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贸易保护的依据•本章结构•最佳关税论•幼稚产业论•凯恩斯主义的贸易保护观点•战略性贸易政策•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学分析第一节最佳关税论•核心思想:在大国情形下,实施贸易保护可获得超过自由贸易下的利益。一、供求弹性与关税承担•在大国情形下,关税负担是由国内消费者和国外出口商共同承担的;双方承担的程度取决于出口商产品的供给弹性和进口国对该产品的需求弹性。•一般而言,如果征税商品的供给弹性很小或进口国对该厂商产品的需求有弹性,则出口方要承担更多的关税;反之则由进口国承担。二、最佳关税•最佳关税是指对应于使本国福利达到最大的关税水平,确定最佳关税的条件是进口国由征收关税所引起的额外损失(或边际损失)与额外收益(边际收益)相等。•最佳关税的确定应充分考虑出口供给弹性和进口需求弹性。一般而言,外国出口商的产品供给弹性越大,最佳关税水平就越低;反之则越高。•最佳关税不会是禁止性关税,也不会是零关税;最佳关税应该在禁止性关税和零关税之间。最佳关税确定的图示分析•OA代表自由贸易状态下的社会福利水平,tH表示禁止性关税,t*为最佳关税,此时dw/dt=0。图8-1三、最佳关税与抽取垄断租金•前提:出口商在进口国市场上具有垄断力量;进口需求弹性比较大(即进口国的需求曲线比较平坦)。图8-2四、关税战•最佳关税论以他国利益的牺牲为代价,容易遭到损害一方的报复。•20世纪30年代的关税战与经济大危机。•问题:自美国奥巴马经济刺激计划中“只购买美国货”条款始,你认为应如何认识和警惕“新贸易保护主义”。第二节幼稚产业论InfantIndustryTheory——贸易保护的理论依据一、幼稚产业的含义(了解)•所谓幼稚产业(infantindustry)是指,处于成长阶段尚未成熟、但具有潜在优势的产业。•为了实现潜在的优势而对该产业实行暂时性的保护是完全正当的。如果一种产业缺乏发展潜力,要靠永久保护才能生存下去的话,那么这种产业便不能称作幼稚产业。••例如:我国的服装品牌、服务业中的文化、传媒、会展、零售连锁业等幼稚产业保护前后的变化与福利效应图8-3图8-3中,Y代表所谓的幼稚产业,其在发展初期的所对应的生产可能性曲线并不能反映其将来潜在的可能性曲线。如果选择自由贸易,那么对应于世界相对价格p﹡,本国出口X,进口Y,社会福利水平为U0;短期内假设本国对Y产品进口征收一个禁止性关税,则征税后的国内价格pt回到了封闭下的价格水平,对应的社会福利为U1,低于自由贸易下的福利水平。但是,保护期间,Y部门得到了更大的发展,从长期看,本国的生产可能性边界向外移动到一个更高的水平,此时,撤除保护性关税,假设本国在世界市场上是小国,本国的发展不影响世界价格,那么有两种可能的结果:(1)如图8-3(a)所示,对应于p﹡,本国仍然出口X,进口Y,但与保护前相比,社会福利得到了改善;(2)在图8-3(b)中,我们看到由于Y部门的发展十分显著,撤除保护后,面对世界价格p﹡,本国反倒由原来进口Y转变为出口Y,社会福利水平由U1提升至U2,高于自由贸易下的福利水平U0。二、幼稚产业保护论(InfantIndustryTheory)•1.传统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理解)•代表人物:汉密尔顿、李斯特AlexanderHamiltonFriedrichList二、幼稚产业保护论(InfantIndustryTheory)•1.传统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理解)•(1)汉密尔顿的保护理论•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Hamilton),美国第一位财政部长,于1791年在《制造业的报告》中最早提出幼稚产业论的观点。•基本思想:针对美国当时落后的工业水平提出采取关税措施对幼稚工业进行保护使之得以生存和发展,等幼稚产业成长壮大以后,保护壁垒就可以拆除了。二、幼稚产业保护论(InfantIndustryTheory)•1.传统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理解)•(2)李斯特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弗里德里希•李斯特(FriedrichList),德国经济学家,于1841年在《政治经济学德国民体系》中提出,全面论述和发展了汉密尔顿的理论。•基本思想:用经济发展阶段论(经历5个阶段: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农工商业时期)提出一国应在农工业时期对本国有发展潜力的工业采取贸易保护措施。保护手段选择关税。二、幼稚产业保护论(InfantIndustryTheory)•1.传统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理解)•(3)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对实践的影响•汉密尔顿和李斯特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使美国和德国先后实行了一定的保护贸易政策,并成功地实现了后起国家赶超先进国家,实现了工业化。日本政府也曾坚信,应当在某些时候(但不总是)以阻挡进口的方式对幼稚产业实行保护,在50s及60s,日本对国的钢铁、汽车、造船以及电子产业进行了保护,直至它们成为强有力的竞争者后才取消了进口壁垒。二、幼稚产业保护论(InfantIndustryTheory)•1.传统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理解)•(4)结论•都只是在经济发展的特定阶段主张对特定的产业实行贸易保护,多数情况下赞成自由贸易,保护手段的选择认为主要应采取关税措施;是落后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最重要的贸易保护依据。•(关于贸易保护的幼稚工业观点可参阅:H.Myint,“Infant-IndustryArgumentforAssistancetoIndustriesintheSettingofDynamicTradeTheory,”inR.F.HarrodandT.D.CHagre,InternationalTradeThoeryinaDevelopingWorld(London:Macmollan,1963),pp.173-194.)二、幼稚产业保护论(InfantIndustryTheory)•2.新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知道)•代表人物:克鲁格曼、维纳布尔斯、布兰德和斯藩塞•[1]克鲁格曼:《以进口保护作为出口促进:寡头和规模经济条件下的国际竞争》,1984;•[2]维纳布尔斯:《相同产品的国际贸易、自由进入条件的古诺均衡》,1984;•[3]布兰德和斯藩塞:《潜在进入条件下关税和外国垄断租金的抽取》,1981。•结论:以上分析的新幼稚工业论说明了,进口国在一定的条件下具有单方面采取贸易保护的激励,这一结论完全不同于标准的国际贸易理论,其原因是这些理论放弃了标准贸易理论的完全竞争前提,而是引入了“干中学”、规模经济、进入障碍、高利润率等因素,使新理论更加接近现实。•(本部分内容的掌握不作硬性要求)三、幼稚产业的判定标准(理解)•1.穆勒标准(Mill’sTest)•潜在竞争力标准•从内部规模经济和产业本身角度提出。•当某一产业规模较小、其生产成本高于国际市场价格的时候,如果任由自由竞争,该产业必然会亏损。如果政府给予一段时间的保护,使该产业能够发展壮大,以充分实现规模经济,降低成本,最后在经历保护期之后,该产业完全能够面对自由竞争,并且获得利润,那么该产业就可以作为幼稚产业来加以扶植。三、幼稚产业的判定标准(理解)•2.巴斯塔布尔标准(C.F.Bastable’stest)•现值标准,比穆勒标准要求更高。即它要求被保护的幼稚产业在经过一段时期的保护之后,不仅能够自立,而且还必须能够补偿保护期间的损失。•判断一种产业是否属于幼稚产业,不光要看将来是否具有成本优势,还要在将保护成本与该产业未来所能获得的预期利润的贴现值加以比较之后才能确定。如果未来预期利润的贴现值小于目前的保护成本,那么对该产业进行保护是得不偿失的,因此该产业就不能作为幼稚产业加以保护;如果未来预期利润的贴现值大于保护成本,那么对该产业加以保护才是值得的。三、幼稚产业的判定标准(理解)•3.坎普标准(Kemp’sTest)•外部经济标准,强调外部规模经济与幼稚产业保护之间的关系。•坎普认为,在内部规模经济的情形下,即使某一产业符合穆勒和巴斯塔布尔的标准,政府的保护也不见得是必要的。•但在外部规模经济存在时,情况就不同了。私人边际收益与社会边际收益之间的偏离,可能会导致私人投资动力的缺乏,产业继续发展也就谈不上了。如果某一产业能够产生外部经济效应,那么该产业的发展就会对其他某些产业或社会带来额外的好处。在此情形下,即使该产业不符合巴斯塔布尔标准,即保护期间所导致的损失大于该产业预期利润的贴现值,但只要其在保护之后,能够产生显著的外部经济效应,则仍有保护的必要。三、幼稚产业的判定标准(理解)•4.小岛清标准•总体经济发展标准。•小岛清认为前面的判断标准都是根据个别企业或个别产业收益与成本的比较,这是不合理的。合理的做法是:应将要素禀赋比率和比较优势的动态变化作为幼稚产业的判断标准。只要有利于国民经济整体的发展,某些幼稚产业即使是不符合前面的标准,也是值得保护的。符合什么样的标准才是有利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的幼稚产业呢?要求所保护的产业能够带来经济增长,即生产可能性曲线的扩张。•(可参阅:小岛清:《对外贸易论》,南开大学出版社,1987年。)三、幼稚产业的判定标准(理解)•5.国内有关学者的标准•可参阅国内相关文献,例如•许统生:《开放中的贸易保护准则与实证分析》,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年。•(知道即可)四、保护方式的选择(了解)•一般来说,针对国内扭曲的政府干预最佳选择应是直接针对扭曲的,任何间接干预只是次佳(Second-best)选择。幼稚产业论的目的是保护国内生产、改进生产效率,既然是针对国内生产,显然直接的保护方式应是引入生产补贴,采用关税等贸易壁垒的方式并不是最佳的选择。•幼稚产业论的内涵无论如何演变,但实际上,这种论据并不能为贸易保护提供充足的理由。因为即使某一产业需要政府的扶持,但不一定非要采取贸易保护的手段,如关税或配额等工具。事实上,对幼稚产业直接采取生产补贴的办法要比关税等手段更为可取,因为生产补贴只会造成生产扭曲,但可避免消费扭曲,所以补贴与进口壁垒相比,保护成本更低。从这个意义讲,幼稚产业论并不是贸易保护的一个十分合理的依据,这一点需要特别说明。对关税与生产补贴的效果进行比较图8-4本讲小结•内容总结及重难点强调。•重在理解,并能利用最佳关税论、幼稚产业论及其标准对我国的一些产业保护情况进行分析。作业及思考•1.思考最佳关税论对大国经济体实施贸易保护的意义及幼稚产业论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意义。•2.试评价幼稚产业的几种判定标准。第三节凯恩斯主义的贸易保护观点一、凯恩斯的贸易保护观点1936年,《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TheGeneralTheoryofEmployment,InterestandMoney)简称《通论》中提出。基本观点:•重商主义的“奖出限入”政策有其合理之处;•在一国有效需求不足的情况下,政府应该干预对外贸易,保持贸易顺差,以扩大有效需求。国际贸易收支贸易顺差可从两方面促进有效需求•一是净出口的增加本身,也就是本国有效需求水平的提高,进而导致国民收入的提高。•Y=C+I+G+X-M一国在没有政府干预下,国内有效需求可能不足,于是,开放条件下,奖励出口、限制进口可作为一国总需求政策的一部分。国际贸易收支贸易顺差可从两方面促进有效需求•二是通过贸易顺差,直接影响国内货币供应量,从而压低利息,刺激国内私人投资,增加私人消费和投资需求。•强调指出:顺差并不可以无限量地增加下去。贸易顺差只能作为有效需求不足时的短期政策。开放条件下中央银行货币账户资产负债储备(R)基础货币国库券(D1)二、后凯恩斯主义的贸易保护观点•基本观点:保持贸易收支顺差不仅能够在理论上扩大本国的有效需求,而且能够以乘数的形式增加总收入。•Y=C+I+G+X-M•乘数效应•这种效应可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创造更好的就业条件。•总之,凯恩斯主义的贸易保护理论反映了西方经济由单纯重视企业经济运行向重视宏观经济稳定和增长方向的转变。不仅提出了政府干预国内经济的重要性,同时还提出干预对外贸易的观点。第四节战略性贸易政策•一种新的贸易理论政策。建立在不完全竞争理论基础之上。•“战略性贸易政策”(strategict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