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镇职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机关工作纪律,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塑造一支高效、廉洁的建设队伍,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小金县干部职工管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镇党委会研究,结合干部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干部职工管理办法,坚持以全面践行群众路线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达到依法按章开展各项工作的目的。第三条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按照“两学一做”要求,深入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x镇党委、人大、政府工作的所有干部职工(含派驻机构人员)。第二章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干部职工享有下列权利:(一)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职或者行政处分;(二)享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应有的权利和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干部职工在节假日期间加班,单位可根据工作和财力情况,酌情给予补休和经济补偿;(三)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带薪休假;(四)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五)对单位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按有关规定申请辞职;第六条干部职工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本xxxxx镇的各项管理制度;(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单位的管理制度执行公务;(三)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四)维护集体荣誉和利益,勇于奉献;(五)服从领导,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六)清政廉洁;(七)保守秘密;(八)团结同志,邻里和睦,家庭团结;(九)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十)积极参加卫生扫除,自觉维护单位的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设施及花草树木;(十一)勇于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同不良倾向作斗争。第三章纪律第七条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于政府和单位的言论,泄露秘密;(二)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三)不执行上级命令、决议、决定和违反单位的管理制度;(四)拨弄是非,诬告陷害他人;(五)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按要求、时限、程序报送信息资料;(六)贪污、盗窃、行贿或者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七)挥霍公款,浪费集体资金;(八)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单位和他人的利益;(九)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十)违反社会公德,损害单位形象;(十一)参与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十二)不遵守作息时间,违反工作纪律;(十三)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第八条上下班作息时间,夏季作息时间:每年5月至10底,上午上下班时间8:30-12:00、下午上下班时间15:00-18:00;冬季作息时间:上午上下班时间9:00-12:00、下午上下班时间2:30-17:30。第九条所有干部职工必须在上班时间前10分钟内到政务大厅一楼手印签到,未签到按旷工处理,旷工1-2天分管领导及时联系并进行谈话,旷工3天由镇纪委诫勉谈话,达到5天及以上取消发放当月临时岗位津贴;旷工15天经镇党委研究上报县相关部门并将组织人事关系等退回相关部门,请求相应处理。第十条干部职工在上班时间内,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务。第十一条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一般干部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2天以上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镇党委书记或镇长审批。事假超过3天的每天扣除临时岗位津贴30元,事假可以与加班相抵。第十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带薪休假制度。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享受年休假。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工作人员自工作年限满1年、10年、20年的下月,即可享受上述规定的年休假期。一个年度内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工作人员依法享受产假,累计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2)工作人员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2个月(44个工作日)以上的;(4)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3个月(66个工作日)以上的;(5)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88个工作日)以上的;(6)工作人员因个人原因脱产学习累计天数超过其年休假天数的;(7)工作人员被停职审查或受到限制人身自由15天以上的行政、刑事处罚的。(8)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第(2)、(3)、(4)、(5)、(6)、(7)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第十二条干部职工下村或参加本镇以外召开的有关会议,必须向分管领导和办公室汇报,镇办公室作好记录,如不汇报的,视为旷工。第十三条职工出差或离职(函授)学习必须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镇主要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职(函授)学习出差的,一律视为旷工。第十四条周末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值班人员有事请假需值班领导批准。所有请假人员必须具备签字的假条并交办公室备案。第四章考核第十五条镇党委和镇领导班子按照组织人事的有关规定,对干部职工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第十六条年度考核设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在镇党委和镇领导班子的领导下进行。第十七条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一)当年内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二)当年内有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之一,被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追究的;(三)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四)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节较为严重的;(五)工作推进不力,日常工作不认真,经常请假、旷工的。第十八条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优秀;(一)年内累计旷工在1天以上,事假超过7天以上,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因公受伤住院除外);(二)年内受单位通报批评的;(三)年内未完成单位安排工作任务的;(四)年内被他人举报,并有一定事实,但尚未做出处理决定的;第十九条干部职工参加县级以上先进评选,必须是上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才能推荐评选。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条干部职工符合下列条件的,经镇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后,给予奖励。(一)思想信念坚定,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勇于奉献,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并起到模范作用的;(三)积极主动向各级报刊、杂志、广播电视部门和信息网站撰写稿件,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成绩突出的;(四)服从指挥,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处理和集体组织的公益活动,成绩突出的;(五)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的。第二十一条干部职工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给予相应处罚,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1、不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单位管理制度、决定、决议的;2、不遵守职业道德,基层和群众意见大,造成工作失误,情节较轻的;3、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4、不按要求、时限、程序报送信息资料,或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向外单位提供文字材料及数字、数据的;5、每月上班迟到和早退累计达3次的;6、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7、经常旷工且工作态度不端正的;8、不团结同志,影响邻里和睦、家庭团结的;9、不负责任造成公物被盗损失较小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报县监察局查处:1、不坚守工作岗位,被上级部门追究责任的;2、刁难群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的;3、受两次以上通报批评的;4、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5、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6、拨弄是非,造谣生事的;7、参加非法组织的;第六章实施程序第二十二条实行分级负责制,即:职工对站(所、办、室)负责人负责,站(所、办、室)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对党委书记、镇长负责。第二十三条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的查处程序为:职工违反的,由站镇办公室负责人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领导,经镇班子会决定报县纪委、监察局查处;站(所、办、室)负责人违反的,由分管领导牵头,镇办公室配合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经xxxxx镇党委会决定报县监察xxxxx镇查处;xxxxx镇党委成员或xxxxx镇领导班子成员违反的,由xxxxx镇党委书记或xxxxx镇长进行谈话告诫,并提交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报县纪委或县监察查处。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党员干部职工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镇党委分管领导牵头、党支部书记配合负责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经xxxxx镇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由xxxxx镇党支部上报县直属机关工委、纪委进行查处。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应知应会内容1.“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什么?答: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2.“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目的是什么?答: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三是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四是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到底学什么内容?答:一是学党章党规。A.逐条逐句通读党章;B.学习《准则》和《条例》等;C.学习党的历史、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D.从周薄徐郭令案中汲取教训。二是学系列讲话。A.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思想;B.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C.与马列毛邓等思想结合起来学。4.这次教育达到什么标准?答:“四讲四有”,即“四讲”:讲政治,讲规矩,讲道德,讲奉献;“四有”:有信念,有纪律,有品行,有作为。5.这次教育需要把握哪些环节?答: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要增强针对性,“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6.“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对象及范围是什么?答:针对全体党员,不管是党员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都在范围内,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7.“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答:首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其次,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二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针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普通党员的不同情况作出安排。三要给基层党组织结合实际开展学习教育留出空间,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防止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8.“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的方法是什么?答:一是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二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要突出正常教育,区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依托“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9.这次学习教育着力解决哪些问题?一是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主要是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精神空虚,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二是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主要是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三是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主要是利己主义严重,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等;四是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精神不振的问题,主要是工作消极懈怠,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逃避责任,不起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