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家长版)“安全重于泰山,生命高于一切”。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我园特签定防溺水安全责任书。一、为了幼儿的健康和安全,请各位家长加强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教育,切实履行以下教育和监护责任:1、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与监管,做到按时接送幼儿上学、放学;2、严禁幼儿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严禁擅自与同伴下塘、下河、下渠、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3、必须有家长陪同,并准备必要的安全设备,方可到游泳池或其它安全水域玩耍。如果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请专业人员或成年人施救,未成年人坚决不能盲目下水施救;4、雨季时教育孩子往返学校不私自下水、不强行侥幸涉水,家长要做到亲自接送,如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可以电话请假或过后补假。5、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幼儿自行到校发生的,不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内发生的,幼儿人身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二、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幼儿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幼儿家长承担。三、幼儿在我园就读期间本责任书有效。2016年8月31日学校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家长版)回执单班级__幼儿姓名家长(签名):刘集镇中心幼儿园(公章)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