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1、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防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2、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工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去或操作室。3、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4、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5、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6、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7、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8、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9、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鼓掌后方可使用。10、凡违反本规程的作业命令,操作人员应先说明理由后可拒绝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