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一编:法学导论第一章:法学概述第二章:法理学概述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一节:法学研究对象一、“法学”溯源在中国先秦时期称为“刑名法术之学”或“刑名之学”。自汉以后称“律学”。近代西方文化传入中国之后称“法学”、“法律科学”。在西方“法学”一词源自古代拉丁语的Jurisprudentia。其原意是“法律的知识”或“法律的技术”。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对该词的定义是:“人和神的事务的概念,正义与非正义之学”。高等教育出版社二、法学流派与法学研究对象1、认为法学主要研究法的价值和最高目的,特别是法与道德、正义或哲理的关系,亦即研究先验的、亘古不变的理想法、正义法或自然法,以此作为评价现行法,修改或创制新法的依据。(自然法学派)2、主张法学应着重研究实在法,即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律规范、法律体系及其结构和要素,特别是要对法的概念进行分析。(实证法学派)3、主张法学的任务在于调查研究法与社会的相互关系,研究法的社会功能和实效(社会法学派)高等教育出版社三、法学研究对象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作为一门系统的科学,法学必须对其研究对象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即既要对法进行历时性研究——考察研究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又要对法进行共时性研究——比较研究各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它们的性质、特点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既要研究法的内在方面,即法的内部联系和调整机制等,又要研究法的外部方面,即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联系、区别及其相互作用;既要研究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和法律体系的内容和结构以及法律关系的要素,又要研究法的实际效力、效果、作用和价值。总之,凡属与法有关的问题和现象都在法学研究的范围之内。高等教育出版社四、法学体系的划分1、从法律部门划分的角度,划分为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2、从认识论的角度,法学可以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边缘法学”,一般是横跨两个或由两个学科整合而成的,如法律社会学、法律经济学、法律心理学、法医学、刑事侦查学、法律统计学、法律教育学等等。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节法学的历史一、西方法学的历史(一)西方法学起始于古希腊,以雅典为代表的古希腊城邦国家的成文法不多,而且法律的制定和适用通常采用直接民主或大民主的程序和方式,没有健全的专门法律机构和职业法学家集团,因而也就不可能有独立的法学。但是,以习惯法为主体的法律制度已有相当程度的发展,法律称为基本的社会要素和人们感受和认识的对象。高等教育出版社同时,古希腊的哲学非常发达,发达的哲学开发了自由民,促进了政治学、伦理学、文学、美学等专门知识体系的形成,其中涉及到一系列法理学问题,诸如法与权力、理性的关系,法与人、神、自然的关系,法与利益、正义,守法的道德基础和政治基础等,这些问题是法学的“症结”、“永恒主题”。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斯多德高等教育出版社如果一个城邦已公布的法律判决没有它的威慑力,可以为私人随意取消和破坏,你以为这个城邦还能继续生存而不被推翻吗?——苏格拉底法治应包括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亚里斯多德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古罗马的法律制度是古代西方世界法律制度发展的顶峰。古罗马出现了职业法学家集团、法律学校和法学流派。由于奥古斯都大帝建立了法学家官方解答权制度,法学家的声誉大振,法学获得了相对独立的地位,罗马法学对其后的西方法学和法律制度的发展都有重大影响。高等教育出版社从奥古斯都到安东尼王朝的200年间,是罗马法学当之无愧的“黄金时代”,堪称百家争鸣,人才辈出,学派兴旺,佳作纷呈。此时享誉全国并被后人视为法学家的少说达半数之多,构成了世界文化史上法学最见发达的时代。此时法学家卡比托和拉比奥两大法学流派论战。前推崇共和,后拥护帝制。后有萨比努斯和普罗库鲁斯论战。前者代表中小阶层的利益,后者代表大阶层的利益。高等教育出版社法学家也撰写了大量的解释法律、阐述法理的著作。如盖尤斯的《法学阶梯》公元426年东罗马帝国皇帝狄奥多西二世和西罗马皇帝瓦连体尼安三世颁布《学说引证法》后,帕比尼安、乌尔比安、盖尤斯、保罗、莫迪斯蒂努斯等五大法学家的解答和著述都具有了法律效力。高等教育出版社(三)中世纪是西方社会最黑暗的时期。基督教处于万流归宗的地位,独立的法学消失了,但这不意味着法学思想的消失。事实上,在托马斯·阿奎那的著述中包含了丰富的法律思想。阿奎那通过把希腊人和罗马人的法律思想糅合在神学中,保存和发展了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法律思想。高等教育出版社中世纪神学的集大成者托马斯.阿奎那高等教育出版社到中世纪后期,日益发展的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了对法律的需要。于是,出现了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当时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以复兴罗马法为中心任务。随着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恢复和发展,又一次出现了职业法学家集团,出现了法学流派,这就是注释法学派。又称“伦比亚学派”。注释法学派分为前注释法学派和后注释法学派。高等教育出版社亚马非查士丁尼和他的大臣们波伦亚大学1135年,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在意大利北部的小镇亚马非发现了查士丁尼的《国法大全》的原稿。这一发现引起了意大利法学家的普遍关注和浓厚兴趣,于是在意大利的波伦亚大学率先开展了对《国法大全》的研究工作。因此形成了注释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四)13、14世纪开始的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运动,使西方法学朝着世俗化的方向发展和变革。一批出身于新兴中产阶级的思想家把君主(而不是上帝)或人性(而不是神性)看作国家和法律的基础,使法律和法学从天国回到了人间。这个时期法学发展的最重要的标志是人文主义法学派的产生。高等教育出版社文艺复兴高等教育出版社(五)17世纪开始的资产阶级革命和在革命中普及的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时代要求既需要法学,也解放了法学。法律学校和法学流派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近代资产阶级法学的出现意味着一种与中世纪神权世界观相对立的法权世界观的出现,其典型表达方式是自然法学派的“社会契约论”和“天赋人权论”。高等教育出版社资产阶级革命高等教育出版社法国的1789年《人权宣言》高等教育出版社(六)从18世纪末,欧洲大陆陆续出现了以抽象的概念、保守的理论形式、费解的哲学语言传播天赋人权、自由主义、宪政、法治等启蒙思想的哲理法学派,以反对古典的自然法学派、强调法律民族精神或历史传统为特征的历史法学派,以功利主义和实证主义哲学为理论和方法论基础、以对实在法律的逻辑分析为己任的分析法学派。分析法学派的出现标志着作为独立学科的法学的出现。高等教育出版社边沁奥斯汀萨维尼高等教育出版社(七)20世纪初,西方社会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各种社会矛盾加剧,法的社会化成为时代的潮流。强调研究法律的社会作用、法律的实效、法律规则生效的手段、法律与其他社会控制方式的联系的社会法学派问世。同时,新黑格尔主义法学派和新康德主义法学派开始在德意等国传播。高等教育出版社(八)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席卷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和全球战争使学者们的注意力转向经济、战争和其他社会问题,同时由于各国政府对于言论自由和学术研究的控制,使得西方法学和政治哲学“处于休眠状态”,“看上去就要消亡”。但是,自1950年代中期,由于一系列重大的政治争论和学术争论的推动,西方法学出现繁荣局面。自然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和分析法学派以新的政治和理论姿态出现。高等教育出版社纽伦堡审判与自然法的复兴高等教育出版社行为主义法学、存在主义法学和统一法学派也纷纷登场。20世纪70年代以后,经济分析法学派、批判法学派和“新马克思主义法学派”异军突起。这些法学流派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解释和评价法律制度,为维护和改善资本主义法律制度服务。高等教育出版社(一)夏、商、西周时期。已有不少关于法律的论述,出现了以天命和宗法制度为核心的法律思想。《商书》中记载“以德配天”、“明德慎刑”的思想和政策。但是,还没有真正的法学研究和系统的法律知识体系,没有法学的理论形态。二、中国法学的历史周公旦高等教育出版社(二)春秋战国的几百年是中国法学兴起和大发展的时期。当时各种学说、学派层出不穷,构成了百花竟放的繁荣景象。儒、法、墨、道四家都对法学的兴起和发展做出了贡献。孔子墨子老子韩非子高等教育出版社百家争鸣的局面随着秦朝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的出现而终止。到了汉代,由于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儒学在所有思想领域占据了统治地位,也垄断了中国两千多年的法学领域。法学开始成为儒学伦理学的附庸。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是以儒家法律思想为核心的文化系统高等教育出版社从汉代起,在法学领域出现了“律学”。即根据儒学原则对以律为主的成文法进行讲习、注释的法学。春秋决狱张杜律唐律疏议高等教育出版社洋务运动戊戌变法辛亥革命五四运动高等教育出版社1840年以后,为了摆脱受压迫的现状,中国人开始探索现代法律理论和实践,开启了法制的近代化之路。西方资产阶级法学的输入,冲破了原有的封建法学体系,促进了清末以至民国初期的法律改革和法律思想的变革。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章法理学概述第一节法理学释义第二节中国法理学第三节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一节法理学释义一、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二、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三、法理学是法学的方法论;四、法理学是法学的意识形态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节中国法理学一、中国法理学的历史(一)中国古代并无作为一门学科的法理学。中国出现法理学这门学科是清末以来西方法理学传播到中国的结果。(二)新中国成立后不久,效仿苏联学科建制模式,称为“国家与法的理论”或“国家与法权理论”。(三)1978年以后,法学界提出把国家与法分开,称为“法学基础理论”。20世纪90年代,法理学的名称逐渐为法学界普遍接受。高等教育出版社二、中国法理学的体系我们把法理学的理论内容概况为五类基本理论问题。学习法理学其实就如同我们认识一个人,这个人叫“法律”。高等教育出版社我们认识一个人,要认识他的自然面貌(包括外在形象、躯体结构等);要认识他的内在精神(心灵);要认识他的历史;要认识他的日常(现实)活动;要认识他的社会关系。同样,我们学习法理学,其实也可以理解为认识一个名字叫做“法律”的人--“法律”是谁?“法律”是什么?所以,认识“法律”这个“人”也可以从这样五个方面来认识。高等教育出版社法理学的五类基本问题:(一)法是什么?--本体论问题(二)法应当是什么?--价值论问题(三)法在人类历史上是如何产生和发展的?--法的历史问题(四)法在现实生活中是如何运行的?--立法、守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法律职业、法律方法和法治国家等(五)法与社会其他方面是如何相互作用的?--法与社会高等教育出版社三、中国法理学的未来21世纪中国法理学五种基本的发展趋势:(一)科学形象的确立(二)实践功能的增强(三)学术流派的多样化(四)科际互动更加深入(五)国际化趋势更为明显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节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一、学习法理学的意义(一)学习法理学是学习法学其他学科的需要。(二)学习法理学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需要。(三)学习法理学是培养法律理论素质的需要。(四)学习法理学是培养实际工作能力的需要。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学习法理学的方法(一)善于从具体事例出发进行思考,提炼或检验法理学理论。(二)联系其他学科的知识来理解和掌握法理学的理论。(三)要了解法理学的发展史,从法理学的发展史来理解和掌握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