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考试高级财务会计复习考试题型与方式一、闭卷二、时间:150分钟三、能力层次:1.识记:20%2.领会:20%3.应用:60%四、难度:1.易:20%2.较易:30%3.较难:30%4.难:20%五、题型:(一)单项选择题:20%=1X20(二)多项选择题:10%=2X5(三)简答题:10%=5X2(四)分析题:12%=1X12(五)核算题:48%=4X12(五个题选四个题)第一章:外币会计1.企业选择记账本位币的一般原则:(简答题)(1)该货币主要影响商品及劳务的小数点价格,通常以该货币进行商品和劳务的计价和结算(2)该货币主要影响商品和劳务所需人工、材料和其他费用,通常以该货币进行上述费用的计价和结算(3)融资活动获得的货币以及保存从经营活动中收取款项所使用的货币。2.企业选定境外经营的记账本位币,除考虑上述因素还应考虑以下因素。(多选题)(1)境外经营对其所从事的活动是否拥有很强的自主性。(2)境外活动中与企业的交易是否在境外经营活动中占有较大比重(3)境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否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是否可以随时汇回(4)境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否足以偿还现有债务和可预期的债务3.汇兑差额(多选题)(1)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汇兑差额(2)不同外币兑换过程中产生的差额(3)期末外币调整时产生的汇兑差额,即期末将有关外币账户按期末即期汇率进行调整,调整时历史汇率与现行汇率(期末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差额(4)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时产生的折算差额4.现行汇率法(简答题)(1)资产负债表中的各资产与负债项目均按编表的现行汇率折算(2)资产负债表中的实收资产(或股本)项目,按历史汇率折算(3)资产负债表中的留存收益项目为折算后利润表中的留存收益(4)利润表中的收入、费用项目,按其发生时的历史汇率折算,或者为了简化核算,按编表期内的平均汇率折算(5)折算金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做递延处理。5.简述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的概念及处理方法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是指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时,由于对报表不同项目采用不同汇率折算而产生的折算差额,处理方法:(1)计入当期损益。在这种处理方法下,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单独列示于当期利润表内,并合并在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项目中(2)递延到以后各期。在这种处理方法下,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作为递延处理。6.必定会出一道计算题。估计会有两种类型。重点1.单项交易观下的会计处理方法;(例1-1和1-2)2.两项交易观下的会计处理方法;(递延法和当期确认法,例1-3和1-4)3.外币分账制下的会计处理方法;(例1-10和1-12)4.我国境处经营财务报表的折算。(例1-13)第二章企业合并会计准则所称的企业合并除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外,还包括控股合并。对比可知,会计准则与公司法都承认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但对于会计准则比较看重的控股合并,公司法却只字未提。二、企业合并的分类(一)按合并后主体的法律形式不同进行分类1.新设合并在新设合并下,原有的企业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新成立的企业要办理设立登记。新企业重新建账,与一般企业一样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这种情形下的会计处理并无新意,也没有什么难题。因此,《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根本就没有针对新设合并制定会计规则。2.吸收合并在吸收合并下,被吸收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存续的企业办理变更登记。由于吸收方原来已经建有账簿,因此,此时产生新的会计问题,即如何记载被吸收方的资产和负债。是按照原账面价值接收,还是按照公允价值予以重新计量?3.控股合并(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准则所称的控股合并,是指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的财务及经营政策并能从中获益的情形。这一概念是从证券分析的角度提出来的。控股合并并不是惯常意义、法律意义上的企业合并。三、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综上所述,会计准则语境下的企业合并带来了两个问题。第一,吸收合并下如何记载所收购的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究竟是照抄被吸收企业的账面数据,还是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算?第二,控股合并的情形下,编制合并报表时要不要对子公司的账面数据进行调整。究竟是照抄被投资公司的账面数据,还是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算?这样,问题就归结为:被吸收企业(或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究竟按照原账面价值记载,还是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算?四、合并日(购买日的确定):基本原则是控制权转移的时点。企业在实务操作中,应当结合合并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及其他有关的影响因素,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判断。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合并或购买协议已获股东大会等内部权力机构批准(2)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相关资产的划转手续(3)合并方或购买方已经支付购买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4)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已经控制了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机承担风险(5)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实质性审批的,已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第二节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账务处理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一)定义准则针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指定的会计规则实际上是权益结合法的延续。准则所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businesscombinationsofentitiesundercommoncontrol),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情形。通常指企业集团内部所发生的合并(除此之外的合并,一般不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其中,同一方,是指在合并前后一直拥有控制权的企业。相同的多方,通常是指在对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行使表决权时发表一致意见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该控制并非暂时性,是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较长的时间内(通常指不少于1年)受到控制。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会计处理这种情形下,被合并方已不复存在,合并方只需记录所付出的代价与所收到的对价即可。会计分录如下:同一控制下控投合并的会计处理合并方对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值得注意的是,为了编制合并报表时抵消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子公司“股东权益”的方便,甚至连母公司对外投资时的入账规则也被修改了。准则要求,母公司在投资时,要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持股比例”作为其股权投资的入账金额支付合并费用借:管理费用XXX贷:银行存款XXX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表外披露合并方的信息披露在企业合并发生当期的期末,合并方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有关的下列信息:(1)参与合并企业的基本情况。(2)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判断依据。(3)合并日的确定依据。(4)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以及承担债务作为合并对价的,所支付对价在合并日的账面价值;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的数量及定价原则,以及参与合并各方交换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5)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在上一会计期间资产负债表日及合并日的账面价值;被合并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净利润、现金流量等情况。(6)合并合同或协议约定将承担被合并方或有负债的情况。(7)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所作调整情况的说明。(8)合并后已处置或准备处置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及处置价格等。第三节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账务处理(一)购买方的合并成本的计算准则规定,通过一次交易而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控制权而付出的全部代价(如所付出的资产,所承担的负债,所发行的股票)的公允价值。作上述处理时,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的债务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作为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不计入合并成本。如果购买方在购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做出约定,在购买日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则应将其计入合并成本。《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规定,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二)被购买方的净公允价值的计算国际准则所称的“净公允价值”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其计算方法比较特殊,在常规的会计核算中不曾出现过。我国的会计准则将之翻译为“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由于会计原理认为净资产是不可辨认的,其计量结果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因此,这种翻译过来的概念往往辞不达意。文化差异,在所难免。有鉴于此,《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给出了详细的阐释。准则规定,被购买方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是“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后的余额。其中,公允价值是指购买日的公允价值(acquisition-datefairvalues)。其计算公式为:1.可辨认资产(identifiableassets)的公允价值。(1)货币资金,按照购买日被购买方的原账面价值确定。(2)有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股票、债券、基金等),按照购买日活跃市场中的市场价格确定。(3)应收款项,其中的短期应收款项,一般按照应收取的金额作为其公允价值;长期应收款项,应按照根据适当的利率折现后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还应把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及相关收款费用考虑在内。(4)存货,对其中的产成品和商品,按其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以及购买方出售类似产成品或商品估计可能实现的利润确定;在产品按完工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仍将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以及基于同类或类似产成品的基础上估计出售可能实现的利润确定;原材料按现行重置成本确定。(5)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以购买日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但同类或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参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同类或类似资产也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应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6)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权益性投资等,应当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2.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购买方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1)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其中的短期负债,一般按照应支付的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长期负债,应以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后的现值作为其公允价值。(2)取得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在购买日能够可靠计量的,应确认为预计负债。此项负债应当按照市场上独立的第三方的立场来计算。注意,此时不再要求“很可能发生”,这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所不同。3.特殊的资产和负债项目。被购买方在合并前所记载的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在计算净公允价值时均不考虑在内。准则规定,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存在差额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三)比较付出的“企业合并成本”与获得的“净公允价值份额”根据所计算出的净公允价值,购买方可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得出自己所享有的净公允价值份额。1.企业合并成本大于所享有的净公允价值份额的情形购买方应当将差额确认为商誉(goodwill)。入账之后的商誉,应当以其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减值额的计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2.企业合并成本小于所享有的净公允价值份额的情形如果出现这种差异,购买方应当复核“企业合并成本”与“净公允价值”的计算是否正确,若核对无误,则应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这种情形下的差异被称作“负商誉”(negativegoodwill)。在吸收合并的情况下,上述操作是在存续企业的个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