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工作月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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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辅导员工作月考核细则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政治辅导员对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调动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工作责任心,根据学校实行的辅导员工作业绩与绩效奖金挂钩的制度,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优罚劣的分配原则,依据《山东外事翻译职业学院政治辅导员职责规范》,制定本细则。一、辅导员管理学生人数(一)带统招生的辅导员以200人为基数,每多带1名学生,每月增发绩效奖金3元。(二)带试点本科的辅导员,以80人为基数,每多带1名学生每月增加绩效奖金5元。(三)带自考生的辅导员,按每带10名自考生折合13名统招生计算;既带中专又带大专,按每多带1名中专折合2名大专生计算。(四)兼任其他工作的辅导员,所带学生中专不低于50人,大专不低于80人,采取双向考核的办法进行。二、考核内容及奖惩(一)学生流失率1、统招生每学期控制在3%以内,每多流失1人扣除30元绩效奖金。2、自考生每学期控制在4%以内,每多流失1人,扣除25元绩效奖金。3、中专生每学期控制在6%以内,每多流失1人,扣除20元绩效奖金。4、凡应征入伍被其它院校录取和确因身体有病(以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为准)而休学或退学的不在此列。5、新生的流失以入校注册后为准。(二)到课率、到操率1、大专统招生的到课率应达到90%以上,每少1个百分点扣除5元;到操率应达到85%以上,每少1个百分扣除3元。2、大专自考班的到课率应达到80%以上,每少1个百分点扣除5元;到操率应达到75%以上,每少1个百分点扣除3元。3、中专学生到课率应达到85%以上,每少1个百分点扣除5元;到操率控制在80%以上,每少1个百分点扣除3元。4、凡是学生病假,凭病假条(以县级以上医院或校医院证明为准)不在此例;凡是请事假的,按审批权限凭事假条不在此列。每班请事假控制在3%以内。5、每月按平均到课率、到操率计算,百分点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6、因有的学院班级(专业)多,学生人数少,因此,到课率、到操率按辅导员所带的学生总数计算。(三)事故率1、实行零责任亡人事故,如因辅导员的责任每出现一起责任亡人事故,视情节扣除1000至5000元。2、严密防止重大伤害事故,每出现一起重大责任伤害事故(肢体残废或医疗费在10000元以上),视情节扣除500至1000元。3、每出现一起因打架斗殴造成面部或肢体留有疤痕的或轻伤者,视情节每人每次扣除绩效奖金50元至100元。4、辅导员严禁打骂体罚学生,因辅导员打骂体罚学生,给学生精神或肉体造成伤害的,视情节扣除绩效奖金100至300元。5、凡对学生思想动态掌握不准确,发现倾向性问题不及时做工作或报告,导致学生发生群体恶性事件(罢课、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集闹事)等,视情节扣除绩效奖金100至300元。6、每发生1名学生有偷盗行为,经学院、保卫处查证属实的,视情节扣除10至50元。(四)违纪率1、每发生一起聚众赌博的,每人每次扣除5元。2、每周日至周五下午十六时,发生一起翻墙外出、上夜网、夜不归宿的学生,每人每次扣除5元。3、每发生一起酗酒滋事的,每人每次扣除5元。4、每发生一次故意破坏公物的,每人每次视情节扣除5至50元。5、凡在宿舍中私接电源未造成事故的,每人每次扣5元。6、每发生1名学生考试有作弊现象的,每人每次扣5元。7、学生因严重违纪而被开除学籍的,如因辅导员教育问题,经核实每人每次扣10元。8、每发生1名学生在熄灯后晚归宿舍的,每人每次扣2元。9、辅导员应按时参加校学生处、各学院召集的会议或学习培训,未经会议主持人批准而不参加会议或学习培训的,每次扣除绩效奖金10元。(五)教室、宿舍卫生及其它事项1、辅导员要组织学生每天打扫教室卫生,保持教室干净整洁,在卫生检查中,被评为清洁教室的,每次奖励10元;被评定为不清洁教室的(每月3次以上)扣10元。2、辅导员要经常教育、检查督导学生整理好宿舍内务卫生,始终保持被子叠放整齐、铺面平整,室内物品按规定放置有序,地面干净,在每月评比中,被评为文明宿舍的,每间宿舍奖10元;被评定为不清洁宿舍的,每间宿舍扣10元。3、凡是几个班的学生同住在一个宿舍的,被评为文明宿舍的,每月奖5元,被评定为不清洁宿舍的,每次扣5元。4、辅导员要教育男女学生不要相互串宿舍,如发现1名男女学生互串宿舍,不服从楼房管理员劝阻的,每次扣5元。5、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并配合学校、学院做好工作,能及时挽救学生生命或挽救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的,每次奖励200元至500元。三、绩效考核的组织(一)辅导员月度绩效考核每月30日至下月5日前进行,要努力做到客观、公正,并作为评选优秀辅导员和年终奖励的依据。(二)电力系、石油化工系、中职部辅导员的月度绩效考核,由各系书记负责、学生办公室主任配合进行,考核结果报学生处审查汇总。(三)商学系、学前教育系、建筑工程系、人文系辅导员的月度绩效考核由学生处会同该系系主任共同组织。(四)院办公室、学生科每月要依据考核细则的规定,对每一个辅导员完成各项指标的情况经常进行督导检查,并做好记录,作为考核奖惩的依据。学生的事故率、违纪率,教室、宿舍卫生的评比情况每月月底由学生处会同保卫处、宿管科将当月检查情况汇总后给各系提供。四、辅导员绩效考核办法由校学生科负责解释,从2007年9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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