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活动的演出合约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通信地址:联系方式:通讯邮箱: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通信地址:联系方式:通讯邮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合同签署地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邀请指定表演人员参演甲方筹办之活动(以下简称“活动”)一事达成以下协议:一、表演人员名单如下:…………注:本条中涉及人员以下统称为“表演人员”。二、演出详情1.演出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2.演出时间(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调整):(1)年月日下午-;(2)年月日下午-;3.演出地点:;4.演出内容:;(1);(2);(3);(4)。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安排办理活动在演出地区所需演出报批手续,以确保演出活动的合法性;2.由甲方承担乙方为“活动”邀请各方表演人员的表演费用;3.甲方不承担乙方为“活动”邀请各方表演人员的包含但不仅限于交通、住宿、接待、用车等任何费用;4.活动场地、舞台由甲方提供,甲方需与乙方合理沟通关于“活动”舞台设备的正确使用,乙方应在甲方指导下进行排练、演出等相关活动,约束乙方表演人员,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甲方不对乙方表演人员负有监督管理之义务;5.甲方应在演出场地安排安保人员维护现场秩序,保障演出活动有序进行;6.甲方应在演出地点为乙方提供可用于表演人员化妆及休息的场所;7.甲方有权为活动安排赞助商并与乙方合理沟通进行收益分配;甲方须保证赞助商所宣传内容并无任何不道德、暴戾、淫猥或色情成份,并与乙方沟通确认赞助商品牌及宣传内容与表演人员所代言之产品或服务是否有相抵触之内容。如因甲方违反此条文之规定,而导致乙方受损或被第三者提出控告或要求赔偿,甲方应负责给予乙方及艺人一切有关赔偿;8.乙方及乙方组织的表演人员允许甲方使用他们在该场活动演出过程中的表演形象(包括许可甲方录音录像、复制发行录音录像制品、信息网络传播其表演等)。允许甲方使用表演人员的姓名、肖像及个人资料用于该场活动的宣传推广、活动现场录像并对现场录像进行出版、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等。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安排表演人员及乙方人员,确保表演人员按甲、乙双方协议的演出日期如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排练、演出,并确保演出效果;2.乙方负责监督表演人员正常演出,并对表演人员除彩排、演出过程外的其余时间的人身安全负责;乙方应确保表演人员在彩排、演出过程中服从甲方安排,否则应由乙方和具体表演人员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后果;3.除本协议约定的合同价款以外,乙方负责表演人员及乙方人员的一应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交通、住宿、日餐、用车等各项支出;4.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向甲方提供相关表演人员的各项资料用于“活动”的各项行政审批和宣传,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乙方所提供资料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公开或用于宣传的,应主动向甲方说明并确认。如因乙方所提供资料内容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存在问题或因未进行具体说明导致造成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5.除演出活动外,其他一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合影、采访等)如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乙方有权拒绝一切邀请;6.乙方须明确告知表演人员在演出中不得破坏甲方场地上的任何设施,如有被乙方表演人员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费用;7.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五条收取演出费用。五、合同价款甲方应在活动举行之日的日前,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该次活动服务费的%,乙方自确认收到该款项后开始提供具体服务,若甲方逾期支付,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2)乙方完成该次活动演出后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该次服务费的%;(3)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4)上述价款均不含税,如需开票,乙方可开具类型为“活动策划”的增值税普票,乙方向甲方按票面金额3%的税点收取税费;(5)如本协议到期终止或者提前解除的,双方应按已完成内容结清有关费用。六、不可抗力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如因非人力所能控制之原因,如天然灾害、战乱、暴动、瘟疫等非人为因素或政府政策性因素,导致该活动延期或取消,则不属违约;甲、乙双方同意将活动在三个月内择期举行,但须视乎乙方的档期而定,准确日期由甲、乙双方协议,因有关延期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则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如因此而不得不取消该活动,双方均不需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所有因该活动取消而引致的额外费用及损失,甲、乙双方需另行协商。七、违约责任1.除第六条所列外,乙方如因任何原因或理由,未能于本合同订定之表演期间如期进行所规定的演出,视为乙方违约;2.如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严重影响甲方或甲方客户企业形象或产品形象的,视为乙方违约;3.如乙方表演人员如期演出,但未按本协议约定对指定所列作品进行编曲、改编、创作的,视为乙方违约;4.除第六条所列外,甲方不经乙方同意擅自变更演出时间、内容等其他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视为甲方违约。5.凡某一方单方面违约的,须承担因此对其他各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元违约金。八、其他1.乙方于合同签订后二天内提供的演出人员的肖像及数据,只可用于活动的宣传,甲方不得用作其它用途,或交由第三者作任何使用;2.本合约概括甲、乙双方就甲方邀请乙方参与活动之所有条款。除本合约之条款外,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约前的一切谈判、承诺、保证及协议均告无效;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并不构成雇主及雇员关系,乙方不能享受甲方雇员的任何福利,甲方不得以雇主身份控制及监察乙方的工作;4.甲、乙双方在本合约中亦非对方代理;5.除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外,任何一方不可转让本合约中之任何权利及义务(责任);6.本合约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谅之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需诉诸法庭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甲方住所地为诉讼管辖法院。本合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及约束。(以下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名):(签名):年月日年月日合同签约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