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探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2、积极参加有关技术培训和安全活动,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本工种岗位的要求,不断提高技术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做到应知应会。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入岗位前应穿戴好规定的劳保用品,上班前和工作中不准喝酒。4、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定期定时检查、维护、保养所用设备,保证安全运行;不得随意动用他人的设备、工具;各种安全装置、检测仪表、警戒标志,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拆除、改动。5、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现场,同时报告有关部门。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详细检查各部分是否正常,检查无问题后,方可进行工作。工作时随时观察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及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如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7、作业中,对在拆搬迁安装钻机及操作钻机,采用钻头/钻杆等对矿产、水文、水井、地质进行取样,钻探、工程施工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集中精力,正规操作,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关键环节要有专人监护和巡回检查。8、工作场所要整洁卫生,无杂物,无火灾隐患,并做到“四无”(无积灰、无杂物、无油污、无松动),“五不漏”(不漏灰、不漏油、不漏风、不漏电、不漏水)。9、在检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严格按相应安全措施操作。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11、拒绝任何人员的违章指挥。12、对所在岗位安全工作负责。对因本人自主保安意识差或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