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人力资源政策一、人力资源管理准则第一条我们始终坚持员工是企业最重要的资产、最宝贵的财富。公司发展的目的之一在于提高员工素质,拓展员工发展空间,保障并提高员工经济所得,充分实现员工的价值。我们倡导平等、信任、友爱、互助的组织氛围。第二条公正:公司对每个员工的评价应该努力做到不偏不倚。对每个员工明确挑战性目标和任务,是我们对员工绩效公正评价的依据;员工在完成本员工作中表现出的业绩和能力,是比学历更重要的评价标准。第三条公平:我们鼓励每个员工在真诚合作与责任承诺基础上,展开公平竞争;并为员工的发展,提供相应的机会与条件。每个员工应依靠自身的努力与才干,争取公司提供的机会;依靠工作和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与能力;依靠创造性地完成和改进本职工作满足自己的成就愿望。第四条公开:遵循政策内容公开和程序公开原则是保障人力资源管理公正和公平的必要条件。公司重要政策与制度的制定,均要充分征求意见与协商,提高制度执行上的透明度。职业化行为能力评价体系建立以任职资格标准为导向的职业化行为能力评价体系。任职资格标准是对高绩效员工行为的分析、总结和提炼,是各级各类员工职业化行为模板,是员工的工作指引。以任职资格标准为依据,对员工的能力进行评价,使能者居上,庸专者居下。通过任职资格等级认证,规范员工工作行为,使认真踏实的人不断提高水平,使有能力的人不断做实。通过对员工任职能力的客观评价,为员工职位晋升与薪酬调整提供评价依据。第六条潜能评价体系建立以员工素质模型为基础的潜能评价体系。从组织战略、客户需要和竞争要求出发,对各类职位中的高绩效员工的内在素质进行深入分析,总结合类员工的成功要素,建立素质模型。以素质模型为基础,建立相应的人才招聘标准,在招聘中重点评价应聘者的内在素质与职位要求的一致性及其发展潜力,真正做到选聘合适的人到合适的岗位。在内部人才选拔上,从员工的实际业绩和职业道德出发,重点评价员工个人素质特征与职位要求的符合性。在高级人才培养和关键人才引进上,重点评价人才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第七条双向选择:我们必须坚决打破“大锅饭”、“铁饭碗”,将逐步走向双向选择、自由雇佣,但也不会脱离具体实际。第八条人才选拔:通过建立内部劳动力市场,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引入竞争和选择机制。通过内部竞聘,促进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通过从外部劳动力市场引进人才,不断为组织带来活力。第九条人力资源管理是公司全体管理者共同的责任人力资源管理不只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各部门管理者都有责任记录、指导、支持、激励与合理评价下属人员的工作,负有培养、帮助下属员工成长的责任。下属员工才干的发挥与对优秀人才的举荐,是决定管理者的升迁与人事待遇的重要因素。第十条“电光经营”:我们认为企业是电源,企业经营的关键就是要不断增强企业的“供电”能力,创造发光条件,激活员工潜能,获取最大经营效益。通过组织结构优化和人员合理配置,构建企业的动力和压力传导机制,将目标“电流”层层传递到每一个员工身上,最大限度激活个体潜能。通过资源优势的综合运用,以有限投入获取最大产出,确保永续经营。二、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规范第十一条招聘:某公司依靠自己的使命和文化,成就与机会,以及政策和待遇,吸引和招揽合适的人才。我们在招聘和录用中,注重人的素质、潜能、品格、学历和经验。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在人才使用、培养与发展上,提供客观且对等的承诺。根据公司在不同时期的战略和目标,确定合理的人才结构。设立人才特区吸引特殊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第十二条考核与评价:我们奉行“有考核才有效果”的观念。建立客观公正的价值评价体系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长期任务。员工的考评,是按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对员工的任务绩效、周边绩效、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的一种例行性的考核与评价。任务绩效的考评侧重在绩效的改进上,宜细不宜粗;工作能力的考评侧重在长期表现上,宜粗不宜细。考评结果要建立记录,考评要随公司不同时期的成长要求有所侧重。在各层上下级主管之间要建立定期述职制度。各级主管与下属之间都必须实现良好的沟通,以加强相互的理解和信任。员工的考评实行上下左右交叉的全方位考评。同时,被考评者有申诉的权利。第十三条薪酬: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薪酬政策的依据是:贡献、能力和责任。针对管理职系、生产技术职系、财会职系、行政事务职系和专业职系共5个职系,采取两种不同的薪酬,分别是与企业年度经营业绩相关的年薪制以及与年度绩效、月绩效相关的等级工资制。同时设立工资特区,向关键人才倾斜。在报酬与待遇上,坚定不移地向优秀员工进行局部倾斜。工资调整原则是整体调整与个别调整结合。第十四条教育与培训:我们将教育与培训视为实现人力资源开发和增值,实现企业和员工共同进步的双赢手段。公司将努力给员工创造培训机会、营造学习环境。教育与培训是企业给予员工的一种福利,同时也是员工应尽的一项义务。根据发展战略和业务需要,在考虑培训效益的情况下,实行统一安排和个人争取相结合、在职进修与脱产培训相结合、自学开发与教育开发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人员分层化、方法多样化、内容丰富化的培训政策,给不同岗位和层次的员工提供差异化的、先进的、实效的、满足员工和企业共同需求的培训,给予工作业绩突出和富有潜力的员工优先的培训机会。第十五条职业发展:每个员工通过努力工作以及才干的增长,都可能获得职务或任职资格的晋升。与此相对应,保留职务上的公平竞争机制,坚决推行能上能下制度。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依据客观公正的考评结果,让最有责任心的优秀人才担负重要的责任。不拘泥于资历与级别,按公司组织目标与事业机会的要求,依据制度性甄别程序,对有突出才干和突出贡献者实施破格晋升。通过任职资格标准等级体系,建立管理职系、生产技术职系、财会职系、行政事务职系和专业职系5个职业发展通道,提倡员工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职业发展通道,鼓励专精所长,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公司形成各业务领域的职业梯队。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主体是员工和公司,分别承担个人职业生涯计划和公司职业生涯管理的功能。这两个主体彼此之间互动、协调和整合,共同推进职业生涯规划工作。第十六条下岗、解聘、辞退:利用内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与末位淘汰机制,建立例行的员工下岗、解聘和辞退政策、程序。对严重违反公司纪律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害(经济上和名誉上)的员工,根据有关制度强行辞退。第十七条行为禁区:任何员工个人不得从事下述活动,否则将予以劝退、解聘或辞退,以及承担法律责任:不得挪用企业资金或擅自将企业资金借贷给他人。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与本企业订立经济合同或进行交易不得用所在部门的地位和本人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担保,未经授权不得代表企业对外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企业资产据为已有。未经批准,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不得从事任何其它损害企业利益的活动。三、高层管理者第十八条考核与监控:通过目标责任制向经营管理者传递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保证某公司战略的顺利实施并使公司经营管理者把精力集中在对公司价值最关键的经营决策与实施上,使其报酬与业绩直接挂钩,充分体现“责权利一致性原则”。对经营管理者的考核、监督、控制由董事会、监事会实施,主要方式有:(一)业绩控制:下达一系列指标作为其奋斗目标和考核标准,在目标管理制度下,以实体绩效考核为基础,以个人绩效考核为基准来监控经营者的工作表现,分析评价个人的贡献与失误。尤其对企业的经营、财务运作情况及经营者行为要进行有效的过程检查和审计。(二)人员控制:要监督高层管理者对关键人员(如财务人员)的选拔任用。同时实行管理者选拔的连带责任机制,凡参与经营者、关键人才选拔的决策者,均需承担用人不察之责。用人不当时决策者、高层管理者要承担收入、职权、机会、声誉等方面的损失。(三)权限控制:对组织重组、重大人事变动和一定额度以上的经营、投资、担保权限进行控制,从而监督企业经营者的工作行为。(四)信息控制:制定信息交流制度,保证股东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公司的生产运营重要信息。第十九条管理者选拔前考核:市场化和外部化是选拔管理者的有效途径之一。可选择公开方式,可引入股东方和管理者之间的谈判机制;可邀请外部专家或委托社会专业机构对候选人进行评价,提出咨询意见或参与决策。对分/子公司经营管理者考核时,同样可以通过外部化方式,依据市场标准进行。第二十条管理者的职责:某公司的管理者的基本职责是依据公司战略、公司目标主动和负责地开展工作,引领全体员工努力奋斗,对企业文化建设起主导作用,努力使公司富有前途,工作富有成效,员工富有成就,实现产业领先者的远大抱负。管理者激励:应设计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包括享受年薪制(主要含基本薪金和风险收入)、参与赢利分配以及其它配套的长期报酬政策来激励管理者。不同的发展阶段和公司效益水平,激励形式和力度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