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劳动关系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基本知识HumanResourceManagement第六章人力资源获取后的录用HumanResourceManagement第十一章•劳动关系主要是指企业所有者,经营者,普通员工及其工会组织之间在企业渗产经营中形成的责、权、利关系。主要包括:所有者与全体职工的关系、经营管理者与普通员工的关系、经营管理者与工人组织之间的关系和工会与职工之间的关系。第一节劳动关系及劳动合同法概述劳动关系我国《劳动法》所规定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1.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主要权利:劳动权、民主管理权、休息权、劳动报酬权、劳动保护权、职业培训权、社会保险权、和劳动争议处理权。主要义务: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学习政治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保守国家和企业秘密。2.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权利:依法录用,调用和辞退员工;决定企业的机构设置;任免企业的行政干部;制定工资、报酬和福利分配方案;奖惩员工。主要义务:依法录用、分配、安排职工的工作;保障工会和职代会行使的权力;按劳动的质量和数量支付劳动报酬;加强员工的思想管理,文化教育和业务培训;搞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劳动关系—运行方式政府企业管理者或者雇主组织企业劳动者或者工会组织运用法规和政策手段进行宏观调控协调监督企业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改善劳动关系的途径•立法完善管理基础工作,建立清晰合法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发挥工会以及企业党组织的作用工会以及企业党组织与企业协调劳资关系,避免矛盾激化.•培训主管人员增强他们的劳动关系的意识以及处理劳动关系的技巧.•提高职工的工作和生活质量•职工参与民主管理•规划每一个员工的职业生涯路线•具有前瞻性的眼光劳动关系--劳动管理•概述劳动管理是指企业更具国家法律法规对人力资源的开发使用上的管理工作.•主要内容职工的聘用与辞退,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职业培训,工作时间与劳动保护,劳动纪律与奖惩,劳动报酬与福利等.劳动管理—员工的招聘与辞退•企业在招聘职工时必须遵循的下述原则平等原则《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就业的权利.一是事实上的平等;二是机会上的平等.相互选择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平等就业原则下相互选择。公开性竞争原则照顾特殊群体的就业原则特殊群体人员之谋求职业有困难的或处境不利的人员。禁止未成年人原则先培训,后就业原则劳动管理—员工的辞退企业在辞退员工时应注意遵循法理念法规规定的情形•合法立即辞退职工的情形(1)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的出现(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3)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制度•不得辞退职工的情形(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部分劳动能力的人。(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3)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4)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职工可自行辞职的情形(1)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的出现(2)经用人单位同意(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人生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4)未按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5)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资关系--劳动合同及其管理•劳动合同的意义劳资关系确立的标志是劳动合同的签订。我国自1986年开始对新招工人推行劳动合同,并在《劳动法》中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的内容(1)劳动合同的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的定义与变更《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无效劳动合同《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采取欺骗、威胁等手段订立合同;•劳动合同的终止参看劳工的辞退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概念社会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采取的保护弱者生存,维护社会公正,以达到社会和谐与社会安全的制度措施。我国社会保险项目包括以下项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劳动争议与处理劳动争议的概念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纷争,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因权利和劳动义务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的种类1.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2.执行劳动合同的争议3.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4.其它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原因1.劳动争议是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产物。2.人们法制观念淡薄。3.我国劳动法不够完善劳动争议的处理劳动争议的处理《劳动法》的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我国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等劳动争议与处理•劳动争议的调解是调解委员会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促使争议当事人在法律法规和相互谅解的基础上达成协议的处理方法。•劳动争议的仲裁是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更具国家法律法规对纠纷事实和当事人责任认定和仲裁。•劳动争议的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对不服仲裁而提起诉讼的劳动争议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劳动监督检查劳动监察是指依法由监督检查权的机构对企业事业单位执行劳动法情况所进行的行政监察、行政监督、群众团体监督等法律制度的总称。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劳动法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概念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劳动合同法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HumanResourceManagementHumanResourceManagement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1994年7月,我国出台了《劳动法》,确立了现行的劳动合同制度。但是,近年来,在劳动用工领域,出现了带普遍性的三个问题:1.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多数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致使出现劳动争议时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2.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关系不稳定。(多数单位一年一签,甚至一年几签)HumanResourceManagement3.用人单位利用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强势地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滥用试用期,试用期满不予录用,不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随意延长劳动时间又不支付加班费等)所以,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立法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要强制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保护弱势群体。故法律条文基本上侧重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说,《劳动合同法》是对13年前《劳动法》的补充和完善。它和《劳动法》的关系,是专项法和基本法的关系。第二节劳动合同的基础知识HumanResourceManagement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二、劳动合同的形式和订立时间1.形式: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非全日制用工可采用口头形式)2、时间:订立劳动合同的最后期限是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内3、如超过一个月不订立劳动合同,就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三、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1、劳动合同期限HumanResourceManagement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案例刘某是某洁具公司的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到期时刚好工作满10年。在合同到期前,公司让刘某签订劳动合同。刘某提出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却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下,现公司不愿意续签合同,因此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分析: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工作时间工时制度休息休假三种不同的工时制度节日期间休假标准工时制度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其他休假节日HumanResourceManagement休息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带薪年休假(工作满1年)加班工资规定案例阮某到北京某信息公司工作,并与信息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为6000元。阮某在信息公司工作期间曾加班四十几天。阮某与信息公司劳动合同终止后,要求该公司支付其加班工资,遭其拒绝,理由是公司规定员工加班费已包括在薪酬内。10天后,阮某诉至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判令信息公司支付46天加班工资24142.86元人民币。裁决结果:信息公司支付阮某加班工资24142.86元。虽然公司规定员工加班费已包括在薪酬内,但该规定违反了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3、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HumanResourceManagement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住房和伙食补贴津贴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李红与东方化妆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李红的工作是推销化妆品,月工资1500元,但必须完成价值5000元的化妆品推销任务,超额部分公司将予以奖励。若未完成任务,公司将不发工资。李红上半年月月超额完成任务,下半年由于受季节的影响,没有完成推销任务,公司一分钱也没发给她。李红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发下半年的工资。公司认为,一年的合同期未到,不但不发工资,而且要李红承担违约责任。公司的说法合理吗?案例参考答案:不合理。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李红虽然没有完成工作任务,但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从事了正常劳动,公司就应该支付李红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李红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未完成任务,不予发工资”的条款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应属无效。李红可以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其六个月的工资。4、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HumanResourceManagement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双方都必须履行。5、劳动合同的解除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随时解除单位以不正当手段压迫工作单位违章指挥工作未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提前三天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以不正当理由订立或变更合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合同期提前三十天提前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随时解除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兼职对用人单位造成影响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提前30天通知解除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案例李某是某公司录用的职工,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李某为发泄对公司的不满,在公司生产的饮料中放入了污物。请问:公司是否可以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者非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