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儿童观一、儿童观的演变(一)定义儿童观,是指人们对儿童的总的看法和基本观点。主要包括人们对儿童期的意义、儿童的地位和权利、儿童的特质和能力、儿童的生长发展的原因与形式,以及儿童在其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等问题的看法或认识。人们对这些问题的认识或观念的总和,就构成一定社会的儿童观。儿童观是教育观的依据,有什么样的儿童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儿童教育观。(二)儿童观的演变历史1、儿童地位观不同的儿童地位观时间主要思想国、家本位的儿童地位观14世纪之前儿童是国和家的财富,是劳动者和兵力的来源,是家族繁衍的工具。人本位的儿童地位观14世纪以后儿童不是天生的罪人;儿童是学习的主体;应该保证儿童的健康、生命和教育机会2、儿童能力观不同的儿童能力观时间主要观点“无知无能”的能力观18世纪以前“什么是儿童?无知;什么是儿童?需要教训”。儿童应该被动地接受教育“人格主体”的儿童观20世纪30年代起儿童具有独特的人格力量,儿童的一切情绪都应该得到表现;教师应该努力了解儿童的行为和情感“富有学习潜力”的学习观20世纪下半叶以来即使是胎儿也有非常惊人的学习潜力;儿童的心理发展存在“关键期”3、儿童作用观儿童作用观是指儿童在其自身发展过程中的作用,究竟是被动的、还是主动的,是被动适应的,还是主动探求的。消极被动论环境决定论:儿童是一个被动的容器,或柔软的泥巴,成人可以任意捏成自己需要的模式。遗传决定论:人的能力、性格、兴趣都是与生俱来的,儿童按照先天决定的遗传密码来发展,教育无力改变方向。积极主动论儿童是积极的探索者、发现者,同样的环境对不同的儿童产生不同的影响;儿童的发展是多层次、多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4、认识“儿童”(1)站在儿童的立场上去认识儿童的发展:儿童是人,但不是小大人。儿童声来就是没有原罪的纯真无暇的存在;儿童具有不同于成人的精神生活(2)儿童是“探索者”和“思想家”:儿童实际上是有他自己的智慧、思想,有他自己的世界。他的思想和世界不是成人灌输给他的,而是他自己构建的。(3)儿童是历史之子:指儿童或童年是历史的产物,是生命进化的结果(4)“儿童是成人之父”和“成人之师”:儿童的发展是人类祖先发展的一个缩影;“是儿童创造了成人”(《皇帝的新装》之例)。儿童的生活不像成人那样刻意追寻规律、不像成人那样追求功利。二、儿童福利与权益的发展(一)《日内瓦儿童保护宣言》1925年国际儿童幸福促进会发表。大意:第一,儿童应当享受物质与精神上的种种权利,以获得充分发展。第二,饥寒交迫的儿童应给以衣食、患病儿童应给以看护、品行不良的儿童应予以感化、发展落后的儿童应予以帮助、孤苦儿童应予以救济。第三,遇到危险,先救儿童。第四,使儿童获得谋生的必要能力,保护一切受虐待的儿童。第五,教育儿童,使其觉悟其服务社会的责任。(二)《儿童权利公约》1989年11月在第44届联合国大会上通过。其基本精神:1、儿童利益优先原则:任何事情凡是涉及到儿童,必须以儿童利益为重。2、无歧视原则3、保障儿童生存、生命和发展的原则4、尊重儿童观点和意见的原则(三)《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1990年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上通过。承诺:“对儿童的权利、对他们的生存及对他们的保护和发展给予高度优先。”三、儿童观在中国文化中的演变及其现代化问题(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儿童观1、“子子”:儿女要有儿女的样子2、以成人为本位,儿童在传统文化中受到歧视3、儿童是传宗接代的工具4、子女是光宗耀祖的工具5、养子防老6、性别歧视(二)中国近现代的儿童观儿童观的三次转型:第一次(五四时期):“以孩子为本位”的儿童观(如鲁迅高喊“救救孩子”)。第二次(20世纪30年代):为配合一切革命斗争,儿童都应该成为贡献社会的小大人;儿童更需要认识的是社会现实及成人的文化意志,而不是自己精神生命所关切和需要的东西,如想象、个性、情感、游戏等。第三次(20世纪80、90年代):尊重儿童个性的儿童观。中国于1990年加入了《儿童权利公约》,1991年全国人大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儿童的社会地位和权利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政府庄严的承诺和法律保障的形式被确定下来。(三)现代化儿童观的基本内涵1、儿童是人,具有生存权、人的尊严及其他一切人权。2、儿童是个全方位不断发展的人,具有满足生存和发展需要的权利。3、儿童期不只是为成人期作准备,它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4、不同性别的儿童应当受到平等的对待。5、儿童有内在的精神生活及文化活动,成人应当尊重和珍视,不应将成人文化无条件地强加给儿童。6、教育的目的既在于儿童的发展,也在于儿童的欢乐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