肉类产品分别作如下处理:1)货证不相符或不符合我国国家规范规定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2)腐败变质或受有害杂质污染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3)疑似受病原体污染的,应当立即采样送检,并作封存处理。4.5存储冷库经管1)确保冷库密封,防虫、防鼠、防霉设施良好。2)库房温度应当达到-18℃以下,昼夜温差不超过1℃。3)保持无污垢、无异味,环境卫生整洁,布局合理。4.6进库经管1)指定存储冷库对入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其复印件。2)凡有下列情况,一律不许进库,并及时通知有关检验检疫机构:1.货证不符、散装、拼装或者中性包装,以及包装不符合检验检疫规定要求的;2.腐败变质、有异味的。3)不同产品(包括不同品种、不同产地、不同进库时间、不同的货主)不得在库内的同一区域混合堆放,国内产品不能与进境产品存放于同一库内。保持过道整洁,不准放置障碍物品。4)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建立入库登记核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经管进境肉类产品的入库登记(包括货物资料的登记、货主资料的登记)、卫生与防疫工作,并配合检验检疫机构的检疫监督经管。5)指定存储冷库应当填写《进境肉类产品指定存储冷库质量监督经管手册》,以备检验检疫机构核查。6)指定存储冷库如发现有非法进境的肉类产品,应当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4.7出库经管1)指定存储冷库对出库的进境肉类产品需要查验检验检疫机关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第一联正本,并保留复印件。2)产品出库时,由专人负责做好出库登记。3)产品出库后及时清理残留物并进行有效的消毒处理。4.8进口肉类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无异味,控温设备设施运作正常,温度记录无异常。4.9监督经管1)指定存储冷库应当为检验检疫人员提供必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经管设施。2)指定存储冷库的监督经管工作由直属检验检疫机构组织实施,其内容包括:定期或者不定期派员到指定存储冷库检查存储、出入库登记、质量体系的运行、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等情况,包括有无存放非法进境肉类产品、发现非法进境肉类产品如实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以及存放期间擅自开拆或者损毁检验检疫标志、封识等情况。3)检验检疫机构在检查时,发现有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警告、暂停存储进境肉类产品或者取消指定存储冷库资格。4)指定存储冷库每月将上月出入库进境肉类产品的统计表报检验检疫机关,并接受检验检疫机关核查。5)指定存储冷库修缮或者因其他情况需要改变结构时,应当取得检验检疫机构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做好防疫工作。6)进境肉类产品出入库装卸过程中的废弃物,应当按照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集中在指定地点作无害化处理。7)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指定存储冷库实施检疫监督时,冷库负责人应当密切配合,不得隐瞒情况或者拒绝接受检查。*******有限公司2018年3月21日肉类产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经管制度为掌握进口肉类产品来源和流向,确保进口肉类产品的可追溯性,加强肉类产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的监督经管,特制定本制度。一、肉类产品进口记录(一)对于各批次的进口肉类产品据需要做好相关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进口肉类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货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原产地、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及在华注册号、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编号、名称及联系方式、贸易合同号、进口口岸、目的地、根据需要出具的国(境)外官方或者官方授权机构出具的相关证书编号、报检单号、入境时间、存放地点、联系人及电话等内容。(二)质检部门需保存如下进口记录档案材料:贸易合同、境外付汇凭证、提单、根据需要出具的国(境)外官方相关证书、报检单的复印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卫生证书》等文件副本,并由专人保管。(三)记录的收集及保存1.质检部负责收集进口记录及单据,按进口合同编号顺序逐一归档,保证进口报检清关整套单证完整性。2.记录的保存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如需查阅,查阅人须在查阅前办理登记,查阅后要及时送还,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进口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二、进口肉类产品销售记录(直接用于零售的除外)(一)销售记录的内容包括下列信息:销售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重量、生产日期及批号、购货人/单位、购货人/使用人地址及电话、出库单号、食品召回后处理方式。(二)销售单据的填写要求如下:1.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完整,详尽,不得用铅笔填写。2.填写及时,准确,不得提前或错后填写。3.不得随意撕毁或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更改时,需在错处划一横线后,在其旁边重写,签上姓名,日期并盖章。4.签名(盖章)须填全名,不得只写姓氏,印章须清晰可辨。(三)记录的收集及保存1、销售部门的有关经管人员负责收集销售记录及单据,一般每月收集一次,并与收发货台帐进行核对,不得有误。销售记录需保存购销合同、销售发票留底联、出库单等文件原件或者复印件,自用食品的收货人还应当保存加工使用记录等资料。2、收集后的记录及单据要逐页核对,特别是关于产品去向及产品特征的工程。如有疑问须及时与有关文件货发货,运输凭证相核实,并将情况备注于备注项下,核对人签字后归档。3、记录的保存记录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如需查阅,查阅人须在查阅前办理登记,查阅后要及时送还,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进口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附件:1、食品进口记录表2、进口食品销售记录表************有限公司2018年3月21日附件1食品进口记录进口日期食品名称品牌规格数量重量货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原产地输出国家(地区)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在华注册号(如有)出口商/代理商备案号出口商/代理商名称出口商/代理商联系方式贸易合同号进口口岸目的地国(境)外检验检疫证书等证书编号报检单号入境时间存放地点存放地点联系人及电话备注收货人名称:收货人备案编号:填表人:审核:附件2进口食品销售记录收货人名称:收货人备案编号:销售日期进口食品名称规格数量重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人/使用人名称购货人/使用人地址及电话出库单号发票流水编号食品召回后处理方式备注填表人:审核:不合格产品召回与处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食品质量安全经管工作,确保公司产品在发现存在质量隐患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召回或迅速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因产品缺陷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的危害,将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特制定不合格产品召回处理制度。2.召回产品范围本制度所称的不合格品限于义乌云商供应链经管有限公司进口的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如下肉类产品:2.1产品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判为不合格,要求召回的肉类产品;2.2不符合国家相关食品质量安全规范,已经诱发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肉类产品。2.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3.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职责权限3.1总经理负责产品召回的决策,对召回情况进行监督;3.2销售部负责与客户沟通,建立产品投诉档案,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