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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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横断面6.1一般规定6.1.1公路横断面设计应控制在公路规划红线宽度范围内。按公路等级、服务功能、交通特性,结合各种控制条件,体现集约、节约用地,合理布设,达到交通、安全、环境的协调统一。6.1.2公路横断面设计应满足远期交通功能需求。分期修建时应近远期结合,使近期工程成为远期工程的组成部分,便于远期实施,减少废弃工程。6.1.3对现有公路改建应采取工程措施与交通管理相结合的办法,以提高公路通行能力和保障交通安全。6.2横断面布置6.2.1各级公路横断面可分为单幅路、两幅路、三幅路及四幅路四种型式。1单幅路适用于规划红线较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合行驶的交通量不大的三、四级公路以及用地不足、拆迁困难的公路。如图6.2.1-1。图6.2.1-1单幅路横断面图2两幅路适用于:高等级公路中的机动车专用通道,附近有平行通道可供非机动车行驶;非机动车较少,可人、非共板的一、二、三级公路,或机、非混行的二、三级公路;横向高差较大或地形特殊的路段。两幅路单向车道数一般不少于2条。如图6.2.1-2。图6.2.1-2两幅路横断面图3三幅路适用于机动车交通量大,非机动车多的公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32m。三幅路单向机动车道数一般为2条。如图6.2.1-3。图6.2.1-3三幅路横断面图4四幅路适用于机动车车速较高、非机动车较多的一、二级公路及设辅路的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四幅路单向机动车道数不少于2条。如图6.2.1-4。图6.2.1-4四幅路横断面图6.2.2高速公路根据有无设置辅路采用两幅式或四幅式断面型式,结合控制条件可选用路基式、高架式、隧道式或路堑式。6.2.3同一条公路宜采用相同形式的横断面。当公路横断面有变化时,应设过渡段,宜以交叉口或结构物为起终点。6.3横断面组成及宽度6.3.1机动车车道宽度应符合如下规定:1一条机动车车道昀小宽度应符合表6.3.1的规定。表6.3.1一条机动车车道最小宽度车型及车道类型设计速度(km/h)60≤60大型车或混行车道(m)3.753.50小客车专用车道(m)3.503.252四级公路为单车道时,车道宽度应采用3.50m。3公交专用道车道宽度不宜小于3.50m。如有特殊车型,公交专用道车道宽度应根据选用的车型具体确定。6.3.2非机动车车道宽度应符合如下规定:1一条非机动车车道宽度应符合表6.3.2的规定。表6.3.2非机动车一条车道最小宽度车辆种类自行车三轮车助动车非机动车车道宽(m)1.02.01.5~2.02非机动车车道宽度应根据非机动车设计交通量与每条非机动车车道设计通行能力计算非机动车车道条数,单向不宜少于2条。6.3.3路侧带由人行道、绿化带、设施带等部分组成,如图6.3.3。路侧带的设计应符合如下规定:图6.3.3路侧带1人行道宽度必须满足行人(含无障碍设施)通行的安全和顺畅。人行道昀小宽度应符合表6.3.3的规定。表6.3.3人行道最小宽度项目人行道昀小宽度(m)一般值昀小值各级公路3.01.8商业或公共场所集中路段5.04.0火车站、码头附近路段5.04.0长途汽车站、地铁枢纽站、公交枢纽站4.03.02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合并设置时有效宽度不应小于4.0m。3绿化带上种植行道树时,应满足侧向净宽的要求,并不得侵入公路建筑限界和影响视距。4设施带包括设置行人护栏、照明灯柱、标志牌、信号灯、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等所需宽度。设施带内各种设施布局应综合考虑,可与绿化带合并设置,但应避免设施带与树木的干扰。6.3.4分车带的设置应符合如下规定:1分车带按其在横断面中的不同位置及功能,可分为中间分车带(简称中间带)及两侧分车带(简称两侧带),分车带由分隔带及两侧路缘带组成,如图6.3.4。a)中间带b)两侧带图6.3.4分车带2分车带昀小宽度应符合表6.3.4的规定。表6.3.4分车带最小宽度类别中间带两侧带设计速度(km/h)≥6060≥6060路缘带宽度(m)机动车道Wmc0.500.250.500.25非机动车道Wmb——0.250.25安全带宽度Wsc(m)机动车道0.250.250.250.25非机动车道——0.250.25侧向净宽W1(m)机动车道0.750.500.750.50非机动车道——0.500.50分隔带昀小宽度Wdm或Wdb(m)1.501.501.501.50分车带昀小宽度Wsm或Wsb(m)2.502.002.50(2.25)2.00注:1侧向净宽为路缘带宽度与安全带宽度之和;2两侧带分车带宽度中,括号外为两侧均为机动车道时取值;括号内数值为一侧为机动车道,另一侧为非机动车道时的取值;3分隔带昀小宽度值系按设施带宽度为1m考虑的,具体应用时,应根据设施带实际宽度确定。3设计速度大于或等于60km/h时,在立交、高架路桥梁的下穿道路紧靠柱式墩或薄壁墩台、墙处,所需的昀小安全带宽度应符合《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的有关规定。4分隔带应采用立缘石围砌,需要考虑防撞要求时,应设置相应等级的防撞护栏。6.3.5在公路两侧和隔离带上的绿化、广告牌、管线等不得侵入公路建筑限界,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叉口、人行横道和弯道内侧绿化不得妨碍行车安全视距;分隔带上绿化乔木宜稀少,特别是宽度小于2m的分隔带不宜种乔木,灌木丛宜低矮。高速公路的中央分隔带上不宜种植乔木。6.3.6路肩设置应符合如下规定:1高速公路应全线设置右侧硬路肩。当高速公路单向机动车道数不小于3条时,局部困难路段经论证可不设右侧硬路肩。当高速公路除经论证可不设右侧硬路肩的路段外其余连续设置有困难或单向机动车道数不小于3条但右侧硬路肩宽度小于2.50m及单向机动车道数为2条且右侧硬路肩宽度小于3.00m时,应设紧急停车带,紧急停车带的间距不宜大于2.00km,宽度不应小于3.00m。2采用边沟排水的公路应在路面外侧设置土路肩,中间设置排水沟的公路应设置左侧土路肩。3土路肩宽度: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不应小于0.75m;其他公路不应小于0.50m;当有少量行人时,不应小于1.50m。当需设置护栏、杆柱、交通标志时,应满足其设置要求。6.3.7桥梁、隧道横断面布置应与路基段相同。大、中桥(单孔跨径20~30m的桥除外)、隧道断面型式中行车道及路缘带宽度应与路基段相同,分隔带宽度可适当缩窄,但宽度应满足桥梁、隧道设置防护设施的要求。设计速度小于或等于40km/h的桥梁、隧道两侧分隔带或双向四车道及以下桥梁的中央分隔带可用交通标线代替,但隧道曲线段不得用标线代替。桥梁上、隧道中不应设紧急停车带;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特长桥梁、隧道,根据需要可设置紧急停车带,其间距不宜大于750m。隧道两侧应考虑侧向宽度。6.4路拱与横坡6.4.1路拱设计坡度应根据路面宽度、路面类型、设计速度、纵坡及气候等条件确定。6.4.2单幅路应根据路面宽度采用单向或双向路拱横坡;多幅路应采用由路中线向两侧的双向路拱横坡。高速公路、一级公路路拱坡度宜为2.0%,二、三、四级公路路拱坡度不应小于1.5%。透水路面宜为1.5%。6.4.3非机动车道宜采用单向路拱坡度,路拱坡度宜为1.5%~2.0%。6.4.4人行道宜采用单向路拱坡度,路拱坡度宜为1.0%~2.0%。设置透水路面的人行道路拱坡度可取低值。6.4.5土路肩横坡度可比路面路拱坡度加大1.0%,坡向排水沟方向。6.5缘石6.5.1缘石应设置在中央分隔带、两侧分隔带及路侧带两侧,缘石可分为立缘石和平缘石。6.5.2当立缘石设置在中央分隔带及两侧分隔带时,外露高度宜为15cm~20cm;当设置在路侧带两侧时,外露高度宜为10cm~15cm;设置锯齿形偏沟时,挑水点处外露高度为10cm~12cm,落水点处外露高度为18cm~20cm。宽度宜为10cm~15cm。6.5.3隧道内线形弯曲路段或陡峻路段等处,其两旁的人行道或检修道缘石宜高出行车道路面25cm~40cm,并应有足够的埋置深度,以保证稳定。6.5.4桥上缘石的使用应符合如下规定:1对桥面上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上有永久性分隔带的桥,其两旁的人行道或检修道缘石宜高出行车道路面15cm~20cm。2桥面为混合行车道或专用机动车道时,人行道或检修道缘石宜高出行车道路面25cm~40cm。6.5.5平缘石宜设置在出入口、人行道或路肩与绿化带之间,以及有无障碍要求的路口或人行横道范围内。平缘石也可作为路面边缘或与其他结构物分界处的标石,以及路面边缘或人行道边缘栽边。6.5.6缘石材料可采用坚硬石块或水泥混凝土。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应低于30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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