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责任承包合同(挂靠人挂靠工程的承包协议)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项目承包人):身份号码:住址:担保人(如有):地址:法定代表人:为加强工程项目管控,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效率,确保全面履行甲方与建设单位(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在完全同意接受甲方与建设单位(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的基础上,甲方内部发包给乙方承包建设。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职责,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基本概况建设单位(发包人)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指标合同开竣工日期质量标准合格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标准化工地工程总造价(暂定)万元[最终按建设单位(发包人)应付甲方工程结算价为准]第二条承包方式1、承包范围:甲方与建设单位(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的全部内容。2、承包原则:本工程项目经济上实行成本单列、独立核算、盈亏自负,乙方在保证项目部缴交甲方企业管理费及依法缴交相应税费、各类保证金等,清算一切项目部运营成本后的损益归乙方所有。否则,乙方以个人资产按本合同约定缴纳或弥补甲方企业管理费及造成的一切亏损。甲方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持、人员配备、工程质量、安全管控等其他乙方无力独自执行的重大技术行为,乙方在甲方指导下落实项目管理。3、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维修、包验收合格、包经济责任等与工程相关全部内容。第三条企业管理费、税金缴纳方式1、企业管理费:乙方按照本项目工程决算总价款(含增值税)的%向甲方缴纳企业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属甲方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费用及提供技术支持等费用,不包含国家的各项税金、政府有关部门的规费、办理银行保函的费用。税金、政府规费和办理银行保函的费用等由乙方另行承担。2、企业管理费支付方式:乙方应采取下列第(2)种支付方式:(1)本合同签订后按合同总价款的比例,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2)从第一笔工程(进度)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后直接扣缴。3、开具增值税发票:乙方要求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给建设单位,乙方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预缴税款完税凭证及增值税进项发票,并缴交相应税金,否则甲方有权不提供发票。4、税金缴交方式: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金=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税率11%)-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转出(法律规定不予抵扣的情况)-项目所在地预缴税额。进项税额的确定以乙方提供的经签字确认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并且由甲方财务人员到国税认证通过后确定。第四条项目人员、架构1、项目开工前,乙方必须根据项目规模和甲方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要求,组建完善的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必备的项目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等。项目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必须持证上岗,实行人证合一,并与甲方办理劳动合同和相关社保手续。2、注册建造师、安全管理负责人原则上均由甲方委派到施工现场协助项目管理;如甲方未能及时派驻,甲方必须委派一名项目代表负责协助乙方管理项目。其他管理岗位由乙方组织安排持证人员,经甲方人力资源部依法审核后上岗。对符合建筑行业执业资格并符合甲方上岗条件的人员,由甲方统一将上述人员上岗证书调入甲方(注册)后上岗,乙方负责依法与所聘请的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社保手续,所签订的合同乙方须及时报甲方备案。甲方委派人员工资元/月(含社保费用_____元/月),由乙方在甲方委派人员到岗之日起每3个月预先转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由甲方按月代为发放与缴纳。3、乙方应在签订本承包合同前或同时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社保手续,费用由乙方支付,列入项目运营成本。4、乙方办理项目所需人员证书或因项目需要押证(含网上锁定证书)所发生费用执行甲方相关制度和规定,费用由乙方支付,列入项目运营成本。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纳建造师证书使用费和社保费:建造师证书使用费:人民币______元/月、五大员证书使用费人民币____-元/月/人,(建造师、五大员)社保费每月人民币___-元/人。证书使用费和社保费起止时间暂按合同工期12个月计算,合计证书使用费为:_____-元。实际费用按中标通知书时间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计算。第五条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分包管理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施工项目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按甲方有关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乙方承包工程项目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帮助解决工程上疑难问题。2、乙方应当按期编制总施工进度计划,月度生产计划,报甲方生产管理部门,接受甲方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考核,并对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负责,延误工期按建设单位(发包人)与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处罚。3、乙方在开工前期应熟悉施工图并进行现场踏勘,并严格按甲方现行要求对施工现场平面进行策划和实施,甲方提供技术管理指导。4、工程正式开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一套完整并有加盖图审章和设计图纸审查专用章的纸质版施工图及正式施工的图纸电子版,乙方编制的项目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含重大危险源清单、关键/特殊工序质量控制节点清单)或专项施工方案、创优方案(遇创优项目)在实施前必须上报甲方技术管理部门审批。5、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按甲方项目进度管理节点要求将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形象、产值、质量和安全现场实体照片和相关资料,上传上报甲方生产管理部门;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和纠纷,保证工程项目履约顺利。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的质量、安全大检查及其它专项检查,并切实做好迎检工作。甲方每年负责不定期巡查乙方项目管理情况1~2次,巡查食宿费用由乙方支付。若乙方因项目管理申请甲方派人到项目部处理技术质量安全等问题或因项目部各类违规事项需甲方派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均由乙方支付。7、项目的主要建材、大型机械设或钢管、模板等周转材料租赁、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等必须签订书面合同,项目部应与具有营业资格和相关资质的公司签订合同,不得与个人签订,并优先使用甲方制定的各类样本合同签订。项目合同签订前,项目部应及时把项目合同报送甲方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审批。应签订合同的种类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建筑材料:房建工程:钢材、商砼、砂浆、模板、铝合金、钢管/设备租赁;市政公路工程:水泥砼、沥青砼、水稳、二灰土、碎石、土方分包、管材、钢材等主要材料,或单次采购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材料采购。(2)大型机械设备如塔吊、物料提升机、人货电梯等,以上设备租赁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设备安拆资质。钢管、模板等周转性材料租赁应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3)专业分包工程:必须与具有相应资质或营业执照的单位签订合同。合同中未明确的分包工程必须上报建设单位(发包人)同意。(4)劳务分包:单项工作内容超5万元以上的劳务用工必须签订合同。原则上有相应资质或营业资格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无劳务公司时,由项目部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工人办理工伤保险,按月把工资发放到每个工人。8、乙方应组织人员按单位工程编制、收集和整理工程资料档案(含竣工图纸),切实保证各单位工程资料档案的形成与施工进度同步,做到各单位工程资料档案完整、有效。各单位工程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的份(套)数必须保证满足施工合同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规定,同时保证各单位工程资料档案(含竣工图纸)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有一套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案。如未按甲方要求编制、收集、整理、组卷和归档工程资料档案,甲方有权按照每个单位工程1~3万元对乙方进行处罚。第六条信息管理1、项目部施工过程中需通过甲方各职能部门办理的主要业务流程,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甲方委派人员协助乙方将项目工程概况、合同信息、现场安全质量实体照片、施工产值、印章使用、项目人员、监理会议纪要等信息的存档提供甲方相关部门,乙方应组织项目管理人员提供甲方所需要的信息资料。项目部主要建材(房建工程:钢材、商砼、砂浆、模板、铝合金;市政公路工程:水泥砼、沥青砼、水稳、二灰土、碎石、土方分包、管材、钢材等主要材料)采购合同、大型设备/钢管、模板等周转材料租赁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或劳务班组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等必须通过甲方相关部门审签,并将经过乙方签字认可签订后的正式合同文本报甲方备案。2、乙方应在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符合要求的网络和电脑设备等办公设备和设施,房建项目(施工合同价款亿元规模以上)或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现场必须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并接入甲方视频监控平台,保证施工现场大门、塔吊、材料堆放、生活区至少各安装1个摄像监控点,费用由乙方支付,列入项目运营成本。第七条印章管理1、乙方确需刊刻项目部资料用印章,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由甲方行政部统一刊刻(其他任何部门、任何个人均无权刊刻),统一备案。2、本合同签订同时,乙方已经充分阅读并了解甲方现行的《分公司(办事处)、项目部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并自愿按受该管理规定的约束。3、乙方不得伪造、私刻甲方印章,不得以甲方名称或与甲方相关的名义私设银行账户。乙方不得以甲方或项目部名义,向建设单位(发包人)或他人借款或对外发生经济往来及收取他人保证金或押金,不得将本工程款资金挪作它用。第八条财务管理1、乙方必须按甲方项目帐务处理标准要求建立项目帐目。所有款项支付必须经乙方、甲方委托派驻现场人员两人签字后方可支付。2、建设单位(发包人)支付的收入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预付款、工程款、借款、质量保证金)、乙方垫资款等,应全额转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乙方垫资款项进入账户必须为乙方或其按甲方格式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未进入甲方指定账户并建账的项目收入及支出款项,甲方有权不予以认可,视为乙方挪用或侵占。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3、乙方项目部的使用款项必须经过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每笔工程款到账后,乙方应如实申报主要建材(房建工程:钢材、商砼、砂浆、模板、铝合金、钢管/设备租赁;市政公路工程:水泥砼、沥青砼、水稳、二灰土、碎石、土方分包、管材、钢材等主要材料)及劳务工资的分配计划,经甲方审核后,由乙方委托甲方按分配计划支付至材料、设备、劳务供应商账户。余款由乙方申请经甲方审核后用于本工程,不得挪作他用或侵占。4、乙方项目部在申请工程款时必须提供不低于工程总造价的60%的工程材料发票原件。若未按规定提供足额材料发票,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将未提供工程材料发票部分将按6%标准暂扣工程材料税款,当乙方提供足额工程材料发票后退回。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时,甲方再另行发布工程材料发票管理相关政策。5、特殊情况下如需开设项目部专用银行账户,乙方必须同时办理开通关联银行账户的网上银行手续。乙方负责管理银行支付制单U盾,必须将具备账户资金流转审核功能权限的银行U盾交给甲方或甲方委派的财务员保管,并接受甲方财务部的管理。6、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在地税务规定向甲方缴交开具外出经营许可证的费用,按总造价的2.5%预缴税款企业所得税,可退回项目所在地预缴部分(如有政府调整按甲方所在地税务规定交纳,否则甲方不予开具)。外经证开具后应在使用后或到期后将剩余联单送回财务部部门办理外经证注销手续,未及时送回办理注销手续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鉴于营改增推行,乙方必须按营改增规定建帐纳税,否则甲方有权扣款补交。7、项目部每月将开具的完税凭证、增值税发票、劳务发票、设备租赁发票、工资表等原件送到财务部门做成本帐。未及时提供者财务部门在拨付工程款时将暂扣相应税金。8、结算(包括乙方给甲方的企业管理费以及乙方应获得的盈利)乙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将工程决算书或结算书送甲方,由甲方与建设(发包)方按约或依法进行工程结算。结算后,甲方按照工程结算款扣除企业管理费后,获得的利润应作为奖励,在结算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给乙方,并由乙方自行分配;结算后如有亏损亦由乙方承担。9、乙方在每次申领工程款前,须开具甲方认可的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和完税凭证,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乙方不能免除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和完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