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概述•国际商品协定和商品综合方案•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WTO)•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第一节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概述•定义:贸易条约与协定(CommercialTreatiesandAgreements)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确定它们间的经济、贸易关系的权利和义务而缔结的书面协议•种类:双边贸易条约(BilateralCommercialTreaty)与多边贸易条约(Multi-BilateralCommercialTreaty)•主要常见的贸易条约与协定:通商航海条约、贸易协定、贸易协议书、支付协定•适用条款:常用条款为最惠国待遇条款(TheMost-FavoredNationTreatmentClause)与国民待遇条款(NationalTreatmentClause)第二节国际商品协定和商品综合方案一、国际商品协定•目的:A.防止价格过分波动;B.建立一种长期内使该产品的生产和消费的均衡;C.保证该产品的生产和供应的稳定;D.建立一套能够干预市场的机制。•内容结构:包括序言、宗旨、定义、经济条款、财务条款、行政条款和最后条款等部分二、商品综合方案•主要内容:建立多种商品的国际储存或称“缓冲存货”建立国际储存的共同基金(CommonFund)商品贸易的特别承诺扩大和改进商品贸易的补偿性资金供应(CompensatoryFinancing)扩展初级产品的加工和出口多样化。第三节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历史背景:布雷顿森林会议•含义:它是调整各缔约国之间的贸易政策和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确立某些共同遵守的准则,推行多边贸易和贸易自由化的一项唯一带有总括性的多边条约。•协议宗旨:提高各缔约国的人民生活水平;保证各国劳动力的充分就业;保证国民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持续的增长;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发展商品生产与交换。•关税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无歧视贸易原则关税唯一保护原则互惠互利与平等的关税减让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取消进口数量限制原则禁止倾销和限制出口津贴的原则保护和紧急行动原则提供资料原则•基本权利(1)享受其他缔约国给予本国出口厂商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2)享受其他缔约国给予的取消、减少歧视性数量限制或其他限制性的好处;(3)利用关贸总协定体制与其他缔约国进行磋商,解决贸易争端的权利;(4)获得其他缔约国有关对外贸易统计、政策、措施等信息资料;(5)发展中国家的缔约国可在一定条件下,享受特殊优惠(有条件的,非互惠的)•基本义务(1)给其它缔约国(的出口厂商)以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2)承担关税减让义务或从其他缔约国增加进口的义务;(3)对有关缔约国不搞或禁止使用歧视性的数量限制的作法;(4)与缔约国发生贸易争端时,按关贸总协定规定的磋商、调解原则加以解决;(5)主动向缔约国提供本国对外贸易统计、政策、措施等信息资料;(6)交纳会费•参加该协定的方式1、税减让方式。市场经济的国家适用2、托管式。(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的少数原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和托管国或托管地加入关贸总协定时是以此方式加入)3、中央计划经济国家方式。•活动的特点协定组成的主体国家是发达国家发达国家历来是主要的谈判对手美国的作用大历次谈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正逐步受到重视谈判的时间越来越长参加国家和地区越来越多前苏联与原东欧国家对其态度的转变•总协定作用促进了战后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和发展缓和和解决了一些缔约国间的贸易争端形成了一套有利于国际贸易发展的政策和规定有利于世界经济发展维护和加强了资本主义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总协定”遇到的问题总协定”的原则被违反:灰区的出现总协定的体制受到挑战:有漏洞、约束力不强、存在新情况、没有涉及直接投资、发展中国家的反对第四节世界贸易组织(WTO)•WTO基本原则贸易自由化原则非歧视待遇原则关税唯一保护原则稳定贸易发展原则促进公平竞争原则对发展中国家成员予以照顾原则区域性贸易安排原则•WTO作用(1)促进乌拉圭回合多边协议的执行、实施和管理;(2)为成员间有关贸易协议的后续谈判和未来有关新议题的谈判,如服务贸易和国际竞争政策以及电子商务等多边谈判提供一个场所;(3)协调解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领域及其相互之间出现的贸易纠纷和争端;(4)负责审议和监督各成员的贸易制度和与贸易有关的国内经济政策,从而实现全球经济政策制定的统一性;(5)组织编写年度《世界贸易报告》和举办“世界经济与贸易研讨会”,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必要的技术援助。•WTO面临的挑战及前景WTO按预定计划全面实施乌拉圭回合谈判协议面临的挑战WTO想继续保持解决争端良好记录面临的挑战WTO接纳新成员问题WTO切实保护发展中成员的利益,防止扩大最不发达国家的“边缘化”倾向问题第五节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中国提出GATT席位的主要考虑扩大对外贸易、促进经济改革的深化全面参与国际经济事务和贸易规则的制定、抑制贸易保护主义、完善中国的商情网•中国从复关到加入WTO的历程第一阶段(1986年7月–1989年5月):提出申请至1989年5月中美第五轮关贸总协定双边磋商达成谅解为止第二阶段(1989年6月–1992年2月):对华经济制裁,暂停入关第三阶段(1992年2月–1995年11月):复关谈判重新启动并进入权利和义务敲定的最后攻坚时期•中国加入WTO后的权利与义务•加入WTO后中国应享受的权利中国出口产品可享受最惠国待遇享受普惠制及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加入WTO,可较好地解决中国与其它成员的贸易纠纷加入WTO可获得在多边贸易组织中的发言权•加入WTO中国应履行的义务削减进口关税逐步取消非关税措施取消被禁止的出口补贴增加贸易政策的透明度开放服务贸易扩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放宽对引进外资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