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司的名字与什么地方的公司名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时间:2015年5月18日甲方:国际公司名字及其代理律师事务所名字乙方:公司及其代理律师事务所名字鉴于甲方是一家设立于哈萨克斯坦主要为各类大、中、小型中资企业向中亚及俄罗斯等亚欧地区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融资及并购咨询、法律服务的综合性跨国投资咨询与法律服务机构。其服务内容包括亚欧地区之间能源、矿业、建筑、汽车机械、钢铁、大宗贸易、公司设立等多个领域的项目建议书、科研、投资咨询、法律评估、尽职调查等服务;乙方是瀛和律师机构在新疆的第一家成员所,秉承瀛和律师机构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团队理念,以理想、行动、坚持、超越为前进动力,为客户提供高水准、高效率、高品位的法律服务,其拥有一支学历高、素质高、业务精的专业律师队伍,在建筑地产、知识产权、金融证券、公司商事、企业并购等领域组建了专业的律师团队,是新疆首家具有专业划分和业务互补的管理运营模式的律师事务所。为加强哈萨克斯坦卓朗国际投资咨询与法律服务公司与新疆瀛漠律师事务所合作,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着力开拓和发展律师事务所跨国业务,现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秉着共同发展、诚信合作的宗旨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宗旨1、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提高效率与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保护协作市场。3、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市场开拓。4、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应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二、合作方式1、甲、乙双方各自建立专业的业务团队进行营销信息交流乙方授予甲方在国家(或区域)对(产品)的销售代理权,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产品信息寻找在该地区的需求信息。乙方通过甲方指定的业务员了解其相应国家(或区域)等产品的需求信息,乙方对以上信息负严格保密责任。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信息(包括技术更新进步和新产品信息)以及公司的产品动态和变化。2、甲乙双方在战略合作中可采用的合作方式和操作方式(1)甲方根据不同客户实际情况,参加招投标和报价等。为顺利夺标和获得订单,根据竞争对手和投标以及订单实际情况,乙方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报出合理的价格和交货期,支持甲方投标。乙方在报价有效期内确定的价格不得随意更改。甲方中标后,甲乙双方将根据实际标的另行签订产品买卖或定作合同,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付款方式以及其他条款应根据(不优于)甲方与最终客户签订的合同条款确定,给予甲方足够的支持。(2)在甲方的积极参与及支持、并且双方就具体项目签订合作协议的情况下,乙方通过招标或者直接销售与当地需求客户直接签订合同时,乙方按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向甲方支付报酬(根据项目另行协商)。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每年可以对乙方公司进行拜访、考察,以了解乙方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技术工艺水平,并有权监造其定制产品的生产。2、甲方可以根据其对乙方产品的使用情况向乙方做出反馈,乙方应对甲方的反馈和建议做出积极的回应。3、如甲方的产品售往国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产品的售后服务,具体事宜另行协商。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甲方按约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下,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或海外分公司与乙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向甲方交付产品。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当数量的产品的销售和促销资料,如:中英文产品目录,宣传手册。3、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接待甲方客户的相关考察,乙方承认并尊重甲方客户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未尽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自行接触和泄露上述信息。4、乙方应积极回应甲方的询价和招标邀请。5、乙方有责任根据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对其产品的质量负责,并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产品的技术和售后服务支持。五、保密1、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2、除本协议规定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六、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20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果双方对于彼此之间的合作感到满意,经双方同意则本协议将自动续延一年。七、对于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产生的争议可向甲乙双方各自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