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一)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表(二)辨识、分级记录;(三)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四)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五)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六)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清单);(七)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八)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九)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十)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十一)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十二)其他文件、资料(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压力表、安全阀检验报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