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十五”期间普通公路计划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辽宁省“十五”期间普通公路计划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规范计划工作管理,维护计划严肃性,充分发挥计划的作用,健全计划制定与生产管理、资金拨付的制约机制,确保全省“十五”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工作顺利实施,本着“统一计划、分组管理、综合平衡、统筹安排”的原则,特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普通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规划,工程项目计划前期工作,养路费支出、车辆通行费及贷款工程计划。第三条规划工作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规划主要包括建设规划、养护规划、路政管理规划、国有资产管理规划、科技发展规划等。各市公路管理部门按照全省公路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安排原则,结合本市实际,提出本市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建议规划,经市交通部门审核,报省公路管理部门。省公路计划部门根据全国公路发展规划,结合本省社会经济发展实际,结各市建议规划进行综合平衡,会同有关业务部门提出全省普通公路建设、养护与管理规划草案,经局长办公会通过,报省交通主管部门审批。第四条工程项目计划前期工作工程项目计划前期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2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等。“十五”期间,垡收费项目及特大桥、公铁立交桥、隧道等技术复杂项目均须进行前期工作;对技术简单且为非贷款安排的工程项目可从初步设计阶段开始。一、需进行前期工作的项目,必须符合公路发展规划,原则要求在工程实施前一年度,由市公路管理部门申报,省公路管理部门审核,报省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由省公路计划部门下达前期工作计划,明确计划前期工作的内容、深度及编制时间。二、为加强前期工作字处理、保证前期工作质量,“十五”期间省实施前期工作委托制度。按照前期工作计划,根据工程规模,采取一次委托或分阶段委托的方式,分别由省公路计划部门或省委托市公路计划部门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并下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及设计委托书或签定委托合同。三、“十五”期间前期工作实行预审制度。省公路计划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厅、局有关部门及领导、专家组成省联合审查小组,进行工程项目前期工作验收,同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论证,形成初审意见。四、根据初审意见,由市公路管理部门协调本市计划部门向省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文件。五、“十五”期间公路贷款收费项目省政府仍实行联席3会议审批制度,基前期工作程序与其它公路工程项目上有所区别,工作程序为:……第五条养路费支出计划养路费支出计划包括经费计划和生产建设性支出计划。一、经费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计划。市公路管理部门根据省确定的人员编制及经费标准,编制本市经费支出建议计划。二、生产建设性支出计划包括小修保养、机械设备和厂(场)建设、公路绿化、标志标线、段站房屋改造、改善大中修工程、水毁恢复工程、危桥改造工程、预备费计划等。1、小修保养计划市公路管理部门根据省确定的单公里费用标准及公路里程变化情况编制建议计划。根据全省“十五”规划,干线与县级公路单公里养护费用中定额提取费用重点用于本市县以上公路的跃上、稀浆封层、桥梁维护、构造物维修等定向中小修项目。中修砍块费用,省集中使用,重点用于全省重要干线公路的稀浆封层、罩面等中修工程。2、机械设备、厂(场)建设计划包括养护机械和厂(场)改造计划、贷款项目技装费使用计划和设备周转借款使用计划。养护机械和厂(场)改造计划主要用于养护机械的配置4和现有厂(场)设备的改造。贷款项目技装费主要用于拌和站改造及设备配套,由省统一管理,省市各50%;省控部分由省统一使用,市控部分由市公路管理部门在贷款项目批复后15日内编制计划鞍报省审批。设备周转借款使用计划主要用于大型厂(场)改造项目。周转借款回收期原则上确定为3年,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发展。市公路管理部门根据本市公路发展规划、工程规模、设备需求,分别编制养护机械和厂(场)改造、贷款项目技装费使用、设备周转借款使用计划草案。3、绿化、标志标线、段站房屋改造等计划绿化计划由市公路管理部门根据“十五”规划,结合GBM工程、样板路建设,编制建议计划。贷款收费项目的绿化计划从项目贷款资金列支,不再纳入养路费支出计划。段站房屋改造计划重点安排老旧危房改造及设施维护,市公路管理部门根据生产用房屋及设施使用年限、损毁情况编制建议计划。4、合同内改善大中修工程计划应严格按照年度规划内容组织实施,并实行总量控制。合同内项目应在项目实施前一年度完成施工图设计,其费用由省列设计监理费包干使用。市公路管理部门根据设计工程量上报年度建议计划,设5计工程量与规划出入较大,应提前上报,省公路计划部门会同工程部门核定后,纳入年度工程计划。需超前实施的规划内项目,经省同意后由本市计划盘子内自行平衡,结合改善大中修工程计划统一编报。以上各项目计划,均由市公路管理部门于计划实施前一年度的六月底编制建议计划,统一上报省公路计划部门;省公路计划部门根据全省“十五”规划和各市上报的建议计划,会同有关业务部门,编制全省计划草案,经局长办公会审查,报省交通部门审批。5、水毁恢复工程计划用于水毁抢防和大规模水毁路段的水毁工程修复。市公路管理部门要及时上报水毁恢复工程建议计划;省公路计划部门会同养护部门进行现场核定,并按水毁恢复工程有关规定编制水毁恢复工程计划草案,经局长办公会审查,报省交通部门审批。对局部、少量水毁工程,由各市结合养护自行恢复。6、危桥改造计划用于危桥的改造、维修和加固。市公路管理部门要及时统摄危桥改造建议计划。对改建及大型维修加固类危桥,经省危桥小组鉴定后,省安排专项资金解决,省公路计划部门会同养护、工程部门,根据危桥鉴定结果编制危桥改造计划草案,经局长办公会审查,报省交通部门审批。对局部维修类危桥,由市定向中修费用解决。7、预备费计划包括工程预备费、水毁抢险费、科研教6育经费等省控预留费用,主要用于水毁抢防与恢复、扶贫开发、危桥改造、科研教育及其它不可预见项目上。省公路计划部门根据上述项目发生情况,会同有关业务部门,提出预备费使用计划草案,经局长办公会审查,报省交通部门审批。第六条车辆通行费计划……第七条贷款工程计划……第八条计划调整各市要加强计划项目的前期工作,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减少计划调整幅度。项目确需调整的,由市公路计划部门根据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计划调整原则,编报本市调整建议计划;省公路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形成草案,经局长办公会审查,报省交通部门审批。对贷款项目……第九条加强计划工作管理,维护计划严肃性各级公路计划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严格履行计划编报程序,杜绝擅自实施计划外项目、自行调窜和调减计划、降低项目技术标准等违反计划管理程序现象的发生。各级公路计划部门要健全内部工作制度,对计划项目实施分级管理、集体研究、逐级审批;同时要加强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积极听取各方面意见,发现总量要及时处理。市级公路计划7部门要对本市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日常检查结合正常工作进行,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对不进行计划前期工作或违反前期工作程序、不通过省行业主管部门初审的工程项目,省公路管理部门将不准予实施。各市要加强计划管理工作,严格履行计划管理程序;对违反计划编制审批程序、擅自变更计划、越权审批、自行超前、弄虚作假的现象,一经发现,省局将取消已列项目的计划、收回投资;对尚未列入计划的,不予补列;情节严重的取消责任单位参加文明市县评比的资格。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十一条本规定由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负责解释。拟安排省以上补贴2投资亿元,按12-15万元/公里标准,安排农村公路老油路改造工程1500公里,投资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筹解决。按以上计划实施后,我省省以上投资已安排改造大修农村公路黑色路面6570公里,占2004年以前修建的农村公路黑色路面9244公里的71%,与满足路况改造大修需求尚有一定差距。

1 / 7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