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对公司发展的作用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它的合理与否是影响企业绩效的重要因素之一。良好的公司治理可以促进企业的股权结构合理化,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降低企业的代理成本,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一、良好的公司治理是决定企业运作和发展质量的重要条件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进行了一系列由浅入深的改革、改组,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在相当多的国有企业当中还普遍存在着国有股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行政干预严重等现象,导致其治理结构不健全,治理机制扭曲。同时当前在市场化的多元利益格局中,国有产权模糊使得各级委托单位对国有资产的委托目标因多级主体分割而无法实现。这些治理问题严重损害了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绩效,也导致企业的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国有企业建立合理的经济型公司治理结构,可以较好的理顺所有者、董事会和经理人员三者之间功能以及责、权、利关系,使得企业的各项决策都遵循科学思想,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符合企业的发展目标。同时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使得国有企业自身的运作进入良性循环,企业的资源得到优化配制,效率提高,对增强其核心竞争力、提高经营业绩、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二、良好的公司治理有助于降低代理成本1932年,伯利(Berle)和米恩斯(Means)对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后产生的“委托人”(股东)与“代理人”(经理层)之间的利益冲突做出了经济学的分析,奠定了“代理人说”的理论基础。代理人的决策不仅会对企业绩效产生强烈的影响,而且决定着企业的长期命运。这些决策的质量不仅取决于经理人员的能力,而且还取决于经理人员为增加股东财富制订决策的动机。股东通过董事会聘用经理人员对公司的具体业务进行管理。然而,经理人员与股东的利益却不完全一致。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所有者身份经过“全民”-“国家”-“政府”-“国资委”-“公司”形成了一条长链式的委托代理关系,各级国有产权的委托人虽然都是国有资产的代理者,但是都不能保证代理者都是国家利益的取向者。对于具体的国有企业来说,委托人与代理者之间不是一种责权利相对称的相互约束关系,而是一种严重的责权利不对称的软约束关系,从而导致国有产权制度的软约束和低效率,国有资产的流失和无效率并存。同时由于缺乏充分竞争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和要素市场,经理人员由党组部门行政任命等情况,所以我国国有企业经理人员往往具有双重身份,存在“能上不能下”、“异地调转”等现象。加之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缺少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经理人员的报酬结构不合理、形式单一,经理人员缺乏积极性。另外由于缺乏对经理人员的约束机制,且薪酬与企业的经营业绩联系不密切,导致经理人员的过度在职消费和对错误决策的不服责任态度。这些都大大加大企业的代理成本、降低经营效率。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必然妥善处理政府-国家所有者-公司之间的关系,建立有效的委托代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委托代理制度,减少委托代理层次,简化委托代理程度,降低代理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利益。同时加大人事制度改革,加快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建立,使得企业的经理人员有来自于市场竞争的压力。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对企业经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通过薪酬设计,使得经理人员的薪酬的一大部分与企业的收入相挂钩,与市场相挂钩,使得经理人员的个人利益最大化与企业的长远价值相联系。通过加强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建设,强化其监督职能,引入外部独立董事,对经理人员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这样,当经理人员和企业的目标一致时,就可以提高效益,降低成本。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有助于股权结构的合理化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它对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控制方式、运作方式乃至效率等都有着重要的影响。治理结构又决定着融资方式和资本结构的形成,治理结构和股权结构二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目前我国的国有企业中国有股一股独大,加上国有产权模糊,委托代理链条过长,导致企业中的组织制衡机制难以形成,企业缺乏竞争力、灵活性。国有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就要引入更多的非国有法人资本、境外资本和民间资本,降低国有股权在企业中的比例,促进企业股权多元化。随着国有股权比例不断降低,当其他的非国有股权拥有公司多数比例时,其将有足够的动机和积极性关注企业资产的使用效率,国有股权因此可以实现保值增值。同时国有产权不占控股地位,还可以间接强化国有产权的所有者约束,弱化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不良效果。四、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企业财务目标的实现,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系统中的核心子系统,又存在和运行于公司治理结构框架中。公司的治理结构变了,则公司进行财务决策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也要相应变化。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将产生不同的财务管理目标。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着眼于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放权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因此,国有企业所有者利益最大化成为其效率的评判标准。然而企业内并无所有者代表,不仅激励和约束机制最终难以形成,而且国有资本和政府权力的结合使得经营者可以随意剥夺其他小股东和债权人的权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现象时有发生。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被当作增强经济活力,提高经济绩效的基本手段。现代企业管理理论认为,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是不同利益主体各自权益相互协调的结果。企业本身所含的利益主体的平等性和独立性要求治理结构主体之间也是平等独立的关系。股东至上的公司治理结构单纯追求股东权益最大化的财务目标,忽视其他利益主体的权益,最终将影响企业业绩和可持续发展。有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共同治理结构强调现代企业只有通过为利益相关者服务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只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得到保护和合理的满足,才有利于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股东的财富也才能增加;而企业价值实现了最大化,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则都能有所增加。这样,公司财务管理达到了一种良性循环。五、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保证1992年美国COSO委员会正式定义“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阶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营运的效率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相关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标的达成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它主要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和沟通、监督等几个要素”。内部控制是受企业内外环境的影响,贯穿于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与企业经营活动结合在一起。公司治理结构可以分为内部公司治理和外部公司治理。内部公司治理是由所有者、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组成的一定的制衡关系,是用来约束和管理经营者的行为的控制制度。外部公司治理是通过竞争的外部市场(如资本市场、经理市场、产品市场、兼并市场等)和管理体制对企业管理行为实施约束的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的主要目标是减少虚假会计信息,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其基本目标仍是保证企业目标的实现,健全的公司治理是也企业目标得以实现的保证,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都统一于企业目标的实现。健全的公司治理又是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保证。内部控制处于公司治理设定的大环境之下,公司治理是内部控制的制度环境。内部控制能否有效运行,与公司治理是否完善有很大关系。只有在完善的公司治理环境中,一个良好的内部控制系统才能真正发挥它的作用,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与效果,并加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反之,若没有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无论设计如何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也会流于形式而难以收到既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