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烟劳〔2007〕3号玉林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印发《玉林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员工子女考入大学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玉林市城区烟草专卖局(区域营销部),营销、物流、后勤中心,市局(公司)机关各科室:现将《玉林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员工子女考入大学奖励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七日主题词:奖励职工子女大学办法通知玉林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办公室2007年3月27日印打印:龚家瑶校对:黄俊榕共印24份1玉林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员工子女考入大学奖励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凝聚力,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鼓励企业员工子女热爱学习,更好地成长、成才。制定本办法。一、适用对象父母双方或一方属我单位员工(包括离退休人员,内退人员)的子女,从普通高中毕业参加年度高考,并被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不含成人高考或自学考试被录取者)。二、奖励办法(一)高考分数达大学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且被以下国家名牌院校录取的本科生,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每人3000元: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中山大学(二)高考分数达大学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且被国家重点大学录取的本科生,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每人2000元;(三)高考分数达大学本科第二、三批录取分数线且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本科生,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每人1500元;(四)高考分数达大学专科录取分数线且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专科生,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每人1000元。三、申请奖励程序2(一)员工本人填写《玉林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员工子女考入大学奖励申请表》,同时交验当年子女参加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单及录取通知书,报员工所在部门。(二)员工所在部门将资料汇总后交市局(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科报单位领导审批。(三)发放奖励由人力资源管理科负责,每位员工子女只能获奖励一次。本办法由玉林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负责解释。本办法从下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