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危险品的分类和识别(1)_doc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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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1页第二章危险品的分类和识别第一节危险品的分类根据危险性类别将危险品分为九类,物品如达到其中一类或若干类的标准,该物品则定义为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的类别与危险性的种类有关,而包装等级与该类的危险性程度有关。各种运输方式对各类危险品的定义有所不同,标准也有差异,这是由各自的运输特点所决定的。民航根据联合国有关标准及航空运输条件等对危险品有自己的定义和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切不可用化学、化工、医药等或其他运输行业的相关标准来判断是否属于危险品。下面是本书中一些有关危险品的术语的含义:危险品(Dangerousgoods)在航空运输时能对健康、安全、财产或环境构成严重危险的物品或物质。危险品事故(Dangerousgoodsaccident)与危险品航空运输有关联,造成致命或严重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故。危险品事故征候(Dangerousgoodsincident)不同于危险品事故,但与危险品航空运输有关联,不一定发生在航空器上,但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害、起火、破损、溢出、液体或放射性渗漏或包装件未能保持完整的其他情况。任何与危险品运输有关并严重危及航空器或机上人员的事件也被认为构成危险品事故征候。由于翻译的原因,有时也将危险品事故和危险品事故征候称为危险品严重事故和危险品事故或危险品事故和危险品事件。由于某些危险性类别范围较宽而进一步细分为若干项。九个危险性类别在下面列出。它们的编号顺序仅为使用方便,与相应的危险等级无关。第1类爆炸品(Explosives)第2类气体(Gases)第3类易燃液体(FlammableLiquids)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FlammableSolids,SubstancesLiabletoSpontaneousCombustion,SubstancesWhich,inContactwithWater,EmitFlammableGases)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OxidizingSubstances,OrganicPeroxide)第6类毒性和传染性物品(ToxicandInfectiousSubstances)第7类放射性物质(RadioactiveMaterial)第8类腐蚀品(Corrosives)第9类杂项危险物品(MiscellaneousDangerousGoods)第1类爆炸品(Explosives)一、定义第1类爆炸品包括:爆炸性物质和爆炸性物品。第二章第2页爆炸性物质:系指自身能通过化学反应,以相当速度产生相当温度和压力的气体,以致于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固体或液体物质(或混合物)。烟火物质即使不放出气体也包括在内。烟火物质:系指通过非爆轰性的、自身持续的、放热的化学反应,放出热、光、声、气或烟效果以及组合效果的物质或混合物。某种物质本身不是爆炸品,但能够形成气体、蒸气或粉尘爆炸性氛围,这种物质不属于爆炸性物质。爆炸性物品:系指含有一种或多种爆炸性物质的物品。爆炸通常可分为:物理爆炸,化学爆炸和核爆炸。第一类危险品所发生的爆炸指的是化学爆炸。二、项别第1类危险品细分为六项:1.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性的物品和物质。1.2项——具有抛射危险性但无整体爆炸危险性的物质和物品。1.3项——具有起火危险性、较小的爆炸和(或)较小的抛射危险性而无整体爆炸危险性的物品和物质。它包括:产生大量辐射热的物品和物质,或相继燃烧而爆炸和(或)抛射危险性较小的物质和物品。1.4项——在运输中被引燃或引发时无显著危险性(仅有轻微危险性)的物品和物质。其影响基本被限制在包装件之内,不会在较大范围内发生碎片的飞射。外部明火不可能引起包装件内所有内装物品的瞬间爆炸。1.5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性而敏感度极低的物质。在正常运输条件下,这些物质极不敏感,被火引爆的可能性非常小。在灼烧试验中不发生爆炸,是它们的最低标准。1.6项——无整体爆炸危险性且敏感度极低的物品。本项只包括极不敏感的爆轰炸药,经验证,它们被意外引爆或传播爆炸的可能性很小。注意:1.6项物品的危险性只限于单一物品的爆炸。三、配装组配装组是指出于运输经济或其他需要,在安全的前提下,不同项的爆炸品可以混装的组别。第1类危险物品中不同项之间可组成十三个配装组。每一项内爆炸品在13个配装组对应其中一个。在下页表2.1中列出了关于每一个配装组的说明及其所属物品或/和物质的危险等级。第二章第3页表2.1爆炸品配装组的划分四、运输限制绝大多数的爆炸品,例如1.1项、1.2项、1.3项(仅有少数例外)、1.4F项、1.5项和1.6项的爆炸品,通常禁止航空运输。新型爆炸性物质或制品在运输之前,其分类、配装组及运输专用名称必须经过制造国的主管当局批准。“新型爆炸性制品或物质”指下列中任一情况:·与已批准的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有重大区别的新的爆炸性物质、组合物或混合物;·新设计的爆炸性制品,或含新的爆炸性物质、组合物或混合物的制品;·为爆炸制品或物质而新设计的包装件(包括新型的内包装)。分类编码表分类物品或物质的描述配装组分类编码初级爆炸性物质A1.1AB1.1B1.2B含有初级爆炸性物质且未安装两个或两个以上有效保险装置的物品。某些物品,例如,雷管、雷管组件、底火以及火帽,即使不含初级爆炸性物质亦包括在其中1.4B发射药或爆燃性物质或其他含有这种爆炸性物质的物品C1.1C1.2C1.3C1.4C次级爆轰炸药或黑火药,或含次级爆轰炸药的物品,它们均无引发装置和发射药或包括含初级炸药并配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有效保险装置的物品D1.1D1.2D1.4D1.5D含有次级爆轰炸药,无引发装置,含发射药的物品(装有易燃液体或凝胶或自燃液体的物品除外)E1.1E1.2E1.4E含有次级爆轰炸药,配有自身引发装置,含发射药(装有易燃液体或凝胶或自燃液体的物品除外)或不含发射药的物品F1.1F1.2F1.3F1.4F烟火药或烟火物品,或装有炸药和照明剂,燃烧剂,催泪剂或烟雾剂的制品(遇水活化制品或含白磷、磷化物、自燃物质、易燃液体或凝胶或自燃液体的物品除外)G1.1G1.2G1.3G1.4G含炸药和白磷的物品H1.2H1.3H含炸药和易燃液体或凝胶的物品J1.1J1.2J1.3J含炸药和化学毒剂的物品K1.2K1.3K炸药或含炸药并具有特殊危险性(例如遇水活化制品,或自燃液体、磷化物或自燃物质)且各类型需隔离的爆炸性物质或物品L1.1L1.2L1.3L仅含极不敏感的爆轰炸药的物品N1.6N物质或物品的包装与设计在偶然引发时,只要包装件未被烧坏就可以把任何危险都限制在包装内,其爆炸与喷射的影响范围很小,不会严重妨碍在附近采取消防或其他应急措施S1.4S第二章第4页第2类气体(Gases)一、定义本类危险物质是指在50℃下,蒸气压高于300kPa;或在20℃标准大气压为101.3kPa下,完全处于气态的物质。蒸气压是指液体与其蒸汽处于平衡状态时,饱和蒸汽的压力。在温度一定时,不同物质的饱和蒸汽压是不同的。在一般情况下,物质的饱和蒸汽压会随温度的升高而增大。第2类危险物品包括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气体、冷冻液化气体、气体混合物、一种或几种气体与一种或几种其他类别物质的蒸气混合物、充气制品、六氟化碲和气溶胶。注意:碳酸饮料不属第2类危险物品。二、项别根据运输中气体的主要危险性,将属于第2类的物质分为三项。2.1项易燃气体:在20℃标准大气压为101.3kPa下与空气混合,含量不超过13%时可燃烧;或与空气混合,燃烧的上限与下限之差不小于12个百分点(无论下限是多少)的气体。2.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在20℃下,压力不低于280kPa运输的气体、冷冻液化气体以及具有窒息性或氧化性的气体。2.3项毒性气体:已知其毒性或腐蚀性可危害人体健康的气体;或根据试验,LC50的数值小于或等于5000ml/m3(ppm),其毒性或腐蚀性可能危害人类的气体。三、气体混合物项别的确定气体混合物(包括其他类危险性物质的蒸气)项别是根据下列原则确定的:①易燃性易燃性试验同2.1项的分类标准是一致的。具体方法必须使用国际标准化组织采用的试验方法或计算方法来确定。如果缺少这些方法的有关资料,必须采用国家主管当局所承认的等效方法进行试验。②毒性毒性大小通过第6类毒害品“吸入毒性”试验测定,也可采用下列公式进行计算得出:其中:fi:该混合物中某种分ith的摩尔分数Ti:该混合物中这种组分ith的毒性指数。当某种成分的LC50未知时,其毒性指数可以用相同生物化学效应物质的LC50最低值来代替,如有可能,也可以通过试验测定。③凭借经验已知某气体混合物对人的皮肤、眼睛或粘膜有损伤时,或气体混合物的腐蚀性组分的LC50小于或等于5000mL/m3(ppm)时,这种气体混合物的次要危险性应定为腐蚀性;其LC50通过下列公式计算niiiTfLC1501毒性(混合物)第二章第5页其中:fCi为该混合物中某种腐蚀性组分ith的摩尔分数,TCi为该混合物中某腐蚀性组分ith的毒性指数。气体及气体混合物的危险性涉及到一项以上时,其主要危险性的确定方法如下:2.3项对2.1项和2.2项来说,为主要危险性。2.1项对2.2项来说,为主要危险性。即主要危险性确定的顺序为:2.3项→2.1项→2.2项五、气溶胶(Aerosols)气溶胶是第2类危险物品中的一种。它是指装有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气体的一次性使用的金属、玻璃或塑料制成的带有严密闸阀的容器。当闸阀开启时,可以喷出悬浮着固体或液体小颗粒的气体,或喷出泡沫、糊状物、粉末、液体或气体。如气溶胶符合下列二组标准之一,则为易燃气溶胶,属2.1项:测试气溶胶,产生下列任一结果:a.将阀门全开,在距阀门喷口150mm处,在5秒之内用明火将喷出物质点燃,产生的火焰在水平方向的长度超过450mm17.7in);或者在阀门不全开时,火舌闪回;在喷口处燃烧;b.将阀门全开,使喷出物通入一个内部按有点火装置的导管,火焰可以在导管另一端燃烧;c.将阀门全开,使喷出物通入一个内部按有点火装置的密闭容器,可以发生爆炸或速燃;气溶胶所含的易燃成分在45%(重量)以上或超过250克。易燃成分在常压空气中是易燃气体,或是闪点不超过100℃的液态物质或制剂。第3类易燃液体(FlammableLiquids)一、定义易燃液体是指在闭杯闪点试验中温度不超过60.5℃,或者在开杯闪点试验中温度不超过65.6℃时,放出易燃蒸气的液体、液体混合物、固体的溶液或悬浊液(例如油漆、清漆、瓷漆等)。有些情况虽然符合易燃液体定义,但是由于其具体情况对航空安全影响较小,也可以不划为易燃液体。以下几种情况须特别注意:①当闪点高于35℃时,如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可不划为易燃液体:按照第3类物质燃烧性测试方法,进行可燃性试验,经验证,不持续燃烧;燃点高于100℃如果它们是水溶液,水的含量高于90%(重量)②即使液体的闪点高于易燃液体标准,如果交运时温度达到或超过其闪点,这种液体也被视为易燃液体。③以液态形式在高温中运输或交运,并且在低于或达到运输的极限温度(即该物质在运输中可能遇到的最高温度)时放出易燃蒸气的物质也被视为易燃液体。nicciiTfLC1501腐蚀性(混合物)第二章第6页二、包装等级易燃液体的包装等级依其闪点和沸点来划分,见表2.2表2.2易燃液体的包装等级划分包装等级闪点(闭杯)初始沸点Ⅰ--低于或等于35Ⅱ低于23高于35Ⅲ高于或等于23但低于或等于60.5易燃液体的危险性与其流动性成正比,当易燃液体的粘度较大时,其危险性相应的就较小。因此,当易燃液体的粘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其包装等级可以相应地降低。具体包装标准如下:闪点低于23℃的油漆、清漆、瓷漆、大漆、粘合剂、擦亮油及其他易燃粘稠物质(粘稠液体的闪点应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适用于油漆和清漆的ISO1523:1983方法测定闭杯闪点)一般划为Ⅱ级包装,但如符合以下标准之一,可使用Ⅲ级包装:1、粘度和闪点与表2.3中的数据一致。表2.3粘稠物质可以使用Ⅲ级包装的标准流动时间t(秒)流出杯口直径d(毫米)闭杯闪点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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