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防火有关规范要求为规范仓库安全管理,现将仓库防火有关规范要求摘录如下:一、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二、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注:1、装有自动灭火设备的库房,其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0倍。2、库房或每个防火隔间(冷库除外)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宜少于两个。但一座多层库房的占地面积不超过300m2时,可设一个疏散楼梯,面积不超过100m2的防火隔间,可设置一个门。3、甲、乙类库房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设在丙、丁类库房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的楼板分隔开,其出口应直通室外或疏散走道。三、仓库灭火器配置标准:1、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的有关规定,我司储运仓库的火灾种类为A类火灾,危险等级为中危险级。扑救A类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配置的基准为:危险等级中危险级每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5A最大保护面积(㎡/A)152、地下建筑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其相应的地面建筑的规定增加30%。3、设有消火栓、灭火系统的灭火器配置场所,可按下列规定减少灭火器配置数量:①、设有消火栓的,可相应减少30%;②、设有灭火系统的,可相应减少50%;③、设有消火栓和灭火系统的,可相应减少70%。4、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5、设置在A类火灾配置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米):灭火器类型危险等级手提式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中危险级2040以上规范要求,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