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TLJS20150203-1工程名称:杭黄铁路桐庐站场综合体安置房B区块建设工程(基坑监测)招标人:桐庐县铁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闻利明(签字或盖章)招标人地址:桐庐县城南街道城南路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钟良君(签字或盖章)地址:桐庐县迎春南路130号凤栖商务楼四楼日期:2015年9月备案单位:(盖章)杭黄铁路桐庐站场综合体安置房B区块建设工程(基坑监测)《招标文件》2015-9第2页共28页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一)总则l、工程说明2、招标范围、服务期、质量及安全说明3、资金来源4、合格的投标人5、投标费用6、踏勘现场(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8、招标文件的澄清9、招标文件的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垃11、投标文件的组成12、投标文件格式13、投标报价14、投标货币15、投标有效期16、投标担保17、投标预备会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20、投标截止日期21、迟交的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五)开标23、开标24、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六)评标25、评标会议26、评标过程的保密27、投标文件的澄清28、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29、错误的修正30、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七)合同的授予31、合同授予标准32、招标人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3、中标通知书3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5、履约担保三、工程技术规范四、投标文件格式杭黄铁路桐庐站场综合体安置房B区块建设工程(基坑监测)《招标文件》2015-9第3页共28页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杭黄铁路桐庐站场综合体安置房B区块建设工程(基坑监测)已由桐庐县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桐庐县铁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坑监测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本工程包含杭黄铁路桐庐站场综合体安置房B区块建设工程一标段和二标段,共两个标段。一标段包含5幢多层建筑、2幢高层建筑、2幢单层建筑及整体地下室(注);总建筑面积为50270.3m2。招标范围1#、2#、3#、5#、6#楼、13#、14#楼、4#楼、9#楼、地下室。单体建筑高度60.85米以内,框剪结构。二标段包含3幢多层建筑、2幢高层建筑及整体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50616.16m2,招标范围:本工程本次招标范围7#、8#、10#、11#、12#楼、地下室。单体建筑高度60.85米以内,框剪结构。2)工程地址:桐庐县城南街道东兴村3)房建工程施工中标造价:19593.4014万元。4)招标范围:杭黄铁路桐庐站场综合体安置房B区块建设工程基坑的深层水平位移监测、水位监测、周边地表沉降监测等,各检测手段均应按国家规范要求做。具体检测范围详见附后的清单报价表。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要求:1、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机构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基坑监测的工作项目)或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监测检测)乙级及以上。2、获得省级及以上计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中认证参数包含基坑监测相应内容。3、省外机构必须经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省或部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专业检测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同时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信息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到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或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招标资料。4.2本工程不收取资料费;4.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1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1号开标大厅。注: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的交易员在投标截止前一个小时内,必须携带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办理的企业IC卡,到开标大厅前的触摸屏进行指纹签到,并从企业库里签选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成功签到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各投标单位应当在开标前办理备案人员信息入库。4.4本工程招标文件可从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或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查看和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包括招标修改、招标答疑、补充文件、通知等),以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网站域名为)上的电子文件为准。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地址: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桐庐县城白云源路和迎春南路交叉口)招标人:桐庐县铁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日期:2015年10月杭黄铁路桐庐站场综合体安置房B区块建设工程(基坑监测)《招标文件》2015-9第4页共28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杭黄铁路桐庐站场综合体安置房B区块建设工程(基坑监测)21.1建设地点桐庐县城南街道东兴村31.1建设规模最高限价11万元;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质量要求各检测手段符合国家规范要求62.1招标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项所述72.2服务期要求以招标人要求时间为准。83.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94.1投标人资质等级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项所述104.2资格审查方法执行桐招管[2009]3号文件,采用资格后审法。1113.1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法1215.1投标有效期为: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16.1投标担保金额0.2万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入账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指定账户。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电子收付平台(以下简称“银保通”系统)统一收付,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资料下载】→【投标保证金】栏目。户名: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3300161718205300052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江南分理处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6款规定。146.1踏勘现场不集中举行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517.1投标人疑问提交方式和时间不集中举行答疑会;投标人在开标8天前以不记名发电子邮件到:Zitaq@163.com或发传真到64217662。1618.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贰份副本(中标后,中标单位须按招标单位要求提供相应份数的投标文件。)1720.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收件单位:桐庐县公证处(开标时驻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地址:桐庐县招投标服务1号开标大厅(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时间:2015年10月21日14时30分1823.1开标会地点: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杭黄铁路桐庐站场综合体安置房B区块建设工程(基坑监测)《招标文件》2015-9第5页共28页时间:2015年10月21日14时30分1930.4评标标准及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2035.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建设单位交纳壹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211.4设计单位杭州市城乡建设设计院有限公司221.5.1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的发布和获取方式由投标人自行从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或杭州建设工程交易网下载;231.5.2招标文件资料费详见招标公告4.2款规定249.2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等文件公布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_7日前在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或杭州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布注:本招标文件中有关时间安排和金额描述如有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说明为准。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第5项所述;1.2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已办理招标申请,并经桐庐县住建局备案,现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1.3招标组织与安排:本工程依据招标规程由招标人负责,并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该工程的招标工作。招标全过程由县招管办、县住建局、县公证处到场监督、公证。1.4本工程的设计单位见前附表第21项,本工程的建设场地三通一平已基本完成,建设资金已到位,能满足工程进度要求。1.5招标资料的获取、资料费:1.5.1招标资料发布方式:招标文件、图纸等招标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到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或杭州建设工程交易网上查看和下载;1.5.2招标资料费:不收取。1.6投标人办理企业备案、进场交易和企业IC卡(1)本工程开标前不要求投标企业进行进桐备案,开标后由中标企业到桐庐县建筑业管理处按规定办理企业备案(具体办理事宜请与县建管处联系,联系电话:64217825,联系人:胡先生)。(2)投标人在工程开标前,如尚未办理企业IC卡的,或虽已办理,但已过有效期限的,须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办理进场交易手续和企业IC卡(具体办理事宜请与县招投标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64217669联系传真64217662,联系人:袁女士)。(3)各投标单位应当在开标前办理备案人员信息入库,由于投标单位未及时办理人员入库而导致开标刷卡签到失败的,或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参加投标的交易员在投标截止前一个小时内,必须到开标大厅前的触摸屏进行指纹签到并从杭黄铁路桐庐站场综合体安置房B区块建设工程(基坑监测)《招标文件》2015-9第6页共28页企业库里签选正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5)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员未成功签到或拟派项目负责人签选失败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2、招标范围、服务期、质量及安全说明2.1本次招标的工程范围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2.2服务期2.2.1本工程的服务期要求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2.3质量2.3.1本次招标的工程质量要求见前附表第5项所述。2.4工程安全事项及违约责任2.4.1中标单位应严格执行各项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中标单位应实施严格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安民告示,设置必要的施工警戒标志,线杆保护措施,做好施工照明、看守和警卫工作,有毒气体防护措施,并对工程检测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接受招标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现场代表对安全措施的监督。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若发生与本工程相关的安全事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单位概不负责。2.4.2服务期间中标单位应密切注意气象预报,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暴风雨、洪水、雷电、冰冻等造成工程损害,中标单位不得以除地震等不可抗力以外的自然灾害为由提出索赔要求。3、资金来源3.1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款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9项所述;4.2投标人合格条件见本工程招标公告;4.3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5、投标费用5.1投标费用详见工程说明1.5项;5.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踏勘现场6.1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14项所述由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3投标人自行踏勘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